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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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

    沈确眉梢微挑,看了眼孟凛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又看整片林子的状态,结果饱满,不像很久没人照料,以及这块作为哨眼伪装的草皮上被踩扁的一角。

    “可以,我数一二三,我们同时收枪。”

    “好,但是,那个——”

    孟凛:“等等,等下,杨梅是,你的?”

    她刚才还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破房子,“那边房子?”

    地下的人:“也是我的……这是我奶奶承包的地。话说,呃,不好意思啊,我是想说,那个…你看起来,好像不是活人,就是我看你的脚踝,好像是死了的样子……”

    孟凛:“啊?我……”

    地下的人:“啊,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当作什么也没看到!”

    孟凛:“……啊?”

    地下的人:“我、我很久没见过活人了,我一直在地下,所以、呃,现在的丧尸,是已经可以说话了吗?”

    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她本来不社恐的,都被客气得有些莫名社恐了。

    好在沈确及时解围:“她是特殊的。我们不会伤害你,这些杨梅既然是你的,我们可以用物资和你交换,换完就走。”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误会!”地下的人赶紧解释:“我就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如果、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不可以,请你们来我家做客?杨梅——杨梅送给你们,我不缺物资的,我家里有电,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末世最忌讳的便是随意与陌生人打交道,沈确正要拒绝,却见孟凛的眼睛歘一下亮了。

    猩红的眼眸里,写满了“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火锅!”

    预估了一下仙人跳被反杀的可能性,沈确收起了枪。

    得到默许的孟凛:“好呀,好呀。”

    地下的人:“太好了!谢谢谢谢!”

    两个女生听起来都很欢欣雀跃,像两只激动跺脚的小仓鼠。

    进入地下的通道藏在那间破房子里,那个女生说会在屋里接她们。

    路上孟凛问沈确:“呼噜呢?”

    沈确拉开防晒服,葫芦正在她挎到背后的猫包里呼呼大睡。

    孟凛很满意自己找得这件衣服,够宽松,防晒又防刮,还能防蚊虫。

    她于是竖起大拇指:我真棒!

    沈确也竖起大拇指:收到。

    一人一尸推开房门,一道人影局促的站在阴影里。

    孟凛一见到她都有点傻眼,好瘦好小,比她还苍白,感觉一阵风就能吹散架。

    女生低着头,都不敢多看她们似的,孟凛立马交代:“我是,好丧尸,不咬人!”

    “哦哦。”她偷偷瞥一眼,赶紧地说:“我家在下面,就是有点麻烦,要、爬一下梯子。”

    沈确率先跟她下去,环视了一圈,地下空间比想象中小,除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居住地外,便是许多条战壕似的地道,用来监视警戒地面情况。

    确定下面没有藏人,沈确便将孟凛接了下来。

    “啊对了,忘记介绍了,我那个,叫吴恬,你们可以叫我小恬。”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个,我还没收拾……”还没等她们开口,小恬立马又像颗小陀螺似的转了起来,一边收拾地上桌上的杂物,一边竹筒倒豆子似的介绍起自己,恨不得把家里的情况全部告诉对方,又是找水杯,又是搬凳子,“先、先坐下,我给你们泡茶喝。”

    一人一尸双双被摁在桌旁,端着水杯,互相看了一眼:“……”

    小恬说她独自生活在地下已经三年多了,因为自己免疫力很差,从小就有很多过敏原,甚至对光照都过敏,所以很社恐,大学毕业后就回到家里,继承了奶奶的果园。

    因为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时她就找到施工队,挖掘出这个地下室。安装了柴油发电机、隔音板,各种电路,在末世前就储存了一堆物资,本来是想着偷偷一个人生活,没想到突然遇到了世界末日。

    说到这,她已经摆好满桌零食糖果,一大碗洗好的杨梅。

    “我用盐水泡过,没有虫子的。”跟着又转头去找电磁炉。

    地下室里日常需要的所有电器都有,也有通风排气设备,比地上阴凉许多。

    孟凛发挥主人翁精神:“自己来,自己来。对了,你对猫毛,过敏不?”

    小恬看见沈确衣领里冒出的猫猫头,很惊喜,说她在学校喂过流浪猫,应该不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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