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郎总以为我暗恋他: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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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之前会的,两年即可读写无碍。”

    “太少了些!”沈如松大笔一挥,改成了十个。

    沈壹壹:

    大哥,你对你儿子的金鱼脑子是有什么误解!何况他才五岁多啊。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普通人刚学到的新知识如果不赶紧复习,那一天后,很可能就只记得原来的四分之一。

    只有在短时间里多次复习,然后逐渐延长复习间隔,才能确保真正记住。

    每天十个生字听起来似乎还凑合,可瑾哥儿还得同时滚动复习之前并没有彻底记住的字啊。

    贪多嚼不烂,更别说他这种本来记性就不咋滴的小朋友了。

    沈如松仍不满意:“每日的大字也少了点。”于是又来了个超级加倍。

    沈壹壹数过瑾哥儿的描红本,二十个字一页。所以她原本跟小胖子商量的是,每天写十页大字。

    这样刚好把当天新学的生字每个练习四十遍,一举两得。

    这下,加上背书、跟着护院站桩、学数学,沈如松这个鸡娃的虎爸一通加加没有减减下来,沈壹壹简直不忍心看瑾哥儿的脸色了。

    等下还是问问吴氏,明天能不能吃烤鸡和红烧肘子吧,嗯,就说是她想吃

    “果珍李柰,菜,菜重——呃,生姜?”

    “菜重芥姜,芥末的‘芥’。你为什么每次前半句都能背对,一到这里就卡住?”

    “因为李子和沙果都好吃啊,酸酸甜甜的!芥菜和生姜都一股怪味,太难吃了!”

    谁问你味道了!

    沈壹壹简直无奈了。

    在沈如松的高压下,瑾哥儿终于背完了那本每次“温故”都如同“知新”一般的《幼学》,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事实证明,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无论是晨起打拳还是半个多时辰的站桩,怀揣着当大将军的梦想,瑾哥儿都咬牙坚持住了,这让沈壹壹刮目相看。

    二十页大字很有难度。因为虎爹的要求是,一个字错了,就要全篇作废。

    瑾哥儿每天哭唧唧的垂死挣扎,堪堪能在掌灯前写完。

    最让他头疼的还是背书,每天都在跟《千字文》嗑生嗑死。

    今天背了明天忘,后天一复习,不是写错字就是说不出意思。

    尤其那天被沈如松突然考了《幼学》,三天没复习这本的瑾哥儿果然背得一塌糊涂,结结实实挨了几下手板。

    是不是这家伙的大脑主管记忆的那块还没开始发育?沈壹壹都替他发愁。

    看着书念:“马冬梅,马冬梅……”

    合上书背:“牛春菊!”

    好像在逻辑上还有那么一丝丝诡异的联系,反正没一个字是对的——

    作者有话说:感谢“梅子”“汀泠雨希”两位宝宝~~

    每天都在纠结中。日更吧,收藏还不够字数却越超越多。可随榜更一周又会停两天,怕宝宝们不开心。

    菜猫最后选了稍微压压字数的日更。

    这样字数既一路狂超中,宝子们可能又因为太少而看的不开心(不是)俺果然是个妥协小天才,大哭T_T

    第46章 梳个头先把梳子掰折了,……

    面对沈如松越来越黑的脸色, 吴氏也不敢很劝,只得悄悄在每天的餐桌上下功夫。

    这几天,他们每日都能见到核桃酪、核桃酥、老醋核桃仁、鱼头豆腐汤、天麻炖猪脑

    偏偏瑾哥儿还美滋滋地边吃边点评, 全然没留意他爹已经面沉如锅底。

    沈壹壹倒是特别喜欢瑾哥儿这点。

    上辈子在学校从小卷到大, 遇到过很多其实挺棒但心态失衡的同学。

    记性是天生的,这位小朋友有毅力也够努力,能保持好心情继续学业已经很好了。

    她知道比起功课,沈如松恐怕更生气这家伙的没眼力劲儿。

    可钝感力怎么啦, 不内耗自己, 活得才能轻松啊。

    沈壹壹自己做不到, 她以前就特别在乎亲朋、老师对自己的评价。但她很欣赏能做到的人。

    所以,她尽量帮着瑾哥儿小朋友完成背诵和识字这两项需要硬记的功课。

    先朗读几遍,然后逐词逐句跟他讲意思, 说典故。

    再慢慢串起来,一句句慢慢增加着背。

    在他总错的地方,还会加上各种谐音事物帮助他联想。

    平时,沈壹壹还冷不丁说上句让他接下句, 反复帮他复习。

    她把上辈子背单词的招式都用上了,这才勉勉强强让瑾哥儿跟上了沈如松的要求。

    “你不是说《千字文》也就一千个字,两百五十句么?我都背八句了, 快了快了!很快就能背完!”

    瑾哥儿拍拍胸脯,倒是很会自我安慰。

    你该不会以为背完《千字文》就可以不用背书了吧?

    沈壹壹的启蒙读物学完后,现在已经正式开始了《四书》的学习。而瑾哥儿作为男孩,功课要求肯定比她严格得多。

    对金鱼脑子小朋友回了个鼓励的微笑,嘴里却冷冰冰开始提问:“天地玄黄,宇宙——”

    瑾哥儿已经训练有素地接起了下文:“宇宙洪荒。日月盈昃,宿辰、呃, 宿辰列张?不对,辰宿张列?欸,好像也不对,到底是什么来着……”

    两天只背了八句,今天从第四句就开始记不清了。沈壹壹抬起书挡住脸,简直没眼看。

    就在瑾哥儿的眼睛快被绕成蚊香眼的时候,红儿过来了。

    “娘子让哥儿和姐儿过去。牙婆来了,娘子让你们也去挑挑。”

    沈壹壹看着垂首站在院中的五男五女。高矮不一,但估计没有超过十岁的。

    衣服虽然破旧,可都被浆洗干净了。

    十个孩子显然已经被教导过,静静站着,没人敢乱动。

    如果她当时不是被沈如松认下了,那最好的结局应该就像这样,被带去某个大户人家的后院供人挑挑拣拣。

    至于最差的……

    沈壹壹抿了下唇,垂下眼睑,她还不能松懈。

    牙婆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发髻梳得丝毫不乱。

    与沈壹壹想象中精明市侩的人贩子形象完全不同,看着居然还有几分和蔼,说起话来也是不徐不疾。

    “回娘子的话,大雍这些年都是太平盛世,咱们寿州更是风调雨顺,这卖儿卖女的自然少了许多。”

    “贵府的嬷嬷又先筛过了一遍,留的都是极好的,人数可不就少了些?价格也就更贵些了。”

    “这些都是好人家出来的孩子,可惜命不好。或是早早没了爹妈,遇上了狠心亲戚,或是家中有人生病女儿又养的多。”

    “他们若能到娘子您家,也算是老婆子我积了份阴德呢!”

    牙婆不着痕迹的马屁显然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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