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错书?不,那是恋爱事故: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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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有点红,她的指尖攥紧了又松开,在一堆词汇中挑挑拣拣,最后结结巴巴地说:“是,是朋友关系……”

    是朋友?但好像有哪里不对?

    时予欢默默思考着,朋友之间好像不上床?千亦久是她男朋友?男朋友也算朋友吗?不对不对?如果是男朋友的话是不是还少了什么?

    “就,就是说,可能稍微比朋友亲密一点……?”

    时予欢竭尽全力搜刮自己的词库。

    她第一次发现自己词穷了。

    因为她发现自己居然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汇去形容现在她跟千亦久的关系。

    如果是朋友……朋友之间不上床的!

    如果是恋人关系,也有点奇怪,因为恋人之间得有告白,有约会,有情侣之间该有的所有亲密互动。

    但她没有和千亦久的约会,也没有告白,也没有任何对外公开的流程,一直以来都是她自然而然黏着他,这不是恋人。

    这种关系叫什么?

    时予欢不知道怎么定义。

    她揉了揉头发,茫然道:“他应该是对我很重要的人,但好像……不对,有哪里不对。”

    简小姐听呆滞了。

    她用仿佛一脸遭雷劈的,惊世骇俗的表情看着她。

    “上了床?”

    “……对。”

    “但没有定过关系……?”

    “是的。”

    “他没有对你负责,你也不打算对他负责。”

    “啊,或许是?”

    “但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并且,你也不算结束和他之间的……这种床上相处?”

    “好,好像是的。”

    “我的老天……”

    简小姐听傻眼了。

    在震惊中,她的眼镜缓缓跌下来,完完全全一副现实版“大跌眼镜”的态度。

    她在震撼中喃喃开口:

    “我头一次听见有人将‘炮友关系’描述的如此清新脱俗。”

    时予欢:“……”

    她也傻眼了。

    原,原来她跟千亦久之间……

    一直是这种关系吗!

    原来是炮友吗!

    她不自觉将目光缓缓看向站在实验室门口,帮她拎包,一副默默等她下班的“男友状态”的千亦久。

    他似乎感应到她的目光,微微歪了歪头看向她,眼神里带着一点询问的意味,眉眼格外好看。

    时予欢完全愣住了。

    是,是男友?炮友?那她,那需要她现在去告白吗?

    现在告还来得及吗?

    不对啊,是不是还有什么关键环节被她跳过了啊!!

    作者有话说:是的哦,这是两个都搞在一起了,还没告白过的傻孩子。

    前文一直不写告白不是我忘了,是我刻意避开了没写,前文我连“喜欢”两个字都刻意避开了很少去写。

    这两人不是不开窍,是开窍过了头导致都忘记说了,千亦久肯定不知道谈恋爱是需要告白这一步的,时予欢也因为两人的关系发展太自然导致忘了。

    简小姐评价:炮友关系。

    作者:QAQ这,这样吗?

    第73章 情话 听不懂情话

    简小姐的话犹如一语惊醒梦中人。

    时予欢回过目光, 茫然地眨了眨眼。

    对啊,她跟千亦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恋人吗?从各个方面来讲,好像最像恋人。

    但和正常的恋爱又有点不太一样, 跳过了有所流程,没有告白, 没有约会, 没有“我们在一起吧”,跳过了所有应该有的步骤,如果这是一段恋爱,那这或许是一段很不合格的恋爱。

    如果不是恋人,他们又是什么关系呢?

    如简小姐说的那样, 是炮友?是情人?是那种爱的不纯粹,或者恨的不纯粹的扭曲关系吗?

    好像也不是, 她不恨千亦久,而且她也很肯定千亦久不恨她……她怎么知道?她感觉出来的,她甚至感觉出千亦久好像是喜欢她的。

    那她跟千亦久之间算什么?

    时予欢懵了。

    她以前从来没细想过这种定义问题, 她和他日夜相处了那么多时间, 千亦久在她生命里具有唯一性,这种唯一性让她从没仔细想过,他们之间是不是还差了些什么?

    差什么呢?

    “我是不是得补上告白啊……”

    时予欢两眼放空,喃喃地开口。

    “可以先上车后补票吗?”

    总归不是炮友就是情侣。

    时予欢决定先将他们关系往正常的恋爱模板里塞一塞,毕竟亲也亲了,床也上了,这个时候她要是再表演自己懵懂迟钝不懂情爱那就过分了。

    好像在以前,她有很多机会是可以告白的,结羽花下,时间海上, 总归她可以向他说出口的,但都糊里糊涂错过了。

    “我得去告白,对吧?”时予欢不确定地问。

    简小姐震撼到无以复加:“……”

    你该不该向他告白,请问这种事情是需要来向一个外人确认的吗?!

    时予欢有些不知所措。

    她看上去就像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笨拙茫然地拿着一张似乎不及格的试卷来问同学,自己是不是做错了题?

    简小姐大受震撼。

    她本意只想围观同事八卦,不想冒昧地干涉他人感情。

    在简小姐的印象里,时予欢一向都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她的人际社交很少,上学时就独来独往,听说跟她家里环境有关系,倒霉家庭让这个倒霉孩子一直交不到什么朋友。

    所以当简小姐敏锐地察觉出,那么大,那么大一只帅哥被时予欢钓走了的时候,她真心觉得这女孩很有本事,很佩服她。

    结果呢,哈,时予欢一脸茫然地来问她是不是得为自己把对方睡了的行为补票告白。

    简小姐一向聪明灵光八卦雷达拉满的脑子短暂卡壳了一瞬,难得语塞道:“你……不该问我,你得问你自己啊,你喜欢他吗?”

    时予欢犹豫了一下:“应该是喜欢的。”

    简小姐:“……”为什么还有“应该”二字啊?这种事儿你居然不能确定吗?

    时予欢垂着头,低声说:“我没有真正了解过‘喜欢一个人’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如果你要让我问问我自己,那么我希望他好,希望他不再被别人当作异类,我会为能和他呆在一起而感到高兴,这种感觉叫‘喜欢’吗?”

    简小姐深呼一口气:“……这是一种很朦胧青涩的感觉,嗯,关于‘喜欢’二字的定义,我有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方式。”

    时予欢抬起头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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