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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顶流失忆后赖上我了》 23-30(第2/22页)
出来,语气也恢复了方才的轻快与随和:
“没事没事,你别紧张,这个圈子谁还没点不方便公开的秘密呢。上次在剧组初次见面的时候没跟你说实话,是令仪姐的意思,她有时候确实会紧张过度,见谁都要防三分,不过她只是想保护我,不是在故意针对你。毕竟我只是一个素人嘛,过多地曝光在镜头前对我的日常生活肯定影响不好,所以对外才说我只是叶景峤的普通朋友,你别见怪啊。”
听完这番话,明霄扯了下嘴角,回她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
心里却忍不住嘀咕,傻姑娘,她哪是想保护你,她是怕恋情曝光后被你砸了叶景峤的饭碗,毁了她的摇钱树啊!
你这是被PUA了知不知道?
把话说开后,聂婧宜似乎更松弛了些,很多想法也无须再遮掩,干脆一股脑全倒了出来。
“明霄哥,其实我也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到你。虽然听令仪姐说叶景峤没什么大事,但我看热搜上的那些视频实在挺吓人的,这两天他又一直不回我消息,所以我还是亲自过来确认一下他的现状比较好,没想到他真把脑子撞坏了。”
她最后那句话带着点忍俊不禁的笑意,不像是担忧,反而是调侃。
明霄继而想起她刚刚见到叶景峤时说的第一句话,不解道:“你是怎么知道他失忆了的?”
“本来不知道的,但我刚刚在家等你们的时候,给令仪姐发了消息,她听说我来看叶景峤了,就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明霄哥,谢谢你愿意帮这个忙,这阵子就辛苦你照看他了。”
聂婧宜如实解释完,拿起手机打开微信:“不如我们加个好友吧,以后叶景峤要是有什么事,你可以直接联系我。”
明霄不太想加,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
毕竟聂婧宜只是关心自己的男朋友,没有其他恶意,他要是不同意,多少显得有些做贼心虚。
于是他艰难点头:“好。”
加完好友,明霄攥着手机陷入沉思。
难怪严令仪刚刚给他打了那么多通电话,她大概原本是不想让聂婧宜知道这事的,但没想到她直接跑到叶景峤家里来找他了。
作为他最亲近的恋人,聂婧宜肯定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异样,严令仪知道瞒不住了,这才全盘托出。
不过聂婧宜对于此事的态度着实令明霄捉摸不透。
刚刚他向叶景峤介绍说她只是一位普通朋友时,她并没有着急表明自己的女友身份,可以说是顾及他这个外人在场,不方便把话说开。
但她现在这幅优哉游哉、一脸看戏的姿态是怎么回事啊?
男朋友不光失忆了,还把别人当作老婆了,她怎么还笑得出来?
她这是有什么特殊癖好,还是心大到对叶景峤的直男属性坚信不疑?
胡思乱想间,明霄忽然听到一阵扑棱声,随后肩膀微微一沉,原本待在鸟笼里的鹦鹉落到了他肩头,歪着脑袋亲昵地在他侧颈蹭了蹭,喉咙里发出几声啾啾的低哼。
聂婧宜见状,笑着说:“哎呀,它想跟你玩呢。”
明霄抬起手,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在掌心,细细打量起这个小家伙。
这是一只玄凤鹦鹉,通身洁白的羽毛柔顺而富有光泽,头顶向后翘着三支鹅黄色的纤长羽冠,两颊天生的橘红色的圆形腮红更显可爱俏皮。
明霄越看越觉得它眼熟。
因为《寻刹》剧组也有这么一只小鹦鹉,名叫辣妹,在剧中是秦烨养的宠物,更是被粉丝戏称是他和江瑟的嫡长子。
它长相可爱又聪明伶俐,喜欢唱歌哼小曲,很多话还一学就会,十分讨人欢心,是整个剧组的宠儿。
而眼前的这只鹦鹉连羽冠翘起的弧度都和辣妹一模一样。
明霄用指尖轻轻蹭着它的腮红小脸,问道:“这是你养的鸟吗,它长得好像辣妹啊。”
聂婧宜闻言哭笑不得:“它就是辣妹啊。”
明霄惊讶:“真是它?”
“是啊,你不知道吗,当时《寻刹》杀青后,叶景峤就把它从剧组带回来了。”
明霄动了动唇,一时接不上话。
《寻刹》杀青后,他们就断联了,从此便对叶景峤的事知之甚少。
而说起辣妹,之前拍戏时他就非常喜欢这只小鸟,也起过把它带回家的念头,不过他脸皮薄,没好意思跟剧组开口,没想到居然被叶景峤偷偷拐回家了。
此时再见到它,就像见到阔别已久的老朋友,明霄只觉得心里暖融融的,不由得轻声感慨一下:“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了。”
“它还记得你呢,不信你看。”
聂婧宜朝鹦鹉吹了个口哨,问它:“辣妹辣妹,秦烨和江瑟是谁?”
辣妹就像接收到关键词指令一样立马响亮回答:“爹地妈咪!秦瑟合鸣!爹地妈咪!秦瑟合鸣!”
卧室里的叶景峤听到这熟悉的鸟叫声,激动地跑过来,捧起辣妹跟它的小脑袋贴贴:“乖儿子,你还记得爹爹!没白养你那么多年!”
“汪!汪汪!”
脚边的博美犬急得又叫又跳,在他裤腿使劲扒拉,企图获得主人的垂青。
叶景峤俯身将它捞起来,一左一右抱在怀里雨露均沾:“酷哥,你也是爸爸的好大儿!”
“是女儿才对吧。”聂婧宜纠正道。
明霄一愣:“酷哥是母狗?”
“是啊,我们酷哥是货真价实的小公主呢。”
聂婧宜笑着说。
“他在外地拍戏的时候,辣妹和酷哥就寄养在爸妈家。听令仪姐说他需要多接触熟悉事物,我就想,辣妹和酷哥应该能帮点小忙,所以就把它们带过来了。现在看来,还挺管用,它爹把我都忘了,却没有忘了这俩娃。”
明霄之前有在叶景峤的微博看过他发的这只小狗的照片,听说它叫酷哥,就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一只公狗了。
现在知道真相后,他不禁被这两个名字逗乐了。
酷哥不是真的哥,而是一条母狗;辣妹也不是真妹子,而是一只雄鸟。
该说不说,叶景峤取名字的风格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叛逆。
跟两只小家伙好一通亲热完,叶景峤才想起正事。
他把辣妹放回鸟笼,又将疯狂用鼻尖蹭他脸的酷哥交到明霄怀里:“这小子太粘人了,你陪它玩会儿,我去做饭。”
明霄:“哦。”
酷哥的毛发蓬松柔软,像一团洁白明亮的雪绒球,毛茸茸的触感令人心脏发软。
它一点不怕生,仰起脸歪头盯着明霄打量,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像两颗葡萄,透着点好奇而友好的试探。
明霄没养过猫狗,这还是他第一次抱小动物,实在不敢乱动,有些僵硬地跟它打招呼:“酷哥,你好。”
“汪!”
酷哥响亮地应了声,敏捷地跳下沙发,叼来自己的小黄鸭玩具想跟明霄一起玩。
叶景峤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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