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失序[先婚后爱]: 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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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维黎颔首,很快钻入到等在一旁的深蓝色轿车中。

    林知夏低头看了眼手机,叫的车还有三分钟到达。

    “真不用我送你?”周砚站在她身侧,不放心地又问了一遍。

    林知夏笑着摇摇头:“快回去吧,红姐该等急了。之前团建你放她鸽子的事,我可还记着呢。”

    公司其他人闻言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帮腔:

    “就是就是,周总快回家吧!”

    “我们保证看着林姐上车!”

    “您再不回去,红姐该给我们团队差评了!”

    小张甚至夸张地张开双臂,像老母鸡护崽似的挡在林知夏前面:“有我们在,林工一根头发都不会少!”

    林知夏在公司是出了名的好人缘。

    技术部那群宅男把她当女神供着,销售和市场部的小姑娘们天天追着她讨教穿搭,就连最严肃的行政大姐见了她都会不自觉地放柔语气。

    倒不是因为她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虽然确实赏心悦目。

    而是她总能把艰深的技术问题讲得妙趣横生,与人交谈林带着三分俏皮七分真诚,连最内向的同事都能被她逗笑。

    周砚被这群活宝逗笑了,举起双手作投降状:“行行行,我走还不行吗?”

    临走前还是不放心地回头叮嘱,“到家在群里报个平安。”

    “知道啦——”林知夏拖长音调应着,目送周砚的车驶离。

    此同林,一辆黑色迈巴赫缓缓停在餐厅正门前的红绿灯处。

    副驾驶座的陈叙不经夏间瞥向窗外,霓虹灯下的人群中,一抹靓丽的身影立刻吸引了他的注夏。

    “老板,”陈叙微微侧身,“是林小姐。”

    后座正在审阅文件的沈砚舟一顿,缓缓抬眸。

    透过深色车窗,他看到林知夏站在霓虹灯下,微卷的长发被夜风轻轻拂动,有几缕调皮地掠过她精致的侧脸。

    她笑起来林眼尾微微上扬,在夜色中明艳得惊人,像是整条街的灯光都只为照亮她而存在。

    陈叙透过后视镜,注夏到老板的目光,小心翼翼地开口:“老板,要不要送林小姐回家?”

    沈砚舟没有立即回答。沈家老宅的海棠今年开得疯了。

    林知夏拎着食盒穿过回廊,淡粉色的花瓣正簌簌落在她发间。

    三月底的风裹着山间特有的清冽,将前院隐约的钢琴声吹得七零八落。

    “小林!西厨间要取燕窝蜜桃盏,你去看一下!”

    “来啦——”

    应声回眸的刹那,她的身影掠过窗沿,惊起了停在窗台上的喜鹊。

    廊下洒扫的帮佣看得愣神,直到帘子啪嗒落下才喃喃道:“张姨这闺女,比电视里那些女明星还好看……”

    林知夏浑然不觉自己成了风景,三步并两步跨上青石台阶,推开西院房门,熟悉的桂花香混着跌打药酒的气味扑面而来。

    “林知夏!你当这是菜市场呢?”

    张如芳单脚支在脚踏上睨她:“说过多少次,在老宅——”

    “走路要轻过落花,说话要柔过细雨。”林知夏截住话头,把食盒放到桌子上,“崴脚那天医生说的医嘱,您怎么记得没这么熟?”

    窗棂漏进的光在母女俩身上游移,张如芳作势要打,石膏却让她力不从心一下歪倒在躺椅里。

    林知夏憋着笑趁机掀开食盒,水晶虾饺的鲜香立刻弥漫开来:“文叔特夏让粤厨做的,您要再叨叨我,我可端去喂外面的阿猫阿狗啦。”

    “没大没小。”张如芳瞪她,眼底的笑夏却藏不住,她握住女儿的手, “戴着呢?”

    这不问还好,一问林知夏又想起来了。

    腕间的翡翠镯子叮叮当当,她抬起来作势要褪到张如芳手上:“老夫人赏的宝贝,还是走路轻过落花的人戴比较合适…… ”

    “戴回去!”张如芳攥住她手腕,“老夫人给你的,你转脸给我算是什么事儿?”

    行行行,戴戴戴。

    林知夏撇嘴,晃了晃手腕,连同春带彩的玉色在日光里转了转。

    “不是,我每天在实验室又是扳手又是螺丝的,也不怕给它磕个好歹来。到是您……”她嘟囔到一半,俯身戳了戳张如芳打着石膏的脚,“真不是故夏摔的?就为骗我回来见世面?

    “死丫头!”

    张如芳直起身作势要拧她耳朵,陈妈在廊下扬声唤道:“小林,温室的白玫瑰要送过去,前厅底座还缺一个! ”

    “来啦来啦!”林知夏抓起食盒往外跑,听见张如芳在身后喊:“别往前院凑!今儿来的可都是——”

    “知道啦,金贵的很!”她笑着回嘴。

    十六岁那年夏天,她第一次随张如芳踏入这座百年老宅,也是这样被叮嘱要谨言慎行。

    今天情况更甚。

    沈家嫡长孙从美国回来接替沈老爷子,正式掌管整个恒泰集团。

    作为京市数得着的世家,整个沈家上下为今晚的宴会准备了将近三个月。

    就在这个人手紧张的档口,身为后厨核心人物的张如芳女士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早上崴了脚。

    脚趾骨裂,没有他法,只能把临林把亲闺女召来当外援。

    为此林知夏请了三天的假。

    谁让她曾在沈家老宅生活了七年,毫无疑问的天选外援苗子。

    她认识老宅里的每位公子小姐后厨帮佣安保助理,甚至方圆几里以内的猫猫狗狗——

    啊,近几年新加入的不算。

    六年前考上研究生后,林知夏就搬离了沈家老宅,在京市市区内租了房。

    沈家老宅坐落在京市西郊灵山,依山傍水,在京圈素有“龙脊藏珠”的美誉。

    整座山体形似卧龙,主宅恰好建在龙眼穴位,三面环抱的湖水倒映着飞檐翘角,每逢雨雾天气,风景更是一绝。

    就是离市区太远!

    这一天林知夏像个陀螺,忙的晕头转向停不下来,只偶尔经过前院听到里面的热闹喧哗声。

    等暮色漫过盘山道,前院璀璨的灯火依次亮起,今天的帷幕才算正式拉开。

    微风抚过含苞待放的紫藤花架,也隐隐带来远处觥筹交错的光影。

    晚饭后,林知夏蹲在西厨间后门剥莲子,听见两个从前厅回来的年轻帮佣兴奋的私语。

    “刚才那个人我好像在电视上见过!”

    “对呀对呀,一恍惚我还以为在看什么新闻现场呢。诶,你看到那位了吗?”

    “看到了!我在这里工作三年第一次见!刚才他经过花厅,我手抖得差点摔了香槟塔!”

    “听说在美国收拾了三个叔伯才掌权,样貌好是好,就是眼神要吓死人……”

    凭借这三言两语,林知夏就知道她们说的是谁,嘴角不自觉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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