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春骨: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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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放走了。”裴怀洲解释道,“温荥没审完,本不肯放。但我提前派人给顾楚送了信儿,顾楚来得及时,和温荥险些动手。我便趁乱糊弄一通把季随春他们放走了。”

    又道,“我观察温荥态度,的确有些关心十来岁的童子。恐怕他此次来吴县,是冲着先帝流落在外的皇嗣。”

    阿念淡淡道:“我没有泄露过秘密。”

    “我知道,我知道。”裴怀洲屈膝蹲下,隔着衣裳拍了拍阿念肩膀,以示安抚,“我们都不可能泄露这个秘密。所以我猜测,他找的可能是五皇子。五皇子与六皇子年岁相差不大,性子又骄纵吃不了苦,或许逃到吴郡也未可知。”

    阿念看向肩头的那只手。

    修长,美丽,干干净净,指甲盖儿透着粉。在她的注视下,那几根手指微微蜷起。

    “你昨夜为何在金青街?”裴怀洲问,“我应当嘱咐过你,不要随意外出。昨天晚上闹出如此凶险的事来,幸亏你聪明,晓得拖人下水。”

    阿念反问:“你又为何能进牢房,与温荥共同审理嫌犯?”

    裴怀洲眼睫微颤。

    “情况危急,我担忧季随春出事,只能抢了郡丞的位置,与温荥周旋,多放些人出来。”

    阿念道:“和我同在大牢的人,还没放出来。”

    “他们走不了。”裴怀洲说,“靖安卫死了人,要查凶手。”

    阿念语气平静:“我就是凶手。”

    裴怀洲顿住,神情逐渐茫然。

    她想得很清楚。

    要给季随春甜头,要让他觉得,她的确处处为他着想。

    但她也不会彻底放他脱离视线。他可以去书院,身边必须安排死士,形影不离。他可以坐在学堂读书,但必须隔着屏障,不得随意接触其他学子。

    她随时能捏造合理的理由,让季随春无法提出异议。

    如果他还是想要脱离她的掌控,那她就可以安排一场危险的“意外”,好让他知道,她是对的。她种种做法,都是为了保护他。

    “郎君。”宁念戈摇摇季随春的手,“让枯荣帮你画脸,你可别不开心。他不会再伤害你,有我呢,我如今可厉害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只能挨打受饿。我真的真的,为我们做了很多。”

    季随春睁着漆黑的猫儿眼,安静地注视她。

    他现在几乎和她一样高,不必再仰视。

    “我知道的。”他轻声附和,“你一直很辛苦。好在现在熬出头了,以后……以后我们还能更好。我总希望你好,毕竟我只有你。”

    第 122 章   又一年冬

    接下来的许多天,宁念戈几乎没遇到什么波折。

    怀宁书院顺利开张,首批学子共计六十一人。这还是经历入学考之后,精挑细选留下来的。不拘门第、只论才能心性的择选方略,借阅门槛极低的藏书楼,再加上主人家颍川士族的名头,足以吸引众多求学青年不远千里奔赴此地。

    更何况,怀宁书院还有一套细致公正的学律,譬如每月评定功课优劣,甲等学子除了能得到额外借阅珍本的机会,还可获得粟米腊肉若干。甲等第一还能领些银钱。

    这些规矩,不提江州,哪怕在整个承晋,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宣布入选名单的当日,榜上有名者无不欢喜雀跃,被拒之门外的则是沮丧不甘。眼酸的,便要嘀嘀咕咕质疑怀宁书院空有财力恐无名师;不舍的,竟然就在书院外边儿搭了棚子铺了草席住下来。

    岁平禀告宁念戈,询问是否驱赶这些赖着不走的年轻人。

    逐城荒凉,聂照住得地方又远,沿路长了半人高的杂草,他随手揪了一只,在手指上绕圈,不紧不慢地折回去。

    刚过申时,街上已经没有妇孺老弱,只有些行色匆匆的魁梧男子,聂照知道,用不了多久,最后一缕阳光落尽后,这座城池的大街的连一个人都不会有。

    他路过梁万三店门前,地上的尸体还在,丁嬷嬷瞪大眼睛,不甘地望着天空。

    几个身穿黑色布甲的兵卒走过来,见到他俱是一怔,后面的阿泗诧异地叫他:“聂三,你小媳妇儿刚到逐城,你不在家陪她,又跑回来……”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的同袍连忙捂住他的嘴,冲聂照低眉哈要。

    聂照缠在手指上的枯草又绕了两圈,不温不凉地看他:“聂三也是你能叫的?赵泗。”

    阿泗赶紧捂住嘴,赔笑:“聂少侠,聂郎君,大人。”该死,平日里他们私下聂三聂三地叫,一时大意,现竟脱口而出了。

    聂照只是找个由头发难罢了,他借此指指阿泗,又指指地上的丁婆子:“罚你把这堆烂肉处理了。”

    阿泗依旧赔笑:“怎么处理?”当晚谢平就把这消息传给了自家老板娘。

    念戈火急火燎地赶到店铺,摇着谢平的身反复问:“真的?你没听错?那贵人当真明早就来谈生意?”

    “千真万确!”现在,她比任何人都了解蔡逯。 她嚼着腌萝卜块,问道。

    先前暂时压在心头的许多疑惑,此刻又浮在他的嘴边,呼之欲出。年轻贵胄一辈有他们自己私下联谊的小圈,偶尔出来寻欢作乐,交换消息,都会聚在稻香坊。

    大多时候,坊内常客多是未婚夫妻、贵公子与美妾、要好的亲密朋友等。夜间是杀手的主场,也是贵胄声色犬马的主场。

    醉醺醺地回了家,沐浴时,脖侧的唇印一擦就掉。从马场出来,念戈直奔当铺。

    “老板,看看我这个玉佩值多少钱。”

    她把玉佩随意一甩,就像甩那条鱼一样,潇洒自在。

    老板两眼发光,捧着玉佩报了个价钱。

    出了当铺,念戈又往其他铺里转了转,带着几大包东西,走进巷里最后一户人家。

    刚一推开门,她就被一群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拥进了院。

    阿来是女孩堆里最懂事的,把脑袋递过去给念戈摸,“宁姐,你是不是又去接任务了?我们在这里住,有吃的有穿的,将来还能上学,这就够了。你一直把钱花到我们身上,你自己可怎么办呀……”

    念戈确实攒不住钱。手里一有点钱,自己先吃顿好的,之后都把钱花到了这些女孩身上。

    这些女孩,倘若当初没被她赎走,早就被牙婆卖到青楼里接客了。

    当年她也差点被卖到青楼,若非老阁主好心救下,悉心栽培,如今早已活得面目全非了。

    念戈用力揉了揉阿来的头,“接了个棘手的大任务,也接了很多小任务。放心,我有的是钱。”

    每每见面,大家都不愿放她走。但天已落黑,任务在前,念戈只能安慰好这些女孩,随即起身,奔入沉沉夜色。

    她杀人时是另一副模样。

    悄无声息地接近,利落割下人头,处理尸体,再提着人头去交工。

    当目标迟钝地察觉到危险时,她已将剑架在了对方脖侧。

    “嘘……”

    “嘘”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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