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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东山之志》 50-60(第2/13页)
此时的元夕,已经明白了她们的意图。旋即笑笑,摊开手掌让身旁一指,说道:“请。”
林中的风停息,苍瞳换了一张更大的餐桌,横贯了整个清溪。巨人蛮蛮与姜宛童坐在长桌一头,阿布坐在了另一头。
元夕重新架起了油锅,翻炒了酱料。吃饱喝足的苍瞳就站在她身旁,给她招来清溪中的肥美鳜鱼,洗净片好,再交由她翻炸。
蛮蛮胃口很大,一口一条鱼。阿布就坐在它对面,前肢趴在长桌上,幽蓝的双眸直勾勾地盯着它。
蛮蛮被它盯得惴惴不安,可美食当前,顾不了那么多,索性将脸埋入了餐盘大快朵颐了起来。
蛮蛮低着头吃饭,姜宛童就坐在它肩膀上,背对着蛮蛮,捧着餐盘看向了正在做饭的元夕,喋喋不休道:“姐姐你这个鱼真好吃,我走遍十洲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
“你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鱼呢,我和蛮蛮在百裏之外都能闻到香气,所以一路跑着过来了。”
她似乎很活泼,与山谷中那个嗜血的模样大相径庭。元夕笑笑,一边熟练的炸鱼,一边答道:“谢谢你的夸赞。”
姜宛童说道:“应该的应该的,对了姐姐你叫什么,怎么称呼,哪裏人,多大了,什么门派的。”
这问法与一开始遇到元夕的苍瞳相似,元夕轻轻瞥了一眼正在杀鱼的苍瞳,继而回复道:“元夕,玄洲尹城人,二十岁,东山派的。”
虽然东山派是她参加瀛洲千门盛会杜撰出来的,可元夕从那时候起便自称为东山派弟子。
姜宛童点点头,也不知听没听懂,继而自报家门道:“我姓赢,叫赢勾,罗剎族的。”
这个谎话精!阿布趴在桌面上,看着姜宛童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元夕很疑惑,问道:“罗剎王赢勾?可你不是叫做姜宛童吗?”
姜宛童的小脸一下就变了,她看着元夕,一时有些下不来臺——
作者有话说:蛮蛮与姜宛童是认不出苍瞳的,但不妨碍蛮蛮直觉苍瞳很危险。
是的,背锅姜是这个活泼的性子,能屈能伸。但是谁也不能欺负蛮蛮,她会拼命的!
大概是傻大个和元气小恶魔的设定。
啊哈哈哈哈
第52章
十一章:奇境
世人皆知, 西海之畔,凤麟洲南,有个美艳无比的罗剎王, 但是甚少有人见过她的面容。十洲修士,大多数都只见过那位行走于世间惩恶扬善的罗剎高手姜宛童。
很显然,眼前这个漂亮的姐姐是见过行走十洲的那位姜宛童的。姜宛童大眼滴溜溜地转, 忽而面不改色地说道:“你认错了,我不是她,我是她爸爸。”
正在一旁片鱼的苍瞳闻言, 默默举起了留影石冲姜宛童说道:“你这话我已刻录下来,会给罗剎王传送一份的。”
姜宛童一听这还了得, 连忙道:“别别别,我错了,我不该冒名顶替罗剎王!这位道君, 你行行好,大家同为妖魔,给彼此一条活路, 互相构建美好妖魔世界啊!”
元夕有些诧异, 问道:“你怎么知道苍瞳是妖魔的?”
姜宛童笑眯眯,忙说道:“因为她身上没点人味嘛!她用元气僞装出来的人族气息,可以骗过其他族类, 可骗不了我们罗剎。罗剎嗜血,她身上没有一点想让人吃上一口的味道。”她说完之后, 殷勤地看向元夕, 夸赞道:“姐姐你就不一样了,姐姐身上特别香,比这鳜鱼还香。当然, 姐姐你别怕,我不吃人。”
苍瞳轻呵一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元夕笑笑,温柔地望着姜宛童,说道:“所以你果然就是姜宛童?”
