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攻略代价是怀孕啊: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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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紧盯着这只兔子,真的眼熟,他绝对在哪见过!但林知发誓,他从小什么动物都没养过。

    娃娃的双手搭在柜子那,一动不动。不久,林知被轻轻地提起,在闻到淡淡的檀木香后,林知回了神,有些依恋地想贴贴宋冕。

    宋冕的声音响起:“这是我以前养的兔子。你看他的眼睛,是不是很眼熟?”

    眼睛?

    眼睛倒是不眼熟,林知僵硬地摇头。

    “不眼熟?”宋冕嗤笑一声,他垂着眸注视着跟兔子差不了太多的娃娃眼睛,从容不迫地说着骚话:“既然不眼熟,晚上就等着被浇灌吧。”

    林知秒懂。虽然害羞,可能忍。所以,为什么啊?

    宋冕并不解释,又意有所指地说一句:“顺便再陪它睡个觉。”

    林知又秒懂,猛吸一口凉气,灵魂陡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一只娃娃没了灵魂的费力支撑,瞬间瘫软倒在地上。随后,林知翻了个身,选择生无可恋地趴着。

    大男主,又发疯了!!

    几秒后,林知的一双手又倔强地比出手枪姿势,试图击毙宋冕。

    宋冕望着弱小无助的林知娃娃,恶劣地一把提起。

    “走吧,宝宝。”

    第30章

    林知成了一个点头娃娃, 不止点头,还比“OK”,但已然无用, 宋冕根本不看他, 只把他塞进被窝里去。

    林知被怼着,听着摩擦声, 宋冕的低低喘息声, 一只娃娃灵魂几乎是快要出窍, 连击毙宋冕在此刻都无法做到。

    击毙,也要有人能看到啊。

    娃娃甚至还光着屁股, 冰冷的触感布满整个灵魂。灵魂,更脏了!

    “宝宝,我对你好不好?”

    好个屁!

    林知的灵魂都泛着红,他一巴掌按在宋冕的脸上,娃娃脸依旧呆呆的, 宋冕似乎完全感受不到林知的郁闷, 疯狂地说:“明天一整天给你七次好不好?”

    不会算数啊!!!只剩下三次了好吧?

    林知捂住宋冕的嘴。

    “陪它睡觉吧, 宝宝。”

    林知发出了省略号。在重新被塞进被窝后,林知见宋冕并没有按住他,于是控制着自己的身体, 慢慢地从被窝里拱了出来,枕在了枕头上, 在发现宋冕嘴唇有动的趋势后, 直接捂住。

    很轻的手, 但管用。宋冕不说了,将林知抱在了怀里。

    冷不丁地,林知都快要睡着了, 又听到宋冕发疯说:“以后不管你去哪,灵魂都有我的气息。知知,你去哪都会找到你的。”

    林知再次一把捂住宋冕的嘴。

    宋冕轻笑一声。

    农村的夜里偶会有小狗开会,林知就是被小狗开会的几声汪汪声吵醒的。林知的灵魂陡然开机,汪汪声变成了嘶吼声,小狗打架!

    林知慢吞吞地从宋冕的怀里出来,往床下一蹦,一趴,又撑着手站起,一路小跑到窗户那,接着茫然地望着高高的窗户。

    对着后路狗叫的窗户那没有桌子,林知现在一个娃娃,根本无力去看狗吵架。林知沉思几秒钟,一个险恶的主意诞生。

    林知在宋冕的脸上站着,一蹦。

    宋冕缓缓地睁开眼睛,又被轻轻几乎是没什么力气棉花捶了一下脸后,才沙哑地开口:“你真是要吓死我。要做什么?”

    宋冕将灯打开。

    林知从床上跳下,跑去了窗户那,望着高攀不起的窗户,又看看宋冕。宋冕抱起娃娃靠在窗边,林知终于看到了,一群狗在楼下你碰我头我碰你头,时不时地最大的一只白狗还“汪”一声。突然,队伍里的两只小狗打了起来,其他狗在周围拱来拱去,场面一度非常混乱。

    林知眼也不眨。

    过去了一小时,保持一个姿势的宋冕手臂微僵,他再次问:“看够了没?”

    这次,怀里的娃娃一动不动。

    宋冕眉头微蹙,因着娃娃没穿衣服,宋冕拎起了兔耳朵,娃娃如失去灵魂般胳膊耷拉着,双腿随着宋冕的动作,来回晃悠。魂,已经睡着。

    宋冕:“”

    宋冕脸黑。

    隔天江姨六点多钟就敲了宋冕的门,喊宋冕起床吃早饭。接着每隔几分钟就过来敲一次门,将人彻底喊醒后,还会说一句“吃完再睡,早饭一定要吃的”。

    宋冕也没什么起床气,被喊起来后就给林知穿着已经晾晒干的衣服,洗漱完去楼下吃着江姨亲手包的馒头。林知从宋冕的口袋挣脱出来,坐在桌子前那,弯着腰闻着馒头的香味。

    江姨又从厨房端来了咸菜,跟宋冕说:“年轻人早睡早醒,对身体才好。我前天看电视,有个大学生,好像是天天熬夜,猝死了!”

    林知继续嗅着馒头,还不忘自顾自地搭着江姨的话:“不会的不会的,我不会猝死的。我早睡晚起。”

    林知大声:“宋冕,你得多注意知道不?”

    宋冕目光瞥着娃娃,见娃娃要一头栽进馒头里了,捞了一把衣服,娃娃站住,又慢慢地往馒头那凑。

    江姨这下注意到这个娃娃了,惊讶:“这娃娃是在闻馒头?小冕,你控制的?”

    宋冕:“嗯。”

    江姨脸还有点红,“半年没见,还会哄姨了。这馒头我多做点,你带回去吃。”

    宋冕语噎,“不用。”

    “跟姨客气什么?没你资助,彤彤哪能考上那么好的大学?还总给姨打钱。小冕,姨现在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别总是打了。倒是那老头,有点钱就去打牌。”江姨目光看向了旁边埋头吃早饭的江叔。

    江叔也不说话,江姨是越瞅越气,“说你呢?就知道吃,等会把碗洗了!”

    “知道了,让我洗碗就直说啊,绕什么弯子。”江叔小声吐槽着,又被江姨一瞪,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林知听着叔叔阿姨的拌嘴声,还有一回头就是宋冕在沉默的吃馒头,林知认为,宋冕在这里快乐多了,起码四个大馒头,宋冕全吃了!

    他也想吃。

    ε=(′ο`*)))唉。

    宋冕也没补觉,带着林知出了门。乡村早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时,鬼也惬意。难怪统子兄弟爱吹风呢。

    林知跟着宋冕去到了一处大片都是田的地方,里面是各种居民种的菜,但有一处,只有一片没长草的土壤,一个坑一个坑的,坑里还是土。

    林知穿着鞋走到土壤那,宋冕垂眸,冷不丁地又来一句:“没印象?”

    娃娃呆呆的。

    但林知聪明呢,他是瞬间想到昨晚上来自宋冕的恶劣,僵硬地摇头,表示他有印象。宋冕语气危险:“骗我?你能有什么印象?”

    林知又要枪毙宋冕。

    宋冕说:“以前这个土里,种的都是胡萝卜。我养的那只兔子,很喜欢翻土,翻到胡萝卜不洗也要吃。”

    宋冕话音刚落,林知的娃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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