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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秀才娶了兵》 100-110(第12/17页)
林东华看清了是谁,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向外摆一摆手,“知道了,女大不中留,赶紧去吧。”
她打开窗,脚下一点,轻飘飘地从二楼跃下,稳稳地落在马背上。陈秉正用马鞭一抽,骏马飞驰,转瞬已在数丈之外。
林东华在窗前,默默看着两人一马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林凤君搭着陈秉正的肩膀,他转过头来:“抱住我的腰。”
她伸手到前面扣住,他的腰身很瘦。漆黑的路上少有行人,马跑得飞快,两个人的心跳得也很快,扑通扑通,此起彼伏。风温柔地吹过来,将他的斗篷吹得鼓鼓的,像一整片饱满的风帆,贴在她脸上。她往前凑了一凑,脸靠近他的背,有种熟悉的香味,莫名叫人安心。他们渐渐离开了热闹的街市,朝郊外山坡上急奔。
他们在那块大石头前面停住,林凤君纵身带着他上去。两个人并肩坐在石头上,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
“怎么今儿有空?”
他忽然转过身来将她抱住,抱的很紧,像是要把她揉碎了似的,过了半晌才道:“真想你。”
这句话说得全不像个才子。她鼻子很酸,拼命地吸了吸,“我也是。”
第108章 喂鸡 陈秉正低头吻她,吻得不紧不慢,……
陈秉正低头吻她, 吻得不紧不慢,细水长流。林凤君觉得自己好像在喝甜酒,甜丝丝的, 却比烧刀子还浓烈,烧得五脏六腑都发起烫来。
她的腰部被他牢牢扣住了, 让她紧贴着他,丝毫后退不得。
他的另一只手握着她的手, 十指交错。他的手很热很软。相比之下, 她的手就粗糙多了。
林凤君仿佛才察觉原来他个子很高,胳膊很长。莫名的好胜心起来了,她加了三分力气。结果就是两个人愈发如胶似漆,等松开时,都有点眩晕。
他顺势凑过来,头搁在她肩膀上, 生怕挨得不够近。
墨色的深夜里,远处的灯光渐渐灭了大半。蟋蟀的鸣声从草根处浮起, 时断时续。
“你不怕别人瞧见啊。”她有点担心。
他笑了一声,“天不老,情难绝。”
这句话她真的听懂了,跟那一粒红豆同一个意思。她好像也做不出什么诗,可是不妨碍,歌词里句子多, 她指着月亮说道:“栏杆月上两更天,别郎容易见郎难。”
陈秉正忽然呆住了, 他望着银盆一般的月亮,咂摸了一下:“这两句写的真好。”
“真的假的?”
“自然是真的。有滋有味,胜过多少矫饰文章。”
林凤君忽然飞身而下, 拣了一片长长的草叶,在手中编成一只蚂蚱,放在他手心里,“送你的。”
他将它仔细地揣进袖子里,轻轻叹了口气,“我很后悔。”
她忽然心里惴惴不安起来,他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很累吧?”
他又凑过来,“对,前任留下来的帐一塌糊涂。”
“你也要管钱?”
“恨不得钻到钱眼里。”陈秉正笑眯眯地说道,“赋税钱粮,哪一样都是要命的事。我后悔了,以前总说你爱钱。”
“我那是取之有道,对得起天地神明。”林凤君骄傲地抬起头,“你懂了吧?”
“懂懂懂。”
“你……千万别做贪官,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我丢不起那个人。”她很认真地说道。
“要是忍不住呢?”他促狭地笑,像是考验她似的。
“那我就……”她想了想,似乎毫无办法,“就跟你一刀两断。”
“哦?”他一挑眉毛,“女侠的刀要砍在哪里?脖子上?”
她很无奈,“割袍断义,一别两宽。再也不跟你来往。”
他忽然大笑起来,又握住她的手,“你砍袍子也舍不得砍在我身上,可见心里有我。我很快活。”
林凤君觉得他像是变了个人一样自说自话,跳脱得像戏台上的猴儿,“你的官威哪里去了?”
他收敛了神情,“我一天到晚板着脸,说着自己也不想听的官话,只是因为在你这里可以畅情肆意一会儿。为了这片刻工夫,我可以继续再忍耐几天,十几天,戴着面具跟人周旋。”
夜色很温柔。她觉得好像白天在商会受的气也化了,不值一提,免得叫他忧心。
“新皇登基,平民禁婚嫁三月,官员大概一年。”他小声说道。“你等一等,我一定八抬大轿,接你进门。”
她忽然莫名想起温柔端庄的大嫂。“也许我不适合。”
“你很适合。”他笑道:“我会让你有诰命,朝廷给你发钱粮,不用干活就有工钱,你一定很喜欢。”
“诰命夫人?”她果然眼睛亮了,戏文里的小姐总是以这个身份退场的,荣耀至极。
“五品诰命只能叫宜人。”
“噢。”
陈秉正冷不丁觉得自己如果打起精神来,四品官也不是不能争一争。他默默地坐在她身旁,那些委屈痛苦的日子渐渐走远了,而他活在当下,又鼓起了无限的勇气。
回城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她纵身从窗户翻进自己卧室,目送他骑马离去。黑色披风高高地飘起来,缥缈得像是幻象。
府衙里的杂役发现新来的知州晚上出去了,没带长随,月上中天才回来。无人敢问,但很快传得尽人皆知,不少人心中便有了奇怪的猜想。
知州大人第二天很早就起身升堂。公堂前人头攒动,颇有一批好事之徒,铆足了精神,看看新来的父母官到底几斤几两。
咚咚咚三通鼓响,震得檐下麻雀扑棱棱飞散。两班皂隶鱼贯而出,手持水火棍,将青砖一阵乱敲,额外费力气。
“肃静”“回避”两道铁牌分列两侧,陈秉正头顶乌纱帽,端端正正地坐在当中。
他已经翻过案卷,并没有大案要案,比如下面跪着的两个犯人,只是为了一只鸡对簿公堂。
原告是米粮店老板,被告是村里的农夫。原告称被告在店里踩死了自家的一只鸡。
“一只小……小鸡……”被告辩解道,他带点结巴,用手比划着,“巴……巴掌大一只小鸡,跑到我脚下,我……我一时没有看见。”
原告叫道:“大老爷,他承认了。”
陈秉正转头吩咐书吏,“记录在案。”
“我说赔……赔他一只,他不干,又说五百文钱,他也不干。”
原告抢白道:“大老爷,我这只鸡是上等的芦花鸡,是我特地留下来的,体格矫健肥壮。再养五六个月,便是难得的雄鸡,我将它训成斗鸡,怎么也要二两银子起步。”
被告叫道:“大老爷,这……这是强词夺理。斗鸡……我看这就一只三黄油鸡。”
“被你踩死了,当然做不成斗鸡了。”
被告气急,冲上去跟原告厮打起来,被衙役拦下。陈秉正一拍惊堂木:“不准咆哮公堂。”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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