姜宛童点点头,捧着餐盘解释道:“我也不想顶着我阿爸的名字,是她说在外边打不过人就说她的名号。我阿爸在十洲行侠仗义,不能用自己名字。姐姐你不知道,流洲外的人都对我们喊打喊杀的。我阿爸要是用自己的名号行事,他们会惶惶不得终日,只以为道魔大战要开了。”
元夕了然,她想,十洲道盟的高层,估计都知道出现在人前的姜宛童乃是赢勾。但是,为什么姜宛童要喊赢勾阿爸呢?
元夕虽然对这件事很疑惑,但却没有问出口。听完姜宛童的话,元夕点点头应了一声哦。
其实姜宛童对于赢勾的称谓,源于血统。赢勾作为罗剎一族的始祖,是靠着夜君心口的一滴血成为嗜血妖魔的。从此之后,作为罗剎始祖的赢勾,就有着靠着自己的心血将人族以及各族的追随者转变为不死罗剎的能力。
可在赢勾心中,罗剎已死,所以自她得到永生之后一直都是一个人孤单的活着。直到四百多年前,那个名叫蛮蛮的绝兽抱着一个人族少女跑出了崇吾山,将滔天洪水带到了流洲。
蛮蛮天天哭,本来它不哭去哪裏都会下雨,它一哭带来的就是更严重的灭世洪水。赢勾那时在流洲天禹城游玩,被这场洪水弄得十分烦躁。然后她找到了蛮蛮,以一滴血救下了它怀中快要咽气的少女。
于在归墟边缘徘徊过的姜宛童而言,给她再生的赢勾如父如母。赢勾给了她新生之后,也多次照拂她与蛮蛮,就姜宛童个人而言,她还挺尊敬赢勾的。
当然,赢勾顶替她的身份横行一事就得另当别论。
也亏得蛮蛮因为自身限制的原因,常年待在崇吾山。而姜宛童也对外界不感兴趣,陪着蛮蛮住在深山老林中,不然还不知道得有多少麻烦等着她呢。
虽说姜宛童常年居住在崇吾山中,可偶尔还是会出山前往十洲的。她最近的一次出山,就是前往玄洲正一门取了块避祸石。回程的时候,察觉到将离杜若二人一直在跟着她,这才绕了好大一个圈,从瀛洲匆忙回来。
结果一回到流洲,姜宛童就听到从瀛洲那边传过来的流言,可把她气坏了。索性她不爽那群在崇吾山西边挖矿的修士很久了,就派了一群妖魔去灵矿那裏折腾。
等到她带着蛮蛮出来玩的时候,崇吾山那群妖魔还在占着西边的灵矿,和流洲道盟的修士不依不饶地斗着呢。
蛮蛮身为绝兽,有天道限制,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得待在崇吾山中,一旦迈出崇吾地界,天就会下雨。自四百多年前蛮蛮淹过天禹城后,它就不大喜欢去人族的城池。可一直待在崇吾山中也很闷,姜宛童也想能带着蛮蛮出去玩。再加上近来就是蛮蛮的八百岁生日,姜宛童才会去正一门中抢了块避祸石。
避祸石乃一块神石,是正一门三宝之一。于修士来说,最多是增加点气运的作用,可放在蛮蛮身上,则可以屏蔽天道对它们的细微限制。
在天道规则中,蛮蛮带来的雨水,就是祸。托了避祸石的福,蛮蛮也愿意出山了,一路上也没有湿漉漉的。只它怕生,不想去人族城市,从崇吾山出来小半个月,姜宛童与它一直在山裏跑。时日一长,她们身上的干粮都吃腻了,这不一闻到鱼香味,连忙奔了过来。
姜宛童夹了一块鱼肉,有些好奇地看向元夕,问道:“姐姐来这西塞山,是为了什么啊?”
姜宛童着实觉得稀奇,虽然在流洲有不少与妖魔打交道的人族修士,可和一个大妖魔如此亲近的大能还是很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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