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汴京在等我的外卖: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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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拂袖而去。

    官家离去,高素脚步稍缓跟上,见那孩子仍倔强跪在地上,好声劝道:“殿下何苦触怒天颜?陆大人若当真清白,会审自有公断。”

    高素一边说着,一边递上手帕:“老奴说句僭越的话,您越是求情,官家越觉得您被私情所困。不如静待时日,待官家息怒……”

    赵清晏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高大官,我这太子当得还不够窝囊么,连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

    高素忙做出嘘声的动作,环顾四周确信官家已走远后才低声道:“殿下,现在不是说气话的时候……”

    他扶起太子,指尖在对方肘间轻轻一按:“储君之德,在于明哲保身啊。”

    “高大官,你不是也看着陆九长大的?难道你也觉得陆九会做这些事吗?”

    高素叹气:“我信没有用,得看官家愿不愿意相信……殿下,猛虎搏兔亦用全力,何况龙潜于渊?今时之敛翼,非为屈服,乃为他日振翅九霄,无可阻挡……您就……顺从了罢!”

    赵清晏肩头微微颤动了一下,良久,他才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滚烫的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落,一滴一滴,无声地砸在冰冷的地砖上-

    汴京百姓,多易听风是雨。

    市井流言一起,常不辨真伪便随声附和,更有推波助澜者,并非不明是非,实则乐于浑水摸鱼,从中得利。

    黑压压的人头从府衙前的石阶一直蔓延到街口,喧嚣声浪在铅灰色天空中回荡。

    “处死妖妇沈芙蕖!”

    “用邪术害人,天理不容!”

    “烧了芙蓉盏,砸了那害人的柜坊!”

    人群中,有满面悲愤的受害者家属。

    一个妇人抱着孩子哭天抢地,声称孩子吃了芙蓉盏的外卖后上吐下泻,要求赔偿。

    有被煽动起来的无知百姓,脸上带着盲目的狂热,将八卦艳事传得满天飞。

    更夹杂着各大酒楼派来的伙计,混在人群中带头叫骂,将鲜粉描绘成能摄人心魄的穿肠毒药。

    谣言在汴京的街头巷尾发酵,早已脱离了最初的形态。

    在说书人的口中,沈芙蕖已不再是那个精明干练的女商人,而是修炼邪术的妖女,用孩童的心肝炼制鲜粉,这才使得菜肴鲜美无比,让人食之上瘾。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程虞带着大小双等一众芙蓉盏的忠仆,在人群外围解释。

    大双差点都被气笑了:“什么孩童的心肝——这也太扯了,芙蓉盏一年要用大量的鲜粉,只怕满汴京的孩童的心掏出来也不够用,怎么会有人信这个……”

    “我们是酒楼……不是黑心作坊……每天杀那么多小孩,尸体往哪扔啊,大家动动脑子好不好?”

    没人理大双,只是把怀里的孩子抱得更紧一些。

    “我们掌柜的是好人!她年年施粥,冬日送炭,你们忘了吗?”程虞声嘶力竭。

    “呸!那是收买人心!”一个壮汉朝她啐了一口,“谁不知道她跟陆大人不清不楚,用的是贪墨来的钱!”

    大双气得额头青筋暴起,想要冲上去理论,却被程虞死死拉住。

    “没用的大双哥,”她声音沙哑,带着绝望的清醒,“他们只想听他们愿意相信的。”

    程虞这几日眼见着消瘦下去,颧骨都显了形。

    白日里为芙蓉盏的官司四处奔走,夜里还要守着昏迷的花婆婆喂药擦身,好在事情也不全是那么糟糕。

    外卖的生意,并未因沈芙蕖入狱而断绝。汴京百姓抵制“妖妇”,却离不开“妖妇”创造的便利。

    酒楼离不开外卖,他们受限于方寸之地,外卖却将堂食的香气送进了千家万户。同一间灶房,既能招待堂前客,又能应付半城订单,翻台率何止翻了一番。

    通济柜坊靠着商户保证金与流水抽成,开始向商户提供低息的借贷,以供商家扩大店面或者装潢设计,越来越多的商户选择通济柜坊,通济已经生生把寻常钱庄变作了牵动百业的命脉,是汴京内任何一家柜坊无法比拟的。

    对寻常人家而言,不出门便能尝遍汴京滋味,已成为习惯,今天可以品尝芙蓉盏的精致菜式,明天换聚仙楼的招牌炙肉,这是何等便利!

    可是,整个汴京城仿佛达成了一种缄默的共识,无人提起,外卖是沈芙蕖发起的,外卖队伍是沈芙蕖组建的。

    众人却心照不宣地选择性遗忘,毕竟,戳破这层事实对谁都没有好处,维持这有益的模糊,是代价最小的生存智慧。

    养殖场那边,张澈与石磊被带走后,小双默默扛起了担子。芙蓉盏的生意暂停,他便将鸡鸭牲畜另寻销路。因着货品价廉物美,有好几家酒楼悄悄与他搭上线,在后门完成一桩桩心照不宣的交易。

    还有通济柜坊的赵世荣,听到芙蓉盏出事,没有立刻划清界限,而是积极奔走疏通关系,他一下拿出五千贯来:“程掌柜,要钱,我赵世荣有的是。”

    沈芙蕖靠坐在冰冷的墙角,身上盖着程虞想方设法送进来的薄被,也不知道这一床小被子,程虞花了多少钱疏通多少关系才能送进来。

    借着高处小窗透入的微弱天光,静静地看着自己因连日阴冷而有些红肿的手指。

    这牢里的日子不好过。

    每日一碗黍米粥,粥里混着未去尽的谷壳,煮得半生不熟,吃下后常会胃腹绞痛,粥永远是冰冷的,从未见过热气。

    配菜是一小撮盐渍菜梗,咸得发苦,目的是让她大量喝水。

    可是送来的水,是混着土腥味的井水,永远不够喝,长期的半脱水状态,让沈芙蕖嘴唇干裂,头脑因缺水而昏沉。

    沈芙蕖的“床”是牢房角落一堆半腐的稻草,稻草下就是潮湿的泥地,寒冷的地气透过薄薄的稻草,日夜不停地侵蚀着她的关节。

    若不是程虞送来的被子,自己肯定会被冻出毛病来。

    沈芙蕖还庆幸,每日只有一次拷问,还没有人对她用刑。

    她想,要是烧成通红的铁烙往自己身上一贴,自己是不是立刻就把鲜粉的制作方法招了?

    他们怎么还不来烫她?

    她可真是疯了,竟然期待着有人来烫她……本以为自己能风光一辈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坐牢了,人生体验又增加一条。沈芙蕖又自嘲地笑笑。

    不过,她很会安慰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能活着比什么都强。

    若是能顺利度过这一劫,她可真要买条船往江南去,远离这片是非之地。

    正想着,牢房外的走廊传来一阵有规律的脚步声。

    牢门上的铁锁“咔哒”一声被打开,一道修长的身影提着灯笼,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

    来人身着内侍省高级官员的紫色常服,面白无须,眉眼温,正是官家身边最得信任的内侍省副都知,高素。

    他挥了挥手,跟随的小黄门无声退下,并将牢门虚掩。

    “沈娘子还好吗?”高素将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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