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流今天也在求我后悔: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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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了。

    “孙医生帮我介绍了一个挺好的工作。”她答,“没准……我很快就回蓟城了。”

    满打满算再有一个月吧,叶初阳的拍摄档期。

    他肩膀绷紧了,一颗心忽的悬起来。

    “沈清圆……你要走?我们签过合同的,你记得吧?”

    看他慌得什么似的,沈清圆轻轻一笑,坐直身子,缓缓道:“不知道……迟则生变,听说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不乐观。”

    确实存在这个现实问题,孙至说会尽力,那就会尽力。不过行百里者半九十,谁知道会发生什么额外的情况。

    小半杯酒下肚,略有醉意,她歪着头看他,狡猾地笑:“你现在身体恢复得挺不错,要不,看在老同学的情面上,放我早走两天?”

    “……”

    其实沈清圆没想好,孙至提出介绍她去京私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她答应孙至再考虑,也不是个把钟头就能改变主意。

    但是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就想逗逗他。好比大人对小孩子的恶作剧,诸如“你妈妈不要你了”,也不知怎么就恶毒起来,非要逗弄得人家小孩子哭鼻子。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今天不散,明天也会散的。”她扭开脸,略有惆怅地说。

    这算什么,一种委婉的拒绝,还是欲擒故纵?叶初阳自认现在看剧本理解力挺不错的,沈清圆倒是总能给他出新题目。

    “我不管,晚一天散总归是好的。而且……”他用开玩笑的语气遮掩沮丧,“你记得我们约定了很贵的违约金吧?”

    沈清圆无奈地耸耸肩,可不是嘛。

    “孙医生看起来是青年才俊啊,不知道会不会帮你付呢?”他语气里似乎有挑衅的意思。

    沈清圆:“那当然不会了。孙医生跟我没什么关系。以前或许有,以后不会了。”

    “就因为你不做医生了,所以他不要你?”听出她话里的意思,叶初阳替她愤慨。

    “倒也不全是这样。比较复杂啦。总之我跟孙医生不适合再继续走下去。”

    真奇怪,莫名其妙跟他说了一大堆,连跟孙至的情感纠葛都透露了不少。她也确实有点憋闷。

    本来以为半年多了,自己完全可以消化掉的,再见面,心情还是有点沮丧。

    “那,干杯。庆祝你失恋。”

    “谢谢。”

    他笑,她也笑。叶初阳给她斟酒,两个人碰了一下杯子。

    她罕有地爆粗口:“操蛋的爱情。”

    叶初阳不甘示弱:“操蛋的青春。”

    可能真有命运这一回事吧,沈清圆想,操蛋的命运。极力挣扎了,还是没有逃过厄运的魔爪。

    两个人对上视线,目光盘桓似的,一时都没有挪开。

    叶初阳稍稍倾身,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月光洒在沈清圆的脸上,长睫毛微颤,她整个人显得柔软而易碎。

    他忽然正色,“沈清圆,如果你真的想回蓟城做医生,我放你走。但是,你有空的时候得回来看我。比如……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一次。”

    沈清圆有点感动了,这是什么样的同志情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你放心啦,我有契约精神,真要走,也要等到我们合同期满!”她说。

    他暂时放下心来,妥帖地收好。

    他叹一口气,忽然下定决心似的,道:“那天在山顶,我问你能不能一直陪着我,沈清圆,你还没有回答我。”

    “一直?”她笑,“直到死亡把你我分开吗?你又不会一直受伤,常年带个医生干吗?”

    “沈清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眼中迸发出异样神采,几乎是在逼视她。

    沈清圆慌乱了一下,只觉得目光灼人,逼得她不得不答。好像也到了需要一个了局的时候。

    “知道……什么?”沈清圆决定先装一装鸵鸟。

    “沈清圆,你看得出我喜欢你,想追你吧?”

    如此流畅地说出这句,叶初阳自己都觉得惊奇。他屏息凝神,两手交握,等着对方给答复。

    一如十年前,那个满怀希望与忐忑的少年-

    十年前——

    跟于淼淼接触多一些,纯粹因为那一年的中秋晚会。

    于淼淼从小受了很好的声乐训练——虽然是小城市,也有各个领域的人才——跟叶初阳搭伙合唱她没意见。

    之所以没意见,可能因为这个男孩子长得实在讨人喜欢。

    就因为这么简单直白的动机,她一个大小姐居然肯在放学后去声乐教室“指点”叶初阳的音准。

    叶初阳是没受过什么音乐训练的,只是初中的时候学英语,家人给买了收音机。英语磁带倒是没怎么听,盗版的流行歌磁带偷偷买了不少。

    他乐感不错,听几遍歌曲,自己基本就能哼下来。一到课间就是“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当年他同桌听得耳朵起茧,若干年后记忆犹新。

    叶初阳可能算不上绝对音准,但在声乐领域,算是有天赋的了。

    于淼淼把她的声乐理论很好地灌了一部分给叶初阳,赶在中秋晚会前的大半个月吧,居然把叶初阳带进了门。

    有道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于淼淼当年不会想到,她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竟然一飞冲天,多年后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那阵子,叶初阳跟于淼淼走得很近,出入教室成双入对,惹得班里好事者眼红,时不时要酸两句。

    “咦,小情侣又去练歌呢!加油,努力为班级争光!”

    “去死啦你!”于淼淼看一眼叶初阳,又扭头剜一眼好事者,娇羞地笑骂,花枝乱颤。

    叶初阳寡着一张脸,眼睛往沈清圆那边瞟。还好,沈清圆低着头看书呢。估摸了一下距离,应该听不到吧。

    后来他有意磨叽一会,等于淼淼走后再出门。尽量不跟她同时出现或消失在众人视野里。

    于淼淼倒一如往常,自习课一开始就颠颠地跑过来提醒:“叶初阳,我们该去排练了。”

    声音甜甜的,娇娇的,很耐人寻味。

    这样练了一阵子,学校的音乐老师鹿彤有空也来给参加晚会的同学做指导。原来辰阳二中也是有音乐老师的,叶初阳不在艺术班,还是第一次见。

    “小伙子形象不错。叫什么名字,你不在艺术班吗?”

    鹿彤对叶初阳的第一印象不错,觉得他虽然没受过专业训练,但形象难得地好,讨人喜欢。而且大大方方,不扭捏。

    艺术基础是一回事,形象可是后天努力也很难达成的——那会儿在脸上大刀阔斧地修改还比较罕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

    中秋晚会,叶初阳和于淼淼的合唱节目非常成功。

    他们选的歌本身节奏很好,加上歌词励志,唱歌的男帅女美,很有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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