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天: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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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奴隶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且每日的活压得他筋疲力尽,从喂养马匹到清洁马房、工具,还要搬运草捆、谷物袋。

    伙食也很差,这倒不是妖族刻意苛待,只是妖无需像人族一般讲究进食,只有有地位的妖才会去弄人族的菜品去招待客人。

    甚至有妖认为人吃草就能活。对,他们的马监就这样抱怨过人太难伺候,马吃草能活,为何人不可以?

    妖族本也是没有骑马的习俗,只是妖王喜欢,就建了一个马房,冷清得很,基本上没有妖会来。

    对于马房的奴隶来说,不用和太多妖打交道,小命保住的机率大,脏、苦一些也是可以忍受的。

    “乌鸦,今日竟然有饭。”

    对,现在瞿无涯有了一个奴隶名叫“乌鸦”,每一个奴隶都要抛弃原来的名字,取一个低贱上口的名字供主人叫唤。马监的原话是“什么去无牙,就叫乌鸦”。

    说话的正是他的同僚鹦鹉,说实话比起叫“鹦鹉”,他还是宁愿叫“乌鸦”。

    对于鹦鹉发出是感叹,他也深有同感,妖族和原始人似的,天天就给他们吃果子。

    准确来说,这也不算饭,而是一堆白粥。瞿无涯添了一碗,尝一口,道:“半生不熟的。”

    鹦鹉十分知足,道:“有就不错了。我已经一年没尝过米饭的味道了。”

    “你是去年来的?”

    鹦鹉点头:“嗯,这里虽然饿一点,苦一些,好歹伺候的是马。也是平安活过了一年。”

    “那这一年,有什么妖来过?”

    鹦鹉沉思一会,道:“想来学习骑马的妖,也就萱少主一个吧。”

    “萱少主?”瞿无涯眨眨眼,“她是谁?”

    “就是王都城主的女儿乐萱。”

    “王都城主?王都的主人不是妖王吗?”

    鹦鹉夸张地咂舌:“哇,你真是什么也不知道。”

    瞿无涯诚实地点头:“对,我不太了解妖界。”

    “这么说吧,妖王以下是妖君,妖君麾下是妖将,妖将镇守各城,然后就是妖尉、妖兵。城主就是特殊的妖将,他隶属于妖王麾下,因而也被称为第十三个妖君。”

    鹦鹉人如其名,叨叨道:“这次王都大会,不止妖君,各地的妖将也会过来。萱少主大约是要招待客人,所以最近都没空来了。”

    “萱少主是怎么样的妖?”

    鹦鹉想了想,道:“性情还可以,不暴躁。王都的妖相对来说,脾气确实好上一些。”

    “她会骑马吗?”瞿无涯若有所思地盯着马棚。

    “不太会,但妖界也没什么妖会骑马。”

    “她的马是哪匹?”

    鹦鹉一指一匹赤白相间的马,道:“喏,那个叫红雪的。”

    此后,瞿无涯对红雪多有关照。

    冷清的马房终于来了客人,但不是瞿无涯以为的萱少主,而是妖王凤休。

    远处,行事粗暴蛮狠的马监正点头哈腰,谄媚地笑,和凤休交谈。

    瞿无涯靠在马棚的草堆上,掰断手中的树枝,冷淡道:“鹦鹉,你知道妖王的马是哪匹吗?”

    鹦鹉刚清洗完水槽,一指,道:“墨影。”

    那是一旁通体黝黑的马,双眼炯炯有神,瞿无涯捡起地上的铁钉,悄悄往手掌一划,鲜血流出来。

    他靠近墨影,把手放在马鼻的旁边,故意急促地呼吸。果然,马被鲜血和喘息干扰了判断,焦躁不安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又远离墨影,往一旁的井口走去,打水清洗伤口。接下来他的手会痛上好些天,也许还会因为要干活伤害到伤口,但那都无所谓。

    凤休没察觉异常,他和这任“墨影”没见过,他都十几年没回过王都。他的每一匹马都叫墨影,是马监从人族进贡的汗血宝马中挑选一匹黑色的,墨影的狂躁被他以为是脾气暴。

    等这一次王都大会结束,再回王都就不知是何年何月,至少得看看这任“墨影”才行。

    凤休踩上马鞍,坐好,抓着缰绳,在马场试骑。

    可墨影却越发狂躁,他毫不在意地尝试驾驭墨影。

    算起来,凤休也很久没骑过马,一时不察,马后仰,他被甩在空中,如墨的长发倒垂下来,几乎要和土地亲吻。

    目不转睛的瞿无涯差点笑出声,等着看凤休出糗——但也没指望真能出糗,一个妖王难不成还能被马摔了,只是降伏不了区区一匹马有失妖王威严吧。

    果不其然,凤休手中出现穿云枪,枪头被他钉在土地上,他借力稳住身形,在空中把颠倒的身体翻转正,站定。

    凤休松开手,土中的穿云枪震动。

    他皱眉,道:“又干什么?”

    瞿无涯笑不出来了。

    因为穿云枪拔地而起,直直地往他而来,枪头刺在他脚尖一寸的土地上。

    一时间,整个马房的人和妖都看向他。

    第30章 第 30 章 “乌鸦。”

    这是在?

    我招你惹你了, 你要这样害我?

    瞿无涯瞪着穿云枪,迅速装作被吓到的模样瘫坐在地上,再双手伏地,低头跪下。

    穿云银光闪闪, 凤休不知穿云又犯什么病, 道:“回来。”

    听见没, 叫你回去。瞿无涯目光上抬,怒目而视。这总不能发现是他搞鬼吧, 这只是一把枪。

    穿云继续银光忽闪,似乎没有要动的意思。

    是因为这个奴隶吗?凤休抱着手臂, 走到穿云面前, 道:“你想干什么?”

    随着凤休的靠近,瞿无涯心如擂鼓, 恨不得头埋到地里, 视野里是深紫色、绣着银纹的下摆和褐色的筒靴。

    乍听这句话, 他还以为在问自己,还好他方才去马粪旁边熏了一下,保证凤休觉得不想在他身边多待。

    穿云插秧似的往地里插了三下, 凤休闻到一丝血腥味, 以为穿云是想见血,聚起灵刃往手掌一划, 滴到在枪身上。

    他又施法将伤口愈合,低头道:“把手伸出来。”

    瞿无涯莫明,做贼心虚地抬起没受伤的手,组成锁链的铁块碰撞发出沉闷的声音。

    “另一只。”

    凤休的语气不耐烦。

    这是发现了吗?瞿无涯老实地伸出手,泥土混合在伤口上,修长的手指, 清晰的骨节,原本是一只称得上好看的手,但泥泞让手显得脏兮兮。

    凤休抬手,一团红光融进瞿无涯的手掌中,伤口霎那间愈合。

    一人一妖一枪心思各异。

    这是何意?凤休有这么好心吗?帮一个奴隶治疗伤口?瞿无涯脑袋中三连问,似乎也说得过去。凤休做事随心所欲,但在相关的事情上还是愿意多花精力——相关,一个马奴有什么相关。

    凤休当然不是出于好心,伤口愈合,这下穿云不会对这点血腥味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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