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是消消乐这件事: 11、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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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在云夕还是个生活在围墙里的小女孩的时候,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福利院的墙角旁,等待春天。

    春天的时候,会有蝴蝶从墙外飞进来。

    这些蝴蝶有大有小,有五颜六色的,有颜色单薄的。

    哪怕是只有一只最普通的白色蝴蝶,顺着高高的围墙飞过来,她也会非常开心。

    有一次,狂风暴雨过后,一只十分漂亮的蝴蝶落在了云夕常常待的那个角落。

    “它真可怜!”云夕想。

    这只蝴蝶是黄黑相间的,还有云夕没见过的,长长尾羽,它比云夕见过的蝴蝶都要大,如果蝴蝶有性别的话,云夕觉得它可能是一个男孩子,就像是那个每晚经过的隔壁的小男孩一样,生气勃勃,又漂亮。

    可是蝴蝶被暴风从墙外扫进来,飞不出去了。云夕小心翼翼地捧起它,用树叶给它搭了个小床,它还一直剧烈挣扎,很痛苦的样子。

    云夕觉得它是饿了,她觉得蝴蝶可能是吃蚂蚁的,这种体型的虫子只是让她有一点点害怕。

    “坚强点,云夕!”她鼓励自己,用塑料袋包裹住手,去替她的蝴蝶朋友找食物吃。

    她把蚂蚁堆在蝴蝶身边,一天过去了,它没有吃。云夕又找来花瓣,青草,甚至早上吃的早餐。

    “可能蚂蚁不好吃,这些都不好吃”,云夕沮丧地想。

    但是没过多久,某天早晨,云夕来探望她的蝴蝶,发现蝴蝶竟然挣扎着飞起来了!

    云夕注视着它高高地飞向天空,难过,又感觉开心。

    “飞吧!高高地飞吧!”

    云夕欢呼,雀跃着。希望她的好朋友能够飞得远远的,去找到它喜欢的花。

    她做了好几天的美梦,梦里都是蝴蝶美丽的翅膀和墙外的天空。

    “我真是做了一件好事呢”,云夕想

    云夕每天都会去那个墙边。

    一天,两天,第三天的时候,云夕在墙角同样的位置发现了它——

    它死了。

    云夕的蝴蝶飞走了。

    云夕从此认识了生命,它蓬勃着,却又脆弱,虽然脆弱,然而美丽:

    如果你的生命还剩下几天时间,你会做什么呢?

    当然是继续挣扎着活下去。

    ……

    “我想出去看看”,云夕静默良久,“你能带我出去吗?”

    奈恩定定看了她很久,眼神是一如既往地沉静,他开口:“当然可以。”

    当天夜里,云夕给两人兑换了一大堆吃了,甚至还兑换了一份餐后水果,奈恩的吃饭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不少。

    吃饱喝足,两人躺回床上,都没有说话。

    在一片静默中,奈恩沉沉的声音轻柔飘到云夕耳畔:“别难过“,他说,“生命总会找到出路的。”

    …………

    第二天,云夕早早醒来,醒来便对上了奈恩的视线。这个人,除了一开始身体不好的那几天经常会猝不及防睡去,后来云夕就没看到过他睡着的样子。

    虽然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却仿佛住在隔壁的室友。你光是知道他住在这儿,晚上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睡的(这点云夕比较满意,晚上睡觉不打呼),白天睁眼就不见了。

    奈恩不知道盯了她多久,他保持着身体平躺的姿势,只把脑袋侧向云夕。

    这个姿势脖子不酸吗?云夕默默地想,突然意识到同床共枕这么多天,不知道被盯过多少次,后知后觉地不好意思起来。

    奈恩见她醒了,翻身起床。

    他穿着一身云夕给他的超市打折一百块三件的针织衫,竟然穿出了一千块高领毛衣的效果,肩宽腿长。他修长的手指拨弄了一下领口,这是云夕最近观察出来的,奈恩的习惯动作。

    云夕推测这是一个整理领带的动作,奈恩肯定是一个习惯穿衬衣打领带的人,普通医生会天天衬衣领带?云夕不太了解。

    “早上想吃什么?”云夕光明正大地打量奈恩——两人的关系仿佛直接跳过陌生——熟悉的陌生人——熟人阶段,直接哥两好了。

    奈恩把手指轻触下巴,若有所思。

    云夕在心里给他配上字幕:吃牛肉包子,还是猪肉包子,这是一个问题。

    奈恩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云夕原以为他在吃过其他的东西,特别是自己强推的那几样之后,他会果断抛弃包子,没想到他阅经千帆,初心尤在——他要求每餐吃什么都要配一个包子,喝粥配包子,吃面配包子,吃饭也要配包子。

    这种人简直是异端!

    奈恩选择了不同口味的包子,并一碗皮蛋粥,满意地享用早餐。

    倒是挺好养活的。

    奈恩带她离开了房间,这还是来到地底之后,云夕第一次自由地打量这个地方。

    漆黑的地下走廊的墙壁上,闪烁着一些黄色的灯光,这让走廊里忙碌的人群影影绰绰的,每个人都来去匆匆,像在原地打转的地缚灵,偶尔有人推着手推车在轨道上路过,云夕错眼看了一下,推车上都是虫子。

    云夕想要问奈恩这些虫子用来做什么,奈恩伸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云夕想起来,发出声音在这里是不被允许的。

    奈恩带着云夕穿过回廊,一路朝前走。

    来到一个比较宽敞的石头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一些简陋的手术器材,这就是奈恩的实验室了。

    房间里有几个女人在各自忙碌,奈恩拿出一个类似于手机的东西,按了几下,一个女人走向他们。

    奈恩又按了几下,云夕的耳机里传来声音:“她是你的向导”,说着把手机递给了云夕。

    云夕仔细一看,这是一个老式的按键手机,分量却很重,上面能进行中文输入,屏幕上有一个名字:maidg。

    女仆g?云夕一头雾水,奈恩挥挥手示意她随意转转,接着就坐在椅子上翻看起几张纸。

    云夕僵硬地拿着手机,像是牵起了一截缰绳,但是手机不是缰绳,人也不是动物。云夕接受的现代教育不允许她把一个女人看做仆人,虽然她是一个摘除了声带,剃短了头发,植入了项圈的女人。云夕不自觉摸了摸耳朵上的耳机,自嘲笑笑。

    她拿着手机,决定让一切尽量友好地开始。

    “g是你的名字吗?”

    女仆只是困惑地看着云夕。

    云夕又输入一行字:“你在这里负责打扫吗?”

    女仆点点头。

    云夕有些开心:“你可以带我参观一下这里吗?”

    女仆有点疑惑。

    云夕觉得他们可能很久没有过参观这种行为了,于是换了个说法:“我想去你们工作的地方。”

    女仆转身,云夕连忙跟上。

    出了门,是一条走廊,奈恩的研究室就在走廊的尽头,云夕站在门口往反方向眺望,觉得比第一条见印象里的走廊更宽敞了一些,能够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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