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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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煮沸后可以用来擦洗身体。

    处理完雨水收集器,沈确走进仓库。

    那把缠绕铁丝的椅子还在原地,上面的血迹发黑。

    她想起昨天的场景。

    生前强壮的人,变成丧尸后会加倍凶悍,吴铁英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做出这个装置,不想给后来者留下麻烦,但她恐怕没想到,即便脖颈被割断一半,只有两条手臂可以动的自己,依旧十足危险。

    如果来的只是普通人,大概凶多吉少。

    仓库里留下了许多工具和材料,她用竹竿和雨布打了个简易雨棚。

    翻东西的时候,沈确意识到附近应该还有什么地方被她忽略了,另一间仓库,或是工作间,这里太小了,堆满东西后连活动都很困难,吴铁英日记里提到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在这里做的,还有那台车也不在这。

    ……

    两人在湖边坐了会儿,孟凛看湖发呆,沈确翻看日记。

    她一坐下,葫芦那个没良心的就果断转换阵营,孟凛瞪它一眼,酸溜溜的:“卜是卜竿动嘛?”

    沈确放下日记本,笑了一下问:“想泡澡吗?”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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