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错书?不,那是恋爱事故: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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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的机关。

    机关依旧处于启动状态,这只能说明,这座归藏雪山并没有完全被荒废,起码,一定还有别的人来过这里,设下了幻境机关。

    时予欢严肃思考:“对于归藏中心变成了这样,千亦久,你有什么思路吗?”

    当然,她只是随口一问。

    千亦久却蹙了蹙眉,难得沉默了。

    他要怎么告诉她,这是他干的。

    很久以前,他犯了一个错,犯下了1190号事变,那场事故差点儿毁了世界的运作规律,归藏中心当然没被幸免,被他毁成了这副模样。

    也是在1190号事变后,鹿蜀族逃进了铃冬山谷躲起来,归藏中心被取缔,许多事,许多人,就此成了时管局里不能说的秘密。

    “可以去找或许知晓内情的人。”半晌,千亦久提了一个建议。

    时予欢一愣:“找谁?”

    千亦久想了想,回答:“苏让,他不是归藏中心的人么?”

    时予欢惊诧:“他还活着?”

    这回轮到千亦久惊讶了,他眉梢一挑:“为什么你会默认他死了?”

    时予欢揉了揉头发,更惊讶:“就是这个地方!它已经变成这样了啊,而且,我回到的是二十年前……”

    千亦久在心里默默算年龄:“人的寿命……应该不只有短短二十年?”

    他只是顺手拆了这儿,不是屠杀了这儿。

    才二十年而已,一个人类……但凡不出意外,应该怎样都不至于死了?

    听上去很有道理,时予欢默默地点了点头。

    于是她跟着千亦久从红树的另一根枝桠回到地面,来到一座城镇,准备去寻找当年与归藏中心有关的旧人。

    走到半路,时予欢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另一件事:“等等!你记得你在幻境里经历的所有事?”

    千亦久蹙了蹙眉:“我为什么会不记得?”

    时予欢顿时大惊失色:“就是说,你记得你曾经拿翅膀藏我,你还抱着我睡觉,你记得你说要养我,你也记得你亲我!”

    ……不好,最后那句是她话赶话不小心说出来的。

    千亦久眉梢轻挑,微微俯身看着她,语气听上去兴趣十足:“……不然呢?”

    她都记得,为什么他该不记得?

    看着他坦然自若的表情,时予欢怒了,狠狠怒了:“所以,为什么你不尴尬的啊!”

    千亦久眸光里掠过一丝讶色,没反驳,继续饶有趣味地看着她。

    时予欢的脸上变幻莫测,简直气不打一出来。

    她心里还记得自己的败绩呢。

    她原以为么,那段过往里,千亦久是因着变作了个怪物,思绪不太清醒,对她作出的种种亲昵的举动都是无心之失,她大度!她可以不计较这些!她很淡定!

    时予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了一下,要是她变成了怪物,在失忆状态下对着千亦久贴贴抱抱,还说奇奇怪怪的话,做奇奇怪怪的事,等她恢复记忆,她一定会不好意思到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的。

    但千亦久为什么,为什么会这么淡定啊?

    甚至她都想好了腹稿,要是千亦久恢复记忆后找她解释,她要该怎样说。

    她一定会很大度,很不拘小节地挥一挥衣袖,说一句“没事,我不在乎,我知道你不是故意亲我的。”,以体现她为人处事的潇洒随性。

    这样呢,既能显得她愈发是个风流洒脱,不斤斤计较,颇有心胸的人,同时,她的不在乎,也能显得自己胜了千亦久一头,很爽快。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

    这下子好啦!千亦久没反应!

    他完全不觉得他做的事有多么的暧昧!甚至八风不动地在这里听她控诉。

    千亦久很新奇地围观她的恼怒:“原来你是希望我也想你一样,被人亲一下就脸红么?”

    时予欢目瞪口呆。

    然后,她气得恨不得一蹦三尺高:“不然呢?也就亏得我是个好脾气!好修养的人!以牙还牙这种事我还做不出来!”

    千亦久闭了闭眼,语调微扬:“那,你要以牙还牙地亲回来么?”说这话时,他拖长了尾音,眉目间也有几不可察的笑意。

    “这能一样吗!”时予欢上前一步,站近了说道,“低头。”

    千亦久微微低下头。

    时予欢抬手就去捏他的脸。

    她自诩是个正人君子,还做不出小孩子过家家式的,亲了别人一下,就非要亲回去不可的幼稚举动。

    但是么,报一报曾经被他捏脸的小仇,她还是能做到的。

    “再弯一点!”她发现自己捏他还得踮脚,就更气了。

    千亦久叹了口气,微微弯腰。

    “解气了?”

    “不解气!”

    于是乎,就有了大庭广众之下,时予欢在热闹的长街上欺负千亦久的一幕。

    “让你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时予欢气急败坏,小心思兜兜一转,反倒是怒极反笑了,“不后悔是吧!好!”

    她松开捏千亦久的手,咬牙切齿地说:“你说你要养我,你说的对吧!”

    从容淡定的千亦久很是新奇地等她下文。

    “今天,你请客吃饭!”时予欢咳嗽了一声,得意地一笑,“不对,不止今天,从今以后呢,我的花销就都靠你了。”

    仔细想了想,又补充:“我还预备着今天下午去买身新衣服,晚上听说有游城会,我也要去!”

    我很贵的!你就等着破产吧!

    时予欢对自己想出的这个点子感到十分机智,她是知道千亦久的财力的,这么长的日子以来,他们二人的花销全靠她当初在铃冬山谷里当公主的那一点点积蓄,她是金主!千亦久是吃软饭的那一方!

    现在她不干了!她也要躺平,都说风水轮流转,今时今日吃软饭的人也该换一换了!她要靠千亦久养,反正是他说过的话,他不许赖账的。

    但是时予欢又纠结地想,千亦久是没有钱的,他要怎么请客呢?要是他带着她吃霸王餐怎么办?付不起钱的人是要被抵押在饭馆里打工洗盘子的。

    千亦久也会被抵押在饭馆里洗盘子么?

    这样想想,还是去大街上卖艺赚钱来得比较靠谱?让千亦久去卖艺么?那她要不要帮他唱吆喝呢?

    于是时予欢说:“当然啦,如果你做不到,你可哄一哄本姑娘,要是我心情好,一定大发慈悲地帮你忙。”

    千亦久若有所思地瞧着她:“听上去,像个等价交换的交易,若我做到了呢?”

    时予欢点头:“你可以向我提要求啊,毕竟我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嘛,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不拒绝。”

    是以,片刻后。

    时予欢坐在一座小酒馆里,坐立不安。

    “喂……我们真的要在这里吃霸王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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