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祖,温柔一点!: 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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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痛失一腿,又遭电击全身烧伤,如今靠大量激素冲击吊着一口气,据说早已不成人形,估计离彻底领盒饭不远了。

    这两年,林衍过得比预想中滋润。

    身为“完美受害者”,他稳占道德高地,收获同情无数——连坐电梯都被孕妇礼让先行。

    当然刺耳的侮辱从未消失,暧昧的目光也不曾断绝,但只要他自己不内耗,就没人能让他不痛快。

    更何况现在的他,足够成功。

    这世界向来慕强,失败者的伤痛叫阴影,成功者的,叫勋章。

    不过林衍不这么想,他不需要任何以痛苦为原料锻造的勋章。

    他只想平静安稳地,和他那位在“戏多的精神病”与“霸道的色\情狂”之间来回切换的恋人,过好每一天。

    车子稳稳停在交易所大楼外。

    林衍降下车窗,就见红毯尽头,EM科技创始人查客醒正与公司骨干、投资人和商业伙伴们寒暄,第二大股东郑姚则在一旁笑吟吟地陪伴。

    车门被从外面拉开。

    高大英俊,健康卫生,器大活……时而突飞猛进,时而勉强及格的司机弯下腰,做出“请”的手势。

    林衍下车,屈起手臂,淡定地命令:“挽着。”

    庄逍遥立刻从善如流地挎上去。

    林衍昂首挺胸,挽着他的全世界,走向他翻越的又一座山巅。

    全文完

    第128章 IF线—精英高管VS流浪歌手

    “Lin,你不专心。”

    高大英俊的法语情人摘去套子,坐在床边点着一支烟,递向林衍。

    “一整晚,你的身体虽与我相伴,灵魂却飘向别处。告诉我,是我已无法再让你感到满足了吗?还是你有了新情人?”

    “抱歉……”林衍没接烟,只是拉起被子遮住自己赤裸的身体,稍做犹豫,便如实道:“我下周就会离开欧洲,回C国去了,以后,我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

    “哦,原来是这样。”法语情人露出伤心的表情,掀开林衍刚盖上的被子,“那么至少今晚,让我的体温陪伴你到天明。”

    林衍在写字楼底层的餐厅买了外带午餐和咖啡,走到中央广场的小公园,找了张空长椅坐下。

    明天上午十点,他就要飞回C国,这是他在LON城的最后一顿午餐。

    离职手续早已办完,其实不必再来公司,可是——

    林衍的目光落在不远处那个抱着吉他、席地而坐、大声弹唱的男人身上。

    一个月前,这个流浪歌手出现在公司附近,每天午休都会在这个小广场唱上两小时。

    男人看起来像亚洲人,不过轮廓很深,或许是混血。年纪大概二十三四,个子很高,穿得实在简陋——磨破袖口的卫衣、钻绒的马甲、裤裆快垂到膝盖的破裤子,还有一双连鞋带都没有的脏球鞋。

    但不得不承认,他很英俊。

    男人唱的都是些过时的流行歌,嗓音倒是动听。然而在LON城这种地方,好嗓子实在不稀罕。所以他面前的琴箱里虽不至于空空如也,收入也确实有限。

    自从流浪歌手来了之后,林衍每天中午都会在这儿附近吃午餐,离开时往琴箱里放点零钱。

    咽下最后一口难吃的食物,林衍起身,照例走向琴箱。

    从未和他有过任何交流的男人叫住了他。

    “你点首歌吧!”男人用英文说:“你给的太多了。”

    这次林衍放了张整钞。

    林衍想了想:“《Youre Beautiful》,会吗?”

    男人咧嘴一笑,拨了两下琴弦,沙哑的嗓音随之响起。

    他的牙齿很白。

    很奇怪,明明是个流浪汉,林衍却觉得他很干净……或许是因为他皮肤光洁,眼神明亮,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也很清爽的缘故吧。

    一曲唱完,男人抬头问:“这是唱给前女友的歌,你失恋啦?”

    林衍垂眸看着他,不自觉点了点头。

    “这么帅也会失恋?那再送你一首!”男人再次拨动琴弦,居然用中文唱起了《分手快乐》。

    原来他也是C国人。

    在精英遍地的金丝雀码头,听着初中时在小镇学校的广播里听的老歌,有种时空错乱的恍惚感。

    读初中时的林衍,总是很饿。

    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来听歌、给赏钱了,没了他这个固定金主,这个流浪歌手会不会吃不饱饭?

    男人脸颊微微凹陷,很瘦。

    歌唱完了,男人却主动说:“哎,我以后不来了。”

    “为什么?”林衍问完就觉得自己好笑,流浪歌手当然是四处流浪,能在一个地方待一个月已经很不寻常。

    “我找了个饭馆帮厨的活儿,以后中午要去切墩。”男人却认真回答了他。

    在饭馆打工,那不怕吃不饱了。

    “再见。”林衍转身,皮鞋刚蹭过地面又转回来,“你住在哪儿?”

    “码头区,泰晤士河对岸,女王大桥,最边上那个桥洞!”

    林衍最后检查了一遍行李箱,确认没落下什么,便宽衣上床。

    房子已经退租,今晚他住在机场附近的酒店。可得好好睡一觉,明天要坐十来个小时的国际航班。

    哗啦哗啦——沙砾打着玻璃窗。

    起风了,看样子要下雪。

    林衍站在泰晤士河对岸,望向将近一公里长的女王大桥,在寒风里裹紧了大衣。

    最边上的桥洞——那白痴也没说清楚,是东侧最边上,还是西侧最边上?

    当林衍顶着凌乱的头发,和开司米大衣也抵挡不了的一身寒气,站在与他格格不入的桥洞里时,那个流浪歌手正蜷在地上,枕着琴箱睡觉。

    这么冷的天,就这么睡在水泥地上,不怕得风湿吗?

    林衍从钱包里抽出一沓钞票,塞进男人的外套口袋,转身就走。

    没走几步,却撞上一个浑身酒气的大胡子。那人盯着他猥琐地笑,伸手就要摸过来。

    下一秒,醉汉已被踹得跪倒在地,呕吐不止。

    “哎!”男人抓了抓支棱八翘的头发,声音带着刚醒的哑,“你来找我的?”

    “受委屈了?被谁欺负了?同事?老板?房东?”

    便利店门口的路灯下,男人依旧席地而坐,拿起啤酒罐喝了一口。

    “为什么这么说?”

    “你眼圈红红的。”

    林衍在他旁边的石墩上坐下,侧头看他:“你多大了?”

    “二十。”

    “……”林衍不信。

    “你呢?”男人反问。

    “你看呢?”

    “二十五?”

    林衍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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