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20-30(第5/18页)
“嗯。”沈确淡淡应声:“睡着了。”
幼稚!孟凛听她这么说,闭上眼,本想不理她了。
几秒后又睁开:“里震的不竿动啊?”
难得有灯泡能用,睡前孟凛就以安利小说的急迫心情,催促并监督着沈确看完了那本日记,结果人家看完表情淡淡,一滴眼泪都没流,让她大失所望!
沈确依旧没什么起伏:“还好。”
孟凛就很来气,带不动,根本带不动,对着她无情的后脑勺龇牙咧嘴一阵,放弃了。
反正她以前就是这死德性,说好听点叫成熟稳重,要孟凛说就是骨子里的冷漠!
记得最开始追她时,孟凛就经常在学校里创造“偶遇”,许多回都遇见她在给别人帮忙,什么讲座占座、当演讲观众、哪个社团办活动需要人手之类,虽然每次她的表情都很冷淡,但做的事却很符合孟凛对她的刻板印象。
所以那时,她觉得沈确是个面冷心热,很难拒绝别人的性格。
于是她果断从砸钱计换成了苦肉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不管沈确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后还是接受了孟凛的“包养”,真正相处之后,孟凛才发现沈确其实对很多人是厌烦的,甚至不堪其扰,她的冷不是掩饰心热,而是在忍耐自己的情绪。
她也许出于对家境的自卑,又或是别的原因,才表现得好像平易近人。
正是她这种表里不一的矛盾,激起了孟凛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但是三年过去,结果证明钱打动不了她,真心……反正她的真心也打动不了她,也许沈确就没有心,所以组织收编她才要给她洗脑,让她以为自己对某个人有感情。
哎,但那些都是假的。
现在的孟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在同一个坑跌倒,谨记她们只是旅游搭子的身份!
正常人是不会因为自己睡不着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嚒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