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古代长兄日常》 30-40(第2/14页)
找你拼命。蜜蜂蛰了你之后,都会死去,而哪怕它们的力量在弱小,也会拼尽全力保护家园,不要搞到两败俱伤啊。”
林屿说。
“好吧,我以后不摘花了。”
“花可以摘,但也要注意安全,给蜜蜂留下足够的花啊。”说教时间已过,“下午大哥跟你一起去。”
“好!”
最后楚楚想要做香膏的愿望还是实现了,不过,味道不够浓烈,只能淡淡的味道,也不知道那些脂粉到底是怎么做到。
楚楚身揣两块香膏,分别放在两个袋子里,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成了她的标志。
天气又开始变热了,空气里充满了水汽。
林屿给他们四个安排的算学课程,已经从下午挪到早上,因为下午实在太热,待在室内都热的心焦。
“今天的题目做了吗?”早起,林屿突然想起这事。
提到作业,四个孩子都焉了,摆摆手表示,现在就写,马上就写。
他们的算学基本要从头学起,林屿早把小学数学忘到脑后去,只能自己摸索着教,根据他们的进度随时调整。
不过好在孩子都聪明,虽然写作业会犯懒,其他时候也不含糊,最基础的加减乘除他们已经学的很顺利,也不会出错。
是时候引入应用题!让他们见识一下小红跟小明的竞走,无聊放水的小黄,还有钱都算不清的小华了!
林屿露出笑容,让路过的康平没忍住恶寒了一下,这个笑总觉得自己会遭殃呢?难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傍晚,勤劳的太阳终于舍得下班,温度才降了一些,春霞姐带着账本,踩着霞光而来。
林屿让人放下账册,本来因为春霞姐放下就走,结果她吞吞吐吐的,好半天才说出一句来,“小屿,你能教我算账吗?”
“能啊!”林屿还以为是什么事情,答应的很爽快,“学东西是好事,只要有心,只要我有时间。”
“哎呀呀,我还担心别人笑呢,说我一把年纪还想搞这些,心比天高什么的。”林春霞就是有这个顾虑,才迟迟没有开口。
“管那些人!他们那时羡慕嫉妒恨,恨人有笑人无,恨不得大家跟他们一起在泥地里躺着。”林屿才不会搭理那些人。
第三十二章
春霞姐能有这样的心思, 林屿举双手双脚赞同,只要自己有上进的想法,什么时候都不晚。
春霞姐还有些不好意思, 得到林屿的大力赞同后,欣喜快要从眼里飞出来,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她拿出早就买好的白纸和墨笔, 做出一本正经学习的架势。
其实她有一定的算术基础, 毕竟以前也帮着秦家算过钱收过账,简单的计算还是会的。
林屿出了几道题目, 确认她的基础,春霞姐认认真真的算着,虽然写的很慢,但是没有出错。
那就简单了,林屿把九九乘法表默写下来,让她先带回去慢慢背诵, 争取做到倒背如流, 这样才算打好基础。
春霞姐如获至宝, 小心把纸张折好揣进怀里,这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小屿,你的薄荷膏还有吗?”
“剩得不多, 但匀两小盒还是有的。”林屿忙站起来, “春霞姐要用?我可以去山上再做点, 就是要等一段时间。”
“哪里啊!我的足够用了。”春霞姐摆手:“上回, 我去夏老板的面馆结账, 碰上一个中年妇人, 她瞧见我往手背上抹薄荷膏, 觉得味道好闻还能驱蚊,特意找我买来着,还愿意出一百文一盒!”
这个价格,比老字号的香膏铺子还贵,能够小赚一笔,春霞马上就答应下来,不赚白不赚嘛!
听到这个价格,林屿果断觉得自己还能再熬一点薄荷膏,他问:“对方急着要吗?”
春霞迟疑:“好像不急,听说他们是来找人的,恐怕还要在县城里呆上十几天呢。”
“不急就好,自家用的薄荷膏,我用的是猪油底,稍微腻滑了些,最好的是用蜂蜡,就是不好买。”
“这个我知道哪家有卖,隔壁村有人养蜜蜂。”春霞一拍胸口,“包在我身上。”她小声强调:“我看那妇人穿戴不俗,一口气找我定了十盒。”
有钱不赚那是傻啊!
林屿也有心赚这笔外快,就约好春霞去买蜂蜡,林屿自己又去山上重新采摘不少的薄荷叶,还有竹节。
竹节打磨光滑后,清洗干净,然后用刀子削平口子,就能做出一个纯天然的竹节罐子,平时村里人装水,盛油都是用这样的罐子,不过他的罐子是扁平的。
生意太小,专门去买瓷罐划不来。
又是熬又是煮,消耗了一个白天,终于把新的薄荷膏做好了,只等凝固。用蜂蜡制成的膏体更加晶莹透亮,不易融化,香气却是不变的淡雅,加入蜂蜡后,整个质感都提升了。
林屿把凝固好的薄荷膏放进包袱皮里,本来是打算让春霞姐送去的,可是秋菊不小心拐到了脚,需要在家休息,春霞只好让林屿自己去送。
订购的客人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是在县城最大的客栈里,林屿搭车去了客栈,报上名字,果然有个管家模样的人从二楼下来,眯着眼睛一直盯着林屿瞧。
那眼神,活像林屿鬼鬼祟祟,图谋不轨一样。
林屿不亢不卑,把春霞姐的名字以及事情经过都说了出来,那管家终于恍然大悟,“喔,是有这事,东西搁下吧!”
他接过包袱,又拿出碎银交给林屿,林屿找客栈老板用银秤称过,碎银子多了二钱,正要找零时,那管家浑不在意的说:“多的就当是赏钱。”拿着那点散碎银子,还不够他喝杯茶呢!
对方要充大方,林屿当然乐的拿钱,回去买一斤骨头炖汤也好去!他拿着银子道谢后,麻烦客栈老板帮他兑换成铜钱,好平时花用。
那管家提着包裹要上楼,却频频回头 ,上一步楼梯回头看林屿一眼,一直走到楼梯拐角才不见。
林屿揣着铜钱,决定拐弯去猪肉铺子买排骨带大棒骨,骨汤好喝营养高,随便加点什么配菜都足够好吃。他想着骨汤的鲜美,加快脚步去东市。
摊主懒洋洋的看着摊子,到了下午生意清淡,好半天才来一个买主,看到林屿过来,热情的招呼着:“小哥买肉啊!”
林屿挑了几根脊骨,老板还搭着送了肉剃精光的棒子骨,反正不要钱,他就笑纳了。
他人还走到城门口,突然斜刺里冲出一个男人来,热情洋溢迫不及待的喊着:“贵人!我终于找到你了贵人!”
“求求你跟我回去吧!”
林屿一个不防就被当场逮住,险些把排骨摔了,他举起骨头:“撒手撒手!我不认识你!”
“您不认识我没关系,我认识您就行了!贵人呐!”
男人哭天抢地,哭嚎连天,愣是用气势压住了林屿,林屿的裤脚被扯住,走又走不掉,只能妥协,“有话好好说,别哭啊!”
尤其还是假哭,干打雷不下雨,如果是小孩还有几分俏皮可爱,中年男人只剩下辣眼睛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