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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从摆摊开始建美食城》 30-40(第4/13页)
部的小孔中缓缓落下,直直坠入下方热气腾腾的大锅里。锅里的水早已烧得滚开,粉条一入锅,瞬间定了型,在水中微微翻滚。
“火候也至关重要,火太大,粉条容易煮烂;火太小,又难以熟透。需时刻留意,确保锅里的水始终保持沸腾状态。”林窈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手中的漏勺亦未停歇,源源不断地将粉浆转化为粉条。
不多会儿,锅中的粉条逐渐变得半透明起来,“待到水晶粉呈透明状,便可捞出过凉水。”林窈用长筷子将粉条捞出,放入旁边装满凉水的大盆中,“这一步能让粉条迅速降温,还能增强其韧性,吃起来更为劲道。”
过了一会儿,林窈将过好凉水的粉条捞出,沥干水分,整齐码放在竹匾上。“此刻,咱们的红薯粉便初步制成了。不过,还需将它们挂起来晾晒,让水分彻底蒸发,如此保存时间才长久。”
林窈示范完毕,抬眼望去,面前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有独臂的中年男子,有独眼的少年,有年近古稀的老妇,还有不少带着孩子的妇人……她收回目光,说道:“好了,现在大家都试着做做,若有不懂之处,可问我或者这位专门负责指导你们的梁管事。”
林窈走动在众人之间,耐心指导动作要领。这些人正如许之珩所言,虽说看似孱弱,可干起活来却毫不含糊。只是林窈心中仍有些好奇,寻常商人都为提高生产效率,挑选手脚麻利之人做活,难道他是个大善人,救贫扶弱?亦或是为了用更低廉的劳动力压缩成本?
林窈正沉浸在思绪之中,忽然感觉裙摆被一只小手轻轻拽了拽。她低下头,是一张包子脸,小姑娘约莫五岁,扎着俏皮的双丫髻。小姑娘身上的衣裳虽已洗得发白,却干净整洁,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满是好奇之色。“姐姐,你是许大哥的娘子吗?”小姑娘脆生生地问道。
听到女儿这般问话,谢三娘心中一惊,双手下意识地在围裙上快速擦拭几下,急忙伸手想把女儿拉回来,口中说道:“阿喜,莫要如此没规矩!”
林窈见状,赶忙抬手制止谢三娘,轻轻捏了捏小姑娘白胖的小手,“不是呢,姐姐只是与许公子一同合伙做生意。”
陈欢喜歪着脑袋,挠了挠头,接着问道:“哦?那是朋友吗?”
话音刚落,一只手臂从林窈身侧伸了过来,稳稳地将陈欢喜抱了起来。“是呀,大哥和林小娘子是朋友,一同赚铜板的好朋友。”许之珩笑着说道,他刚向工坊管事交代完事务,一转身便瞧见林窈被这小家伙缠上了。
许之珩抱着陈欢喜,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那笑容与他平日里故作潇洒,插科打诨的笑不一样,就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兄长。许之珩捏了捏陈欢喜的脸,“阿喜,怎么一个人乱跑?”
