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欢: 10、第 10 章

您现在阅读的是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半世欢》 10、第 10 章(第1/2页)

    看到信的时候,陆平生正在天子脚下最繁华的邺都城内。

    一条玄月湖穿梭在城中央,湖上横亘着小桥,桥上站满了欣赏夜景的男男女女。

    此朝已经取缔宵禁,楼台间夜夜笙歌一片繁华胜景。

    湖面画舫如云,歌声琴声不断。陆平生坐在舱中,锦衣金冠,高华的气度与周遭一切格格不入。

    正在看信的他并没有瞧见来往的画舫上不时有女人朝这边送秋波。

    霍加落下锦帘,将歌女春色荡漾的目光挡在外头,给他倒了杯茶。

    茶水被男人接到手中时,信已经看完了。他自然也看到了最后一句话,不过对这个突然出现在淮生身边的“嘉言”并不好奇,随手将信丢到明火里,烧了。

    此后的两年里,陆平生再没去过信。

    *

    自从陆平生命人乔装成林胡二王子的人烧掉明镜山的货后,林胡内乱。先是二王子生母被人指出在侍奉林胡王之前,曾是歌姬有过不少男人,谣言一出,二王子血脉立马受到质疑,百口莫辩。

    接着是三王子的样貌被人提及,因为过分丑陋,同样被质疑非林胡王亲生。

    这一闹,所有的矛头瞬间指向了林胡下一任继承人——大王子。

    林胡官员及百姓都认为是大王子容不下弟弟才故意为之,议论声不断,直持续到祭天即位那日。

    马场内忽然传来消息,千匹战马死于马瘟,损失惨重。

    大王子的母族是林胡贵族乌桓氏,经营着草原牧场,为林胡王室养马。千余马匹在登基日暴毙,这被一直信奉天神的林胡人视为不详,一时间,反对的声音如潮水涌来。为了安抚民心,几位老臣商量后,登基的事只得暂时搁浅。

    到嘴的鸭子飞了,大王子第一个就想到的就是那不省心的二弟。这个弟弟生性多疑,先前母亲是歌女的身份别揭穿,彻底无缘王位,一定误以为是自己做的,暗中破坏马场,报复自己。

    直性子的大王子越想越恼火,当即拔剑冲去弟弟那,与他过了几十个回合。双方身手不相上下,大王子打又打不过,气急之下,羞辱他是贱人之子,扬言与他不共戴天。

    怒气冲冲来,最后又怒气冲冲走,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二王子。

    即位风波一出,林胡臣子也纷纷站队。

    大王子家世好,但没本事,二王子家世不好,却很有本事,三王子样样都好,就是长得丑。

    三位王子各有千秋,支持者也不相上下。

    陆平生一招就成功使林胡内乱,无暇染指中原。

    霍加佩服道:“殿下只是派人装成二王子的人,毁了明镜山的货物,却让林胡大乱。”

    “明大人不是傻子,货被烧,损失惨重,不管是不是二王子干的,他都不会善罢甘休。”陆平生搁下手头笔,起身在屋内踱步。

    “这么说,林胡近来闹出了这么多风波,其实都是明镜山干的?”

    陆平生又踱回案边,抬起一只手,指尖划过书卷,笑道:“林胡王的三个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不借刀杀人,难不成还要我们自己动手么?”

    三王子用来和明镜山交易的货没了,找到明镜山挑拨,想借其手报复二哥,铲除一个竞争对手。就算他长得丑,只要大哥二哥倒台了,林胡王位只能属于他。

    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三王子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陆平生的人监视,他是如何把兵马偷运到马场,又是如何买通人抖出二王子母亲的往事,为了不被怀疑,他甚至干出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把自己的样貌丑陋拿出来说事,混淆视听。

    “小聪明是有的,也就只是小聪明。把病马带到马场也不知道处理干净些。”

    别看陆平生这些日子以来,不是混在秦楼楚馆就是把自己关在书房,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懒散模样,对皇帝也爱答不理,其实什么都知道,林胡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控下。

    霍加说:“殿下既有三王子破坏林胡王即位的证据,何不交与林胡,坐实了他的罪名,让他们内部更乱,我们也好借机出兵?”

    所以说武功练得太好的人,脑子多半是一根筋。

    陆平生看了他两眼,看得霍加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才说:“内讧不代表不会一致对外。出兵做什么?刚撕破人家兄友弟恭的表象,再急着帮他们和好?”

    “不急。”他五指拂过桌案,拿起了淮生昨个刚寄来的信,不过这次没有挑开朱漆封口看内容,而是直接丢到了明火中,随后拿起一本册子翻了起来,“先让他们斗个几年,斗得林胡王室式微再出手,无需费吹灰之力就能拿下,不是更好?”

    武功好却一根筋的霍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殿下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男人抬头,神色平静如水。

    “回家。”

    *

    朝中的事绊住他,这一走,竟是六年。

    六年里,淮生的身子骨没有半点好转,但当初那个跟他回家的小乞丐却彻底改头换面。

    她有了自己的名字,还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会了心平气和看待这世间的每一件事,包括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六年的时光如行云流水,弹指一瞬的红尘,就这样悄然流逝,她在淮生的教养下早就从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鬼变成知书达理的大姑娘了。

    宅子里吃穿不愁,她把自己养的很好,小脸上的皴裂也没了,皮肤白嫩水灵,一点也找不到小乞丐的影子。

    陆平生呢,还和六年前走时一样。

    他已经快到而立了,岁月却没有在他意气风发的眉眼上生出半点沟壑,还是风姿郎朗,俊美无双,让数不清的女人为他折腰心碎。

    陆平生回来的时候,嘉言正在捡掉落地上的花瓣,站起来时,一阵微风拂过,吹动她的裙摆,背影静柔,侧脸清秀可人。

    她冲身侧的淮生一笑,比手里的花都甜美。

    男人绕过浅池时望见不远处松萝垂藤那个素裙清冷的身影,不禁停下脚多看了两眼。

    他身边从不缺女人,更不缺美女,只是因为眼前的景象让他觉得干净纯洁。女孩也和那些谄媚讨好他的不一样,从来他走到哪,都有一群美女围来,可这姑娘甚至都没往这边瞧。

    他不记得府上有过这么个人。

    负手静望了片刻,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招来了婢女。

    婢女过来说:“那是嘉言姑娘。”

    嘉言?

    陆平生挑眉望去。

    很显然,他根本不记得这个淮生只在信里提到过一次的姑娘。

    婢女解释:“就是您曾经带回来陪着二爷的那个小姑娘,小九。”

    哦,是她。

    当初那个话多,胆小,爱吃的小鬼。

    原来已经长这么大了。

    *

    随后兄弟二人喝茶叙旧,谈了这些年发生的事。一别六年,陆平生把弟弟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看了好多遍,尽管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旧钢笔文学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