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公就非要不可吗!?: 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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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仿佛在说不必独自承受这份胜利与失去交织的沉重。

    晚风穿过寂静的竹林,吹不散空气中残留的焦灼气息。

    “歌门——!!救我!”无惨还在烈焰中坚持,“我答应再也不将你囚禁在身边!你也不想死对不对?看看你的脚已经开始透明了,哈哈哈,我就知道是这样。‘同生共死’!救我等于救你自己!”

    缘一下意识向你的脚看去,发现脚腕已经消失了,他弯腰想抱你离开寻求救助,却被你拒绝了。

    无惨像是看到了生的希望,这个厉害的剑士和你感情绝对不一般,只要不想让你死,他无惨就不能死。“哈哈哈,天不亡我!哈哈哈哈哈哈!”

    你打断无惨的绝路逢生后的笑声,“无所谓的。”

    无惨一愣,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

    “我说,无所谓!”你回过头狠狠瞪着无惨,“早在百年前你就该死!刚出生时就该死!产屋敷家那晚我永远忘不了,如果我死了换来这个世界未来的和平很值得。”

    无惨的瞳孔因不可置信而收缩,死死盯着你。

    “你疯了……”他嘶声道,“为了这些蝼蚁,你宁愿……”

    “疯了的是你,安息吧无惨,黄泉彼岸我们不会再见面的。”你笑着对只剩半张脸的无惨招招手,他发出最后一声不甘的咆哮后,在日之呼吸的烈焰中化作漫天飘散的黑灰。

    你转头看向缘一,发现他正静静注视着你。

    那双总是平静如水的眼里,此刻翻涌着点点水光,他不知道要怎么能救你。

    “对不起啊,缘一。”你歉意笑了笑,“最后让你看到这样的结局。”

    他摇头,握住你即将消散的手,眼中满是痛苦,“是我杀了你。”

    你抬起透明的手想摸他的头,却摸了个空,“怎么会是你杀了我,别总是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绑定无惨后活得已经太久了,这个世界已经看腻了,所以不要伤心缘一,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到现在还没有见过你和诗的孩子。”

    “伯男长得和我小时候很像。”

    “叫伯男啊,那应该很可爱,你和诗小时候都很可爱,可惜你一直没什么表情,虽然现在也总是没什么表情,但我们缘一就算是面瘫也会很受欢迎的。”

    缘一紧握着你的手,却只能感受着那份实感一点点从指间流逝,这位斩鬼无数的剑士此刻像个无助的孩子。

    你的小腿已经彻底消失,躯干也开始变得轻盈。

    缘一想要抱紧你,却只能徒劳地看着光影从臂弯间流散。

    “缘一,别难过,”你的声音已经轻如耳语,“带着诗和伯男好好享受没有鬼的明天吧,不用记挂我,我只是回家了。”

    最后的意识里,是初升的阳光穿过竹叶,温暖得让人想要落泪。

    天亮了。

    第34章

    母亲病逝后, 为了不让兄长为难,我选择了主动离开。

    家里人曾提过让我出家,但我并没有听从。

    站在家门口望着夜空中的漫天繁星, 我突然想要奔跑,于是便一直跑到清晨, 直到在小镇的晨雾里,被穿着男士狩衣腰间佩刀的人叫住。

    虽然她作男子打扮, 但我还是一眼认出这是位姐姐。

    她给了我两个热腾腾的包子。我茫然地接过包子往前走了几步, 鬼使神差地站到她看不见的角落, 等回过神时,已经跟在了她的身后。

    这位姐姐警惕性实在不高, 被我尾随了一路都未察觉。直到那条路上只剩下我们两人,她才回过头。原以为她会立即询问什么或者警告我不要继续跟着,但都没有, 她只是好奇地看了看我继续不紧不慢地赶路。

    天色将晚时, 她终于蹲在我面前说了许多话,我只听清了一句,别把她当成怪叔叔。

    “是姐姐。”我纠正道。

    姐姐像是被吓了一跳, 惊讶地眨了眨眼, 随即夸我真厉害。

    那笑容让我确信, 自己遇到了一个极其温柔的人。

    她带我借宿在农家,夜色中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布甚歌门。

    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和她的人一样奇怪。

    无处可去的我便一直跟着歌门,起初她显然不习惯身边多出个人常常会把我忘在脑后,但熟悉之后又经常做些莫名其妙的事,等过了很久后我才会反应过来她那些举动好像是在逗我笑, 只是从来没有人对我做过这种事,所以每每我都是后知后觉想明白。

    后来歌门为了我淋了一场大雨病倒了,好在很快就痊愈了。

    她好像有种很特殊的吸引力,只要到陌生城镇就会有女人扑过来,吵着闹着要嫁给她。

    这个时候我就成了最好的挡箭牌,她对外宣称我是她的儿子。

    但是从外貌上看,她一点不像能生出我这么大儿子的人,毕竟歌门看着也就只有十六七岁,正是青春年华,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她居然是百岁老人,我已经可以当她的孙子了。

    歌门带我在一个小村庄停留,本来我以为这次也和以前一样不会待太久,甚至还因为要和新认识的女孩子分别感到难过。

    诗是我新认识的玩伴,她有着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特别是被歌门惹哭时,眼睛被泪水浸湿,黑得发亮。

    我们留了下来,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光,我无比庆幸在离开家的时候遇见了歌门,十年的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直到我十五岁时歌门说等我和诗结婚后就会离开。

    我不想她走,但歌门有不能留下的理由,这一年我们三人走在集市上很多人都会把她当成我和诗的弟弟。

    就算心里有了准备,我还是没想到在成婚的第一天歌门就提出了离开。

    我想挽留,想让她别走,想说:留下和我们一起生活。

    但我知道,她无法留下。

    长生不老永葆青春,在这个神妖传说风靡的年代如果被人们发现,她很可能会被村民抓起来烧死。

    母亲死后离开家的我,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诗是握住风筝线的人,让我有了锚点,歌门则更像一阵风,她会吹着我向前,也会为我停留片刻,但却不能一直留住她。

    ……

    时光如溪水般从指尖流过,我和诗现已到了中年,眼角有了细纹。

    自从当年鬼舞辻消失后,我和诗带着孩子回到了曾经居住的房屋,只是那里已经住了灶门一家,我们索性当了邻居。

    村庄里的日子格外平静,春种秋收,忙碌而幸福。

    只是偶尔,当我在教村里的孩子们识字时,会突然想起歌门教导我和诗的情景。

    在歌门离开后的第三个春天,诗生下了我们的女儿,我们为她取名“小风”。

    小风五岁那年的某个傍晚,我和诗如常忙碌归来,一眼就看见女儿头上插满了精致华美的发钗,小手正握着一枚玉佩。

    诗无奈地将她搂进怀里,轻柔地取下那些发饰,柔声说:“妈妈不是说过,不可以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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