陈欢喜眼睛亮晶晶的,小手捧着自己的脸,晃了晃脑袋,“我瞧见姐姐长得好看,比花儿都好看,想找她玩。”
谢三娘在一旁看着,今天是她第一次见到林窈,生怕林窈一气之下就不让自己在水晶粉工坊做活,心中很是不安,“林小娘子,这孩子平日里就活泼好动,没个规矩,您别见怪。”
林窈连忙摆手,“谢姐姐,你千万别这么说,阿喜天真可爱,我欢喜还来不及呢。”
许之珩也笑着附和,“阿喜这性子招人喜爱,林小娘子也并非心胸狭隘之人。”他将陈欢喜放到地上,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
水晶粉制作工序繁杂,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制作难度虽不高,但所需人手众多。林窈连着去了五天工坊之后,便彻底放手让梁氏独自负责。
另一边,刘大壮每日上半晌带着刘大宝,吭哧吭哧地挖魔芋、制作魔芋爽和水晶粉,下半晌便挑着两大箩筐的魔芋爽和水晶粉外出叫卖。第一天,鲜有人买他的东西,他便效仿林窈搞起试吃这一招。据他所言,几乎所有人在试吃魔芋爽后都会买上一点,只是水晶粉无法试吃,这几日任凭他磨破嘴皮,也仅卖出两份。
林窈对这结果并不意外。她在镇上只摆了一天摊子,便去指导与许之珩合作的工坊,码头虽有李大娘售卖水晶粉,但时日尚短,许多人还不知水晶粉究竟是何滋味。
林窈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得继续在镇子上售卖水晶粉,打开普通老百姓这个市场。只是若让阿鱼跟着自己去镇上,那林诚在码头必定忙不过来,如此一来,便需再雇一个人。只是村里她熟识的人也没几个了。思及此,她决定还是去问问梁氏。
“阿窈,你若信得过我,不妨雇你大壮哥的伯娘。刘大叔年前上山一趟,便……如今只留下妻儿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极为艰难。”梁氏补充道,“刘大叔一家都是老实人,你爹小时候还跟着他上山打过猎哩。”
林窈回想起来,正是自己刚穿越过来,准备上山时,林诚提及的那位死在山上的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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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扁食
林窈看着门外站着的两人,被唤做黎婶的中年妇人约莫四十多岁,身旁的半大小子看着十五岁上下。那妇人身上衣裳颜色陈旧,面容沧桑,可头发却梳理得一丝不乱。身旁的少年亦是如此,布料都洗得泛白,却十分洁净,看得出主人是个喜洁之人。
梁氏见林窈一时未语,生怕她是嫌自己多带了人来,显得自己在拼命为夫家谋好处,赶忙解释,“阿窈,旭哥儿是陪着黎婶子一道来的,这孩子放心不下自己的娘哩。”
林窈细细打量着刘旭,他长着一张国字脸,双目炯炯有神,身材结实。虽说与林诚年纪相仿,个头却比林诚高出一头,身形也更为壮硕。想来刘大叔在世时,家中日子应当过得不错。
刘旭挠了挠头,憨憨一笑,“阿窈妹妹,我陪阿娘过来看看。”
林窈微微点头,侧身让刘旭母子进门,“婶子,阿旭哥,进屋坐,外头风大。”
林窈把茶水递给黎氏和刘旭,“黎婶子,我们想雇您到我们的吃食摊子上做活,包午食,一日八文钱,您看如何?”
黎氏平日里虽与村里其他人来往不多,但因着刘大壮的缘故,也多少听闻林窈做起了吃食买卖。却没想到给出的工钱这般丰厚,她儿子刘旭打一只野鸡才卖三十文,如今这些钱自己做上几日工便能挣到。如此一来,阿旭不必再每日上山冒险,她也不用整日提心吊胆。黎氏忙不迭点头,“好好好!有什么活,你们尽管吩咐!”
刘旭在一旁蠢蠢欲动,他本想着今年过了盂兰节,祭拜了阿爹后,便去码头寻一份活计。在码头做长工虽苦些累些,但胜在工钱丰厚,无性命之忧,亦可叫阿娘安心。眼下听闻码头摊子上这般简易的活计,每日竟能挣得八文钱。他若能到阿窈这儿来做工,凭自己一身的力气,工钱想必也不会少,只是自己本就是陪着阿娘来的,如今贸然开口,只怕是会惹人嫌。
林窈一直关注着刘旭,所以这会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阿旭哥可是觉得哪里不妥?”他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只是……”刘旭抿了抿嘴,“阿窈妹妹可还要人做工,我力气大,什么都能做,我可以不吃午食,若是不需要也无事。”
其实,林窈在瞧见他们母子俩的那一刻,便想着把两人都雇来为自己做事。这母子二人虽家境贫寒,却干净利落,正是做餐饮的合适人选,“阿旭哥,不必如此,码头摊子上的人手已然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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