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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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翻开就对了,下头一准有东西。

    孟凛一开始手生,翻石头的时候太用力了,大石头翻倒溅自己一脸水不说,泥沙被搅起来,水瞬间就混了,什么也看不清,等再沉淀完,螃蟹早就跑没影了。

    抓螃蟹抓鱼都得拼手速,孟凛顶着大太阳,听了好半天鸟叫,一尾鱼都没捞着,还被螃蟹给夹了手,夹她手的那只螃蟹她愿称其为螃大将军,比普通螃蟹大出两圈,俩钳子又大又凶,一直举着,根本不怕她,半点要跑路的意思都没有。

    丧尸的皮厚不怕夹,也不痛,但孟凛有脑子,她会幻痛。

    起初螃大将军没夹稳,揪住了她的小拇指,自个儿掉下去了,孟凛不明白,为什么这笔账要算她头上,一击不成又来一击,得理不饶人,钳住就不撒手,孟凛也不明白,她翻的又不是它家,它只是碰巧路过而已,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啊!

    “嗷——退!退!退!”

    丧尸奋力抵抗,疯狂甩手,不慎脚下一滑。

    只听“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沉入水中的螃大将军回到安全区,终于松开蟹钳,横里横气的游走了。

    啊,蓝天,好他爹蓝的一片天。

    啊,浮尸,人死了以后,是能从水里浮起来的。

    本来并不想搞湿自己的孟凛,仰面朝天,怀抱着湿透的太阳帽,飘逸的白裙在清澈的溪水中浮动,随着水流,越漂越远,越漂越远……

    涉水声传来,数道打水的游痕迅速靠近,孟凛腰间一紧,跟着就被拖回了岸边。

    “喵呜。”葫芦坐在树荫下,打了个哈欠。

    鹅卵石被太阳晒得发烫,孟凛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瘪着嘴,很不高兴,像是硬被愣头青救上岸的楚人美——说好了各玩各的,她又没叫救命,本来玩儿得挺好的,就是那只臭螃蟹,弄得她那么尴尬。

    还有沈确,没经她同意擅自越过三八线了!

    越想越气,她一抹脸,瞪了过去。

    “明明是我在生气。”伴随滴滴答答的水声,沈确低着声说。

    “你不,是——”最先看到的,是一双肌理分明的长腿。

    往上是贴身的短裤,劲瘦的窄腰,水痕自上而下,在起伏的块垒间折转,运动内衣束住了宽厚的胸背,漂亮的弧线尽头,是沟壑般的锁骨,在饱满的胳膊和瘦长的脖颈间徘徊之后,视线又回到了孟凛的精神故乡。

    沈确攥了一把马尾辫,水流顺着肘尖滴淌,她微佝着背,垂眼看去。

    六块腹肌,在刻意的呼吸节奏里愈发明显,沈确看着她问:“我们,只是好朋友吗?”

    被这股莫名的氛围裹挟,脑袋发懵的孟凛下意识地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啊?”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又看一眼。

    嘶,欸?不是,她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沈确走到她面前,捞起搁在石头上,小恬送的毛巾。

    边擦胸口的水,边说:“我耳朵进了点水,没听清,你说什么?”

    近在咫尺的距离,完美契合的高差,精心谋划的角度……

    “我错,了!”丧尸拼尽全力,无法战胜,“看、看看腹肌?”

    沈确垂眸,平静中带着一丝笑意:“嗯,看吧。”

    如果你也曾经沉入过丰腴与弹性并存的峰峦,在起伏的沟壑中徜徉过,那么你会理解我。

    参考文献:《孟凛的自白》。

    ——怎么就这样了呢?

    把脸埋在胸腹间的孟凛,第一万零一次拷问自己。

    沈确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明明上大学前她根本没打算要堕入红尘的!

    这件事,还要从孟凛高中开始说起。

    她所在的高中是一所普通公立,褚步庭觉得私立风气不好,她也正好懒得社交。

    那时候的孟凛还没开始做真正的自己,她沉默,她忧郁,她冷眼睥睨着青春期。

    后排靠窗,王的故乡,成绩优异,背景成谜。

    高端的逼格,往往只需要最少的演绎。

    每天乘坐豪车上学的沉默寡言的大小姐,足够成为众人的焦点。

    但也因为高冷,没人敢来招惹,就这么保持着大半年距离,忽然某天,一个女孩怯生生地拦住她,问:“孟凛同学,我能不能问一下,两个翅膀夹…嗯……就是你坐的车,是什么牌子?”

    话音刚落,教室里一片哄笑。

    孟凛认得她,开学第三天起就被欺负的小苦瓜,和沉默学霸姐,霸道社会哥组成了她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她不知道她不爱他,他硬要装作他们相爱的狗血三角。

    简单总结,就是混子爱上了班长,苦瓜又暗恋上了混子,混子一边吊着苦瓜,让狐朋狗友欺负她,一边借着苦瓜被欺负的由头纠缠班长。

    “比亚迪,没听说过?”孟凛环视一圈,说:“Be your dad.”

    说完她就走了。

    再次确认她不好惹后,孟凛安生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她看来,小苦瓜长得不错,学习也好,班长年级第一,她排第二,完全没什么可自卑的,混子除了会打架,不缺五官外,称得上别无优点,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在吊着她,偏她还沉浸在人家顺带手的超雄救美。

    明明可以竞选副班长,却要把位置让给不如自己的人,去当个学习委员,明明是自己被欺负了,别人帮她出头,却要说没关系他们也不是故意的。

    明明班长在抽身时已经提醒过她:“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学习,不是其他那些有的没的。”

    最后被甩的混子还是和小苦瓜谈了一场潦草而短暂的恋爱,后来混子打架退学,混子们对小苦瓜的霸凌也没有终止。

    孟凛其实没有搭过手,她只不过是在食堂、文具店里,在小混混一拥而入时,容许她站在自己身边,小苦瓜是学习委员,虽然正在被刁难,但她也是要交作业的,也只不过是在搭班值日时,没有丢下她溜号,仅此而已。

    黄昏,偏僻角落,孤单的少女:“孟凛同学,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

    孟凛想到她偷偷塞进自己书包里的匿名情书,如果她不想被发现是自己,就不该用自己的笔迹,如果她想被发现,现在又为什么装作若无其事。

    她不理解:“为什么?”

    “因为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被欺负的时候——”

    “所以你知道那是欺负?那为什么不反抗?”

    小苦瓜的脸上显出愕然,苦笑:“反抗?我能怎么反抗呢?我和你是不一样的。”

    孟凛也笑了:“哪里不一样?”

    “你家里有钱,没有人敢随便惹你的。”

    “你没上过政治课?”

    “什么?”

    “课本上写的不够清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孟凛耸肩,“你说得对,我家里确实有钱,我用的东西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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