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级可爱[快穿]: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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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兽受伤后都会这样为幼崽打算,确保种族能够继续繁衍。

    瑞西已经做好最糟糕的打算,却没想到自己危急时刻叼出来的崽,此后每天都会叼一块肉喂到她嘴边。

    休养了足足半个多月,瑞西后腿还有一点儿跛,但已经能够正常活动。

    “吼唔?”要去打猎吗?

    “吼吼~”妈妈替你去!

    即使幼崽每天都会带肉回来,在瑞西眼里他依旧是未成年宝宝,独立之前都需要自己照顾。

    “咪。”不。

    喻以笙想到即将要做的事,伸出爪爪把瑞西按回去,请她离小孩的世界远一点。

    同时又伸出另一只爪爪,蜷起来在肥肥脑瓜上哐哐两下。

    “咪嗷!”睡什么睡!

    肥肥又被猫猫拳敲了脑袋,一骨碌爬起来,整只虎神清气爽的。

    阿桃沉默地在旁边舔毛,对肥肥的变态癖好表示没眼看。

    春天即将结束,正午的阳光格外明媚。

    三只虎崽借助草丛的掩护一路往下爬,猫猫祟祟穿过鬣犬的领地。

    鬣犬同样是夜行动物,白天几乎都在睡觉,只有两只放哨鬣犬懒洋洋蹲在那儿。

    领地内还有没吃完的大块大块带骨肉,勾得肥肥直流口水。

    那么多肉肉,吃起来肯定很过瘾吧?

    喻以笙嫌弃地瞥了眼,喵喵吐槽他是真饿了。

    鬣犬食性很杂,擅长囤积食物。有时候就算打到新鲜猎物,也会把肉拆开带回领地。

    新鲜肉和腐烂肉堆在一起,再加上高温作用,过不了多久便会变质发臭,挑食的虎虎根本下不了嘴。

    “咪嗷。”没出息。

    “咪嗷?”那算什么?

    喻以笙习惯性用尾巴勾了下两眼发直的肥肥,免得他真的扑过去惊动鬣犬,害得计划泡汤。

    肥肥眼馋归眼馋,但服从性很好。

    这段时间除了狩猎技巧之外,他还学会‘听话’这项虎界至高美德,甩着尾巴屁颠屁颠跟喻以笙继续赶路。

    直到正中午,三只虎虎才终于来到那片让喻小虎牵肠挂肚,念念不忘的草原森林!

    暮春时分的清风拂过,青草和树叶窸窸窣窣,空气中夹杂着许多猎物的味道。

    幻光星动物的活动规律与地球类似,由于大多数掠食者都会在夜间出没,因此白天的气氛比较宁和。

    喻以笙刚在草丛里躲好,有一头大约两米高的雄性霞鹿,不慌不忙从面前经过。

    霞鹿外表修长而优雅,无论雌雄都有大大的犄角,是这片区域最大的草食动物之一。

    它的犄角不像地球常见的‘鹿茸’,表面覆着一层角膜。

    根据每头鹿的基因和成长经历,角膜会染上不同颜色,像色彩斑斓的晚霞。

    三只虎崽尚未成年,体味很轻,霞鹿没有发现近在咫尺的掠食者。

    它迈着目测超过一米三的黄金比例大长腿,竟然直直走到虎虎藏身的草丛前,低头啃食脆嫩的青草。

    随着它垂下长长的脖颈,混杂红与绿的犄角向前延伸,差点戳到猫猫祟祟的小虎。

    喻以笙往后退了一点儿,瞅瞅戳在面前的犄角,仿佛知道绿毛和洛茵的孩子什么配色。

    他躲避的动作毫无征兆,踩到趴在那儿无聊啃草的肥肥。

    “嗷嗷!”

    肥肥没躲开,发出响亮的哀嚎。

    “!!!”

    喻以笙暗叫不好。

    肥肥嚎得太大声,会吓跑霞鹿……吗?

    霞鹿听到声音,瞥了眼还没自己膝盖高的三个小鼻嘎,收回眼神继续吃草。

    很明显,它没把区区袖虎放在眼里。

    啃了两口草,转过身用屁股怼着三只虎虎。尾巴随意地甩了下,力度跟驱赶苍蝇差不多。

    “……”

    喻以笙听到自己自尊被践踏的声音。

    虽然自己确实没把霞鹿当做此次狩猎目标,但他身为猛虎,旁边还有两个同伴,勉强都算得上mini虎群。

    这可是虎群哎!

    如果地球上动物见到万兽之王集群,方圆五公里肯定草木皆兵,兽兽自危。

    来到幻光星,竟然沦落到跟苍蝇一个待遇。

    ‘刺啦——’

    阿桃听见刺耳的声音,一低头,发现小虎正在用尖尖的指甲刮过石头表面,喉间发出‘呼噜呼噜’的怒音。

    咋气成这样?

    阿桃疑惑地想:

    霞鹿朝他放屁了吗?

    正在疯狂记仇的喻以笙,收缩爪爪挠到第三下,‘刺啦’声音却没有响起。

    他低头瞅瞅,发现石头旁边不止何时,多了一团通体淡蓝色,触感和外表都像果冻的柔软生物。

    幻光星气候恶劣,温差特别大。

    导致许多季节性繁殖的微生物、和小型无脊椎动物无法正常生存,比如蚯蚓、蚂蚁等等……

    它们在自然界当中,往往充当分解者,负责处理动植物遗骸。

    而在幻光星,负责充当分解者的,就是这坨柔软、晶莹剔透、什么都能吞的小家伙——史莱姆。

    那团史莱姆路过石头,被喻以笙爪子挠了一下,表面浮现三道清晰的爪印。

    “咪、咪。”抱歉,脚滑。

    喻以笙连忙缩回爪子。

    除了必要的捕食和领地争夺之外,他不愿毫无理由杀死别兽,尤其是为自己生活提供便利的动物。

    就比如当人鱼时,喻以笙会格外留意,避免误伤泡泡鱼和海兔。

    经过无数次狩猎练习后,喻以笙爪子威力大大提升,已经能够刺穿织梦兔的皮肉。

    刚才那爪子挠得那么狠,史莱姆肯定会受重伤吧?

    结果,喻以笙低头一看。

    史莱姆左右滚了滚,绕着圈把自己搓圆了,留下爪痕的位置很快淡得看不出痕迹。

    它仰起脸……如果把那坨果冻身体上方称作‘脸’的话,从身体侧面探出一条柔软的‘手’,轻轻碰了下喻以笙的爪子,通过触摸判断他具体是什么动物。

    喻以笙:……

    这家伙,该不会是被自己挠了一爪子,所以记仇了吧?

    等等,史莱姆有脑子吗?

    做出判断后,史莱姆向后退开大约二十厘米,身体表面浮现半月形空腔,卷着空气发出声音。

    “ha~a~a——”

    还没等喻以笙震惊‘史莱姆竟然会叫’,旁边的草丛中,变魔术似的冒出一颗颗史莱姆。

    “???”

    我误入了史之帝国吗?!

    因为史莱姆需要在湿润的地方生活,之前栖息的高海拔区域很少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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