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攻[快穿]: 2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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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几分:“他是怕忘记你。”

    怕这世间的每一个人忘记你。

    余水仙不知道,他一离开小世界,小世界的人就开始遗忘他的存在,如果不用一些特殊手段,没有一些特殊经历,恐怕连主角都会把他忘掉。

    乌苍答应过余水仙会永远记住他,一直一直记住他,那么,所有人都不能忘记他。

    他们必须,跟他一样,永永远远,祖祖辈辈,记得他。

    第233章

    233.

    余水仙没在薛家庄多呆。

    薛鸮倒是有意挽留让他在薛家庄小住几日,但听说余水仙要赶着去妖境找詹合欢,他也就打消了念头。

    “詹首领……若是这些年他还在妖境的话,应该也在等着你吧。”薛鸮用着怀恋又深远的目光看着余水仙。

    五百年,即便小鸟妖容貌未曾有变,也逃不过岁月雕刻的物是人非。

    他,他们,终究不一样了。

    薛鸮都有这种感触,余水仙又怎么会没有。

    谁能想到他还会回到这个世界,见到这么多熟人。

    谁又能想到,五百年的时间跨度,会有那么多叫人恍惚的变幻。

    等离开了薛家庄,两人重归闹市之中,即便市中心就立着余水仙的石像,余水仙走在人群中也未曾被人认出。

    茫茫人海间,余水仙苍茫四顾,莫名有点孑然一身的错觉。他下意识看向卫殊,一直以来默不作声跟在他身侧的卫殊。

    他感觉的到,卫殊跟他之间的契约束缚越来越弱。

    “你应该看出来了,我不是他。”

    卫殊淡淡瞥他一眼:“所以呢?”

    余水仙慢步前行,逆行于人群。

    “你可以不用再跟着我。”

    “你应该感觉得到,你现在随时可以离开。”

    卫殊一脚停住:“你是怕了?”

    余水仙想笑,于是就笑了:“这些天,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卫殊掀了掀眼皮,所以?

    “该怕的人是你。”余水仙装模作样拍了拍卫殊的肩,像是替他掸去灰尘。

    卫殊面无惧色,冷冷淡淡:“我可以在他们杀我之前,杀了你。”

    余水仙也是一脸无畏,甚至还笑起来,葱白的食指调戏般滑过他的下颚:“那就努力吧少年,我的命,等你来拿。”

    余水仙转身进了人流,卫殊一个人在人群中怔立许久,随即,抬起手碰了下被余水仙滑过的地方。

    没来由的,有点痒,像是有根羽毛从他心尖故意扫过。

    ……

    卫殊还是像之前一样一直跟在余水仙左右。

    余水仙本来是想把屠幼留在三春城的,毕竟这趟前往妖境风险太大,余水仙也有点担心。

    屠幼: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也不想想之前是谁那么羸弱,一昏迷就是大半个月。

    余水仙嘴角一抽,这怪他?这该怪他?

    两个混血种一起上路目标太大,很容易成为“飞蛾扑火”的那团烈火。卫殊是没法遣走的,哪怕余水仙之前已经跟他摊牌,但人是主角,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唯一目标,说什么都不能让人真的走人。

    于是,屠幼被余水仙忽悠着成了独行侠。

    “一路小心,万一发生什么事,飞雾传信。”

    屠幼惴惴:“那到时候,你们来救我?”

    余水仙义正言辞:“赶得及的话,给你收尸。”

    屠幼:……

    距离奇门争斗赛还有三个月。

    余水仙是没打算去参加了,虽然原主千辛万苦跟卫殊翻脸把人做成傀儡就是为了这届的奇门赛。

    余水仙的主要目的还是去妖境找詹合欢,所以即便在路上有遇到过一些道人追捕混血种,甚至是当场残忍虐杀混血种的场面,他也从未露面出手。

    他现在太弱了。

    而他的打手,如今不受控制,听不听话都是两说。

    只是余水仙万万没想到,人妖两族对混血种的态度会这么极端,比当初人族对待妖族的态度还要恶劣万分。

    自从五百年前人妖两族和平共处之后,两族自然而然便有了通婚。

    人怀妖胎,十月足矣,妖怀人胎,短则三五月,长则三五年。

    当初没有人想到,或者说,没有人在意混血种的出现,能平平安安健全地生下来,继承父母双方的优势,便是好事。

    直到两百年后,有人意识到混血种的“危害”,意识到人妖结合孕育的错误,于是,他们开始清缴他们犯的错。

    人族,妖族,不顾父子母女亲情,对自己的孩子,他人的孩子痛下杀手。

    这些年,不知究竟上演了多少场父子相残的荒唐戏码,以至于人妖两族曾一度决裂,差点恢复到五百年前两族对立、剑拔弩张的关系。

    余水仙带着卫殊来到莫城。

    莫城在五百年前还不存在,也就到了当地余水仙才知道,这里是曾经乌山小镇的化身。当年的乌山小镇已经随着乌氏的分崩离析瓦解,镇上居民走的走,亡的亡,直到后来邓青从三春城搬离回到乌山小镇,跟文若娴重新建了一个家,这里才逐渐出现一个“莫城”。

    余水仙路过莫城的时候也是存了探望旧人的心思。

    既然乌苍能在三春城留下足迹,想来也不会略过莫城。

    只是到了莫城,在客栈吃饭的时候余水仙才听说,邓青最近正在派人追杀他的重孙。

    听着周围几桌客人在那津津乐道起邓青的过往,听着他们对抓捕邓青重孙蠢蠢欲动,兴致高昂,余水仙莫名有种回到了五百年前的错觉。

    那时,人族对妖族也是这般赶尽杀绝,不顾爱憎。

    邓青还活着,余水仙倒不稀奇,毕竟江别冠答应过文若娴,不然他都没法从牢里出来,但他没想到邓青跟文若娴在一块不仅生了孩子,还有了孙子,重孙。

    最让余水仙心惊肉跳的消息是,邓青曾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如今,他想旧事重演,亲自手刃他的混血种重孙。

    说来也是玄幻,邓青跟文若娴生下的孩子是一根灯芯,长着四肢人头的灯芯。当时诞生时就差点吓死文若娴,因此邓青一直不怎么待见他的孩子。

    混血种就有这么一个缺陷,即便长大能作人形,也会保留一定的妖族特征,这跟妖族特意维x持半妖形态不同,他们是没法控制。

    而邓青的孩子就是长大了都维持着一副灯芯的躯干,走在路上常被人指点,惧怕,厌憎,连他母亲都不敢多看他几眼。

    邓青本就是一盏灯,一个冰冷的器物,让他讲究血脉亲情实在为难。因此,为了保护文若娴,他的孩子直接被发配到山上,然后不知不觉中,也不知道跟哪个妖族结合,又生了个混血。

    邓青的孙子就更离谱,不止整个身体是灯芯,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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