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敌国质子失败后: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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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晚笙看向羽落清,似笑非笑道:“你输了。”

    羽落清眼里泛起了泪花,哽咽道:“这不公平,若不是你出手”

    温晚笙仍是似笑非笑的模样,一双幽幽紫眸中淬满了毫不掩饰的恶意:“弱者总是会给自己找理由,别忘了,你还没行过拜师礼,算不上碧海潮生的到弟子,无论是赢是输,你都没有资格进入丹心阁。”

    羽落清的眼眶通红,眼泪又一滴滴的落了下来,梨花带雨的说道:“我初来碧海潮生,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你先是逼得师尊取消了我的拜师礼,现在又这样咄咄逼人,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温晚笙微微一笑:“看你就讨厌,不行吗?”

    她辛辣而直白的话语让羽落清一噎,嘴唇嗫嚅了半天,却愣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柳飞叶眉头一皱,他见不得羽朝的公主受委屈,刚要飞身下去,衣袖却被阳无尘拽住。

    阳无尘抚着胡须嘿嘿一笑,“敢惹小太岁,不想活啦?”

    柳飞叶怒声说道:“碧海潮生的主人是岛主,还轮不到她一个小辈在这里横行霸道,我今天就要替岛主管教她一番!”

    阳无尘竖起一根手指,指了指上面,无奈叹息。

    “飞叶啊飞叶,岛主都没说什么,你拿什么管教她?”他的手一如既往地凉,激得她一颤,下意识往前躲,就像是在迎合。

    少年似乎察觉到了她细小的反应,呼吸轻了一瞬,随即,手指缓缓插入她乌黑的发间。

    他们贴得更近了。  她一天天长大,认为最令她痛苦的,是这个世界里过于贫穷的生活,以及这户人家那重男轻女的行为。

    比如家里有有两个鸡蛋,一定是便宜爹一个,便宜哥一个,家里的三位女性——妈妈姐姐和温晚笙都没有鸡蛋吃。

    而且贫民人家的孩子是没有鞋穿的,五岁那年,温晚笙不喜欢光脚走路,她想要一双鞋。

    这户人家实在太穷,面容愁苦的母亲只能给温晚笙编了一双草鞋,五岁的小女孩脚嫩嫩的,脚上总是会被草鞋磨出大大小小的血泡,都快让温晚笙疼死了。

    异世界里的母亲穿着灰扑扑的衣裳在一旁叹气,她头上戴着灰色的布巾,因为长期勤苦劳作,面容也像蒙了一层灰似的,身上还透着一股说不上的土腥味和厨房的烟火味。

    她粗糙的手指拿着一根针在烛火里烤了一会,慢慢把温晚笙脚上的血泡挑破。

    她絮絮叨叨地嘟囔:“光着脚就行了,穿什么鞋嘛。” 那次的逃走自然是没有成功的,否则温晚笙现在也不会还在这个岛上。

    她是被月扶疏亲手捉住的,然后被月扶疏亲手打断了两条腿。

    双腿愈合之后她又尝试了第二次,那次逃亡坚持了三个月,又被月扶疏亲手抓住。

    这一次月扶疏没有打断她的腿,而是用锁链穿透她的脚踝,把她锁在仙居殿整整半年。

    那年温晚笙十五岁。阳无尘去过药童的房间,那些女孩们睡觉的房间是没有光的,一个很大的房间,木床摆成一排,上面铺着白色的粗麻被褥,每个木床之间还有个木头架子,摆着女孩们的换洗衣物。

    地宫有天窗,那是唯一有光的地方,阳无尘经常看见温晚笙和其他女孩们一起坐在天窗下面等日出。

    日头出来的时候,透过天窗洒在暗室里的光便有了形状,金色的光束犹如一道金色瀑布,从九天之上垂落下来。

    羽朝公主中了奇毒,羽朝皇室求到了碧海潮生这里,碧海潮生的主人答应了。

    大约是这种毒入不了医仙月扶疏的法眼,所以这位医仙广袖一挥,把这活给了柳飞叶,柳飞叶是羽朝的人,自然为羽朝的小公主忙前忙后。

    阳无尘那阵子也在地宫里,他脾性古怪,因为中过热毒,头发是诡异的橘红色,皮肤上布满了奇怪的橘红色和黑色纹路,这毒发的时候怕光,所以他就一直住在地宫里。

    因为样貌不太好,其他试药的小女孩们都怕他,只有温晚笙有事没事经常溜到他放药书的屋子里转一转。

    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皮肤白的像幽灵,因为剧毒侵入肺腑,眼睛的颜色不知怎么也发生了变化,从一开始的浅琥珀色变成了剔透的紫色。

    那双大大的眼睛像两颗紫葡萄,地宫的烛光映照在她的眼睛里,配上她与年纪极不相符的冷漠表情,看上去还有点渗人。

    不是一个五岁小女孩应该有的表情。

    当她赤/裸着一双鲜血淋漓的脚,忍着剧痛走到窗前时,她在窗前的梨花树下看到了一窝忙碌的蚂蚁,这些蚂蚁分工明确,正扛着一只虫子走向洞穴。

    温晚笙愣了愣,忽然想起幼年那会她总爱掘蚂蚁窝。

    她曾经把一座又一座的蚂蚁窝变成废墟,现在,她也变成一片废墟了。

    因为弱小,所以就能被轻易毁灭。

    十年前射出的那枚子弹,此刻正中她的眉心。

    她每次都要这么唠叨,后来温晚笙就自己挑血泡了,再涂一层不知道用什么药草做的药膏。

    久而久之,温晚笙也烦了,就把那双磨脚的草鞋扔到一边,也学着其他孩子赤脚走路。

    就在这一年,在扔掉草鞋那一刻,温晚笙学会了认命。

    就和投胎一样,这次穿书也没穿成人上人,那能怎么办啊,自己没那胆量和骨气,没法一刀抹了脖子再去投胎。

    只能这么很不痛快的活着,看着便宜爹和便宜哥碗里的鸡蛋流口水,有一次忍不住偷吃,还被便宜爹扇了一耳光,打得温晚笙眼冒金星,鼻血流了一上午,把前襟都染红了。

    去河边洗鼻子的时候,河面很平静,就像一面大镜子似的,温晚笙蹲在岸边照了一会。

    平静的河面倒映出一个枯瘦的女童,眼白泛着黄色,这是严重营养不良的象征。

    蔷薇的香气在空气中发酵般浓了起来,甜意黏稠,丝丝缕缕,缠绕着他们的呼吸。

    温晚笙不自觉地闭上眼。 他怪笑了几声:“小太岁,看得懂是一回事,亲自动手治病又是另一回事,杀人容易医人难。”

    温晚笙把书合上,“那我试试,反正我无聊。”

    阳无尘摸着胡子:“行,那就试试,看你能试出什么来。”

    阳无尘有很多药鼎,这些药鼎或大或小,最小只有巴掌大,最大的能装上百人。

    阳无尘最常用的那口药鼎能装下一人有余,金色的鼎下面堆着木柴,两条漆黑的小蛇绕着鼎爬来爬去。

    阳无尘给温晚笙拿了一口青铜小鼎,比女童用的洗脸盆大上一点。古代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再宅的人也不能一个月不出门。

    另一边,谢衡之两头准备,让姚蓉蓉给小太岁送当下时兴的话本子。

    送进广寒宫的东西都有人检查,夹带小纸条根本不可能,谢衡之想了想,大笔一挥在书的扉页里写下了一行大字: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

    只要是穿书者或者穿越者,一定能明白谢衡之的意思。

    第七天的傍晚,广寒宫里走出来一个婀娜倩影,一只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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