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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系统让我拿刀救人[综武侠]》 55-60(第3/14页)
“鲈鱼冬至前后才是最美,这本是年底的事情了。只是没想到,他们刚定下来,掷杯山庄的人便来请我了。”
“……请你?”林素坐直了身子。
林诗音挽了挽发,笑道:“ 他们听我是林府的林小姐,把我认成了你。而掷杯山庄的小姐左明珠得了怪病,左二爷请了整个南地的名医,都束手无策。听闻你在松江府,自然也会派人来请。”
林素皱了皱眉,不由伸手去抓她的手腕。脉象没有问题,又见林诗音气色不错,只是面上带了两分赶路的疲态才放下心来问:“ 府上并没有收到帖子。那左明珠得了什么病?”
“这左’轻侯偌大一个掷杯山庄,还能认错人?”
“兴许是病急乱投医吧。”林诗音宽慰笑笑,“毕竟我当时也是被左小姐的病情吓了一跳呢。”
“怎么了?”
“阿素,你可听过——借尸还魂之症?”
“!!!”
霎时间,惊人的煞气以马车为轴心四散开来。马车外的马儿似乎被惊到了,咴咴叫着,若不是骑马的三人与车夫都是熟练的老手,恐怕是要抓不住缰绳,让其疯跑了。
身为武者五感远超常人的楚留香三人不由回头望向马车,心中惊诧莫名。
他们距离二十步开外,还能如此煞气逼人。迫得他们险些以为寒刀袭上了后颈!看来传言不可谓不真。
“ 阿素?”处于暴风眼中心的林诗音并未有多难受,她只是觉得有一瞬间好似快要喘不过气来。但那时间太过短暂,似乎以为是错觉。
林诗音抬眼看她,只见那漆黑如墨,幽深如渊般的眸子渐渐缓和,恢复了平日好似深潭般的清冷幽静。
“ 抱歉。是我反应过度了。”林素声音温和:“吓到你了吗?可有什么不舒服的?”
“并无。”林诗音摇摇头。
“那就好。”林素笑笑,垂下漆黑的眼眸,道:“那你能否再和我说说,那左明珠的……借尸还魂?”
似乎看出林素有所心结,林诗音并没有多问。她只是握住她的手,神色认真地与她对视:“ 阿素,那借尸还魂,是假的。”
她的手指动了下,默了两息:“……假的啊。”
也是。
她那死对头估计还在修真界开后宫呢,怎么可能跑来这里?又怎么可能忍受自己附身在了一个少女身上?
似乎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林诗音把那段认错人的乌龙娓娓道来。
妙龄少女借尸还魂,无非就是情情爱爱。你爱我,我爱你。但你是她的未婚夫,我们两家是死敌。妥妥得江湖武侠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了。
所以左家与施家小姐联手上演了一出借尸还魂的大戏,难得两家连带施家姻亲薛家鸡犬不宁。
“虽说我没阿素的医术,却也分辨出了真假。”林诗音笑着,带着些许女儿家的小得意与让人挪不开眼的明媚自信。
“哦?诗音真厉害!用了什么办法?”
“其实也是巧合。”见林素这么配合捧哏,林诗音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略带羞涩道:“ 我在松江府不是还有一处铺子?年前正好上新了几样新胭脂。其中一样,很受小姐们的追捧。”
林素适时接话:“ 桃花面?”
不怪她一下子猜中,这胭脂在杭州早就火起来了。那粉而不浮,艳而不妖的腮红甚受妙龄少女们的喜爱。
桃花面,取自人面桃花相映红之意。
又作“得幸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
颜色漂亮,寓意又浪漫,怎么可能不火?
林诗音骄傲点头,仿佛那终于高傲地支起头,舍得盛放的芙蓉:“ 我也没想到左小姐和施小姐也会喜欢我研制的胭脂。只是,可惜施小姐对桃花过敏。所以,她是万万碰不得以桃花作香的胭脂桃花面的。”
“当初施小姐过敏时,她的娘亲花娘子因为此事还来铺子上闹了一通。为此,管事给换了两盒芙蓉面的胭脂,又赔了一笔银子做药费这才罢休。”
说着,林诗音还忧愁地叹了口气:“ 好在阿素你当时的名声已经传开。不知细节的人都以为你我是亲姐妹。若不是管事急中生智道明东家是杭州林府的小姐,恐怕对方还有得闹。”
“你我同姓,又有这般情谊。不是姐妹是什么?”林少宫主理直气壮。“ 你可是我林府上的大小姐,唯二的主人家! ”
嘴上虽是这么说着,但小心眼的林少宫主已暗中记下了施家。
“那施家小姐她娘叫什么?”她冷不丁问。
“花金弓。”
“花金弓……”林素心底默念了一声,朝小系统道:“ 萌萌,副本里有施家或是这个人的名字吗?”
【没有哦。】
【宿主,你问这个干嘛呀?】
“阿素,你问这个做什么?”
——啧,可惜了。
林少宫主暗中咋舌。这种封建大家长又是蛮不讲理的,还跟楚留香的好友左’轻侯是对头,横竖看都像是个小boss呢。
但她面上不显,无辜道:“没什么,你接着说。”
接下来的故事线已经明了了。
两家小姐都用林诗音铺子的胭脂,施家的那个却对桃花过敏。可是那借尸还魂后的“施小姐”在上妆时却丝毫迟疑都无。林诗音自然是诧异的。
就算如今施家姑娘用得是左小姐的壳子,那也应该下意识地避免才对。或许是消息不通,甚至是左小姐也不知道自己桃花敷面会起红疹。毕竟,那事出的时候,左家小姐已经在施家姑娘身上“复活”了。至于花金弓还有闲心去铺子里闹,少说没有撒气的意味在其中。
“最后,两位小姐恢复身份。金花弓拗不过女儿,施家薛家联姻作罢。却道花旦叶盛兰若想娶施茵小姐,除去要取得最低举人功名外,还要万两黄金做礼,十里红妆迎娶才许。若不能,便是叶盛兰入赘施家。”
林素再度凝起眉心:“要一个花旦考取功名?”
虽说如今的大庆没有贱籍不可科考的律法,但这也是潜规则了。除非这叶盛兰才华横溢,一篇文章惊艳一众考官,瑕疵难掩文采。否则,这辈子他都只能是个白身。
“叶盛兰是良籍。早在去年,原公子便为他赎身。他是京城富贵班的幕后老板,如今是商籍。”
林素:“……”
行吧。现在又不是隋唐之时,商籍也能科考。
不过原随云那无利不起早的芝麻汤圆给叶盛兰赎身?
听着就不太现实。
叶盛兰别是这家伙以前埋的暗棋吧?!
一想到原随云,林少宫主颇为头疼地揉揉眉心。
不行!回头她得写封信问问这家伙又跑去哪儿浪了。要是不小心没看住又黑化了,拼着被雷劈也要搞事可怎么弄?毕竟5000功德值呢,万一人被劈没了功德倒扣了怎么办?还是看着点为好。
要不到时候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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