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冷美人和绿茶年下同居了: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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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刺耳。

    他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撂下了手里的衣服,手都没擦干,还带着些许水珠,转身直冲冲朝沙发上正在看书的刑澜走来。

    少年那张俊秀的脸少见的严肃起来,趁刑澜低头看书毫无防备,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薄薄的书本“啪嗒”一下掉在地上,刑澜愣了愣,还没反应过来,只感觉从手心传来温热柔韧的触感。

    李柏冬垂下眼,用牙咬住自己的卫衣衣摆,拉着刑澜的手,轻轻放到了自己紧实的胸肌上。

    紧接着,沿着绷紧的肌肤,一寸一寸,牵引他很慢地向下移动。

    “哥。”他的双眸幽暗,一眨不眨地盯着刑澜,目光炙热,嗓音带着几分沙哑,一字一顿再次强调道:“我、不、小、了。”

    “你觉得,小孩能长成这样吗?”

    在他的手即将带着刑澜的手来到更往下的危险位置时,刑澜瞬间清醒过来,及时抽回了自己的手。

    出于一时慌乱,他下意识推了李柏冬一把,明明没有用多大力气,那人却生生往后踉跄了两步,好像都快站不稳了。

    刑澜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那里仿佛还残存着少年炙热的体温,还有那……难以忘记的柔软触感。

    他的心跳得很快,脑中思绪混乱。

    他轻轻掐了掐手心,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顺手拿起刚才被落在一边的书想重新看,但不小心把书的上下面都拿反了。

    “……”

    李柏冬看着刑澜烫红的脸与耳尖,往日清冷神态间少见的不知所措,弯唇愉快地微微笑了一下,刚才有点阴沉的表情又恢复了一贯的轻松自然。

    他闲适地挑了挑眉,没心没肺地问沙发上正用书掩面的刑澜:“哥,你喜欢吗?”

    刑澜没有回答。

    下一秒,“咻”的一下,从空中飞来一本别着书签的书,不偏不倚,刚好砸到李柏冬结实的胸肌。

    刑澜面无表情地站起身,冷冷地甩下一句话:“下次不要突然这样了。”

    “哥……”李柏冬的眼神顿时又变得非常委屈,抬手捂着自己的胸口,装可怜道,“原来你不喜欢吗?我在健身房练了好久,练得好努力的。”

    他伤感地垂下眼帘,吸了吸鼻子道:“我知道了,是我练得还不够好,不够让你喜欢。”

    眼看着李柏冬突然间又变得那么脆弱自卑,刑澜眉心一跳,下意识否认道:“没有。只是……”

    他顿了顿,只感觉脸上热得慌,直到最后也没把那句话说完,兀自捡起地上的书,头也不回地匆匆走回了卧室,心情复杂地关上了门。

    李柏冬站在原地,看似在进行严格的自我反省,却在没人发现的角落默默勾起唇角,得逞地轻轻一笑。

    刚才他牵着刑澜的手贴放在自己的胸口,当对方眼神颤动的那一瞬间,明显并不只是单纯的惊讶。

    刑澜虽然喜欢口是心非,从小练就了一身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却像一只非常敏感的小动物,只是表面上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身后那有时紧张竖起,有时小心晃动的尾巴却能反映出它内心的巨大波动。

    虽然他表面上冷酷拒绝,但李柏冬硬是从他身后那条不存在的尾巴中分析出来,他刚才对这种接触分明是喜欢的,至少并不抗拒。

    他现在胜券在握,胸有成竹。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身体时,离爱上他的心也就不远了-

    刑澜习惯了两点一线的生活,离职后,只剩下了孤零零的一个原点,都构不成一段线条。

    因为有一些存款,他没有急着找下一份工作,而是在家休息了几天,既是对自己的人生进行了重新的规划与调整,也趁着这段空暇时间,完成了很多之前想做,却没时间做的事。

    比如修好了书房坏了很久的一盏小灯,把当初为小王子量身定制的减肥计划提上日程。

    小王子本来每晚都会有一个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现在刑澜空下来了,便把时间延长到了两个小时,可以让它在外面多玩一会儿。

    等他遛完狗,天都已经黑透了,路边人迹稀少,只有黑色路灯时不时闪着接触不良的暗光。

    今天刚下过雨,地面有些潮湿,小王子四只小白脚都穿上了它的新雨鞋。雨鞋是黄色小鸭子图案的,很可爱,这种奇奇怪怪的花色一看就是李柏冬给买的。

    虽然狐狸原先是李柏冬带来的猫,而小王子是刑澜家的原住民狗,但是一块儿住久了,他们都好像习惯了把对方的宠物视如己出。

    刑澜这一个月的购物记录里有不少和猫咪相关的东西,光是同一家店的猫条就回购了五次。

    有一次宠物超市正好打折,他还顺便囤了好几袋猫砂,在家里客厅摞成了一座小城堡,就算狐狸是拉屎大王,也够它用好久了。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刑澜就牵着绳子打算带小王子回家。

    然而还没走几步,眼前突然闪出一个醉醺醺的人影。

    第32章 英雄救狗 周末去约会吧?

    夜色下, 一个膘肥体壮的醉汉不知道从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忽然冒了出来,趿拉着一双掉了皮的棕色凉鞋,浑身都是难闻的酒气, 蛮不讲理地堵住了刑澜前面的路。

    他的身体醉得摇摇晃晃,眼神却清明精锐, 细小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刑澜,仰头把易拉罐里最后一点啤酒喝尽, 然后重重捏瘪,随手丢到一边,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

    刑澜蹙了蹙眉,警惕地观察着他的动静, 不自觉攥紧了手上的牵引绳。

    醉汉懒洋洋抬手抹了一把嘴边的酒渍, 视线忽而从刑澜身上移开,意味不明地眯眼打量着乖乖站在他脚边的小王子。

    萨摩耶在狗界有微笑天使的名号,这品种的小狗性格很好,天生就是热情亲人的,对陌生人也十分友善。

    小王子察觉到那醉汉好像对它好奇, 不顾牵引绳的束缚, 迈着小碎步友好地凑上前,用鼻子嗅了嗅他的气味。

    面对小狗的单纯示好, 醉汉的脸色却突然变得特别难看,像被点燃的炸药桶,一瞬间便爆发了。

    他怒气冲冲地用手指着小王子,无中生有地骂道:“你……你这死狗!竟敢咬、咬我!我他妈这就弄死你!!”

    说罢,他蓦地抬起一只脚,发了狠地要朝它踢去。

    还好刑澜反应快,立刻拉起牵引绳, 及时把小王子抱进了自己怀里。

    那醉汉最后踢了个空,神色更是不满。

    虽然没真受伤,小王子被醉汉这么突然一喊,仍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在主人怀里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无辜的汪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刑澜抱着狗迅速往后退了几步,眉头微蹙:“你乱说什么?它根本都没碰到你,怎么可能咬你?”

    醉汉不依不挠地逼上前,用手指着自己腿上那道不知和谁干架干出来的陈年老伤,蛮横无理地大声嚷嚷:“我不管!反正它就是咬老子了!这大街上就你家一只狗,我还能冤枉你不成?”

    “死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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