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鬓楚腰: 云鬓楚腰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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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吃的时候,他会跟着尝尝,但也只是尝尝,像是哄她高兴一样。

    江晚芙乱七八糟想了会儿,回过神来,跟纤云道,“也没什么想吃的,叫他们看着弄吧。别做凉食就是了。”

    瘟疫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现下府里做吃食,全都是热腾腾的,熟得不能再熟的那种,生冷的,大家都不敢碰。

    晚膳很快就送进来了,但陆则那头,却刚刚打完一场仗。检查布防、清点伤亡、巡营……等陆则忙完,已经很迟了。

    他回到帐子里,幕僚已经等着了。见他进来,幕僚赶忙起身,态度格外恭敬,“世子。”

    陆则边坐下,正要说什么,忽的想起,“都还没用晚膳吧?”

    幕僚们忙推脱,陆则却不会让一群老头子饿着肚子给自己干活,吃饭也耽误不了什么时辰,就叫小兵去传膳。夜里的军营,是到处都有照明的火把的,生火快得很,军中的伙食又是以快为主,部署作战的沙盘刚搬上来,小兵就把晚膳送进来了。

    很简单的晚膳,简直可以用粗茶淡饭来形容了,烤得酥脆的杂饼,硬邦邦的,一碗不知道加了什么野菜的粥,熬得倒是很浓稠,野菜熬得很烂,与其说是菜粥,倒不如说是菜糊,另一份则是烤肉,也做得很粗糙,切成大块,撒了些粗盐。

    “先吃了再谈事。”陆则随口道,低下头,瞥见那熬成糊的粥,一下子想到在府里的时候。有一日,他跟阿芙在屋里看书,阿芙的丫鬟走了进来,端了个白瓷南瓜盅。小娘子偷偷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觉得他看书看得很投入,才悄悄起身去了外间。

    他本来还真没发现什么,过了会儿,发现屋里没人,就出去找了,结果小娘子一看见他,立马急得用帕子捂嘴,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他,一副“你怎么出来了你快走”的样子,可怜又可爱的模样。

    他走过去,才晓得她在吃芝麻糊,怕他看见她出糗的样子。

    当然,后来他还是先回屋了,小娘子仔仔细细漱了口才回来,往后再吃的时候,就刻意挑他不在的时候了。

    陆则放任自己走了会儿神,倒是很快回神,恢复了往日面无表情的神色,用起了晚膳。

    众人见他动箸,才敢跟着动筷子,心里还忍不住想,世子爷方才是在想打仗的事情吧,如此废寝忘食,怪不得不管蒙古耍什么阴谋诡计,世子爷都能从容应对,此等精神,实在值得他们效仿推崇。

    第125章

    用过晚膳,小兵把沙盘摆出来,几人围着沙盘说起正事。这种时候,陆则反倒很少开口,多数时候只听幕僚七嘴八舌讨论,但一旦他开口,就是拿主意的时候,众人也不由自主静默下来。

    陆则的性格,带着陆家人都有的强势霸道,而他的谋略、武功,自小所受的教养,塑造了他成为一个主将最重要的内核,让人不由自主地臣服和信赖。

    敲定作战方案,幕僚陆续起身散去,陆则的护卫才进来,照旧将手中物件奉上。陆则接过去,让护卫退下去,才打开那盒子。刚打开,陆则便笑了,倒真是为难常宁,从哪里偷来的。

    一盒用了一半的桂花露。

    他虽留了常宁在京城,但并没有跟府里有信件的来往。阿芙的安危,他交给常宁。太子的事情,他交给严余二人。一方面是对自己的安排有信心,另一方面,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拉刘兆下马,当然很重要,但陆则心里有数,刘兆除开是储君之外,更重要的身份,是宣帝唯一的儿子,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儿子再无能废物、再好色暴戾,他都能容忍。废太子不是容易的事,一步一步,哪怕中间百密一疏,哪一环出了纰漏,可能就失败了。

    其实最好的时机,是万氏产下皇子,他再徐徐图之,帝王疑心深重,一旦埋下种子,必会生出忌惮。

    幼子长孙,素来是心头宝。一边是野心勃勃的长子,一边是天真可爱的幼子,帝王会偏向哪一边,毋庸置疑。

    但天时地利,来得突然。地动、山崩,古有帝王为此下罪己诏,刘兆身上可以找的错处多了去了,淫人妻子,打杀宫人,□□掳掠,只不过以往有胡庸替他遮掩,帝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得以隐瞒。如今胡庸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帝王对他有疑,天时地利人和,他再不赌一把,岂不太蠢了。

    当然,赌归赌。陆则不会把全部身家性命都投进去,储君也算半个君,真要论起来,他这也是要诛九族的大罪了。

    带头揭露的是刘兆罪行下的苦主,为妻为子伸冤;引发舆论的是想出名的文人,一支笔写尽天下不平事。

    现在的京城,内有刚结束的山崩,外有虎视眈眈欲南下的铁骑,就像冬日堆在屋檐下的草堆,干燥、易燃,只需要一簇火苗,一个火星,就能火花四溅,烧个天翻地覆。

    这个点火的人,可以是任何人,但不能是他,当然,陆则也不会让任何人怀疑到他身上。

    毕竟,出事的时候,他压根不在京城,他的离京,把自己和卫国公府,撇得干干净净。

    哪怕有人盯着他查,陆则都不怕,他足够谨慎,能够保证什么都查不出,和严余二人,他至今没有书信往来,至于常宁,也无书信往来,他隔几日寄来的物件,都是经保定和京城的军情折子的途经,再怎么翻来覆去地查,无非也只能得出个,“夫妻二人感情甚笃,小娘子惦记在外打仗的夫君”的结论。

    陆则摩挲着盒子表面的花纹,金银线勾勒出一小簇金桂。

    他的记性够好,略一回想,便想起这盒子,平日是放在小娘子梳妆台第一层的抽屉里的,她喜欢涂一些在手腕上和脖子上,然后那一整日,她一走近他,那股淡淡的桂花香,就扑面而来。时常弄得他没心思看书。

    陆则低头笑了笑,将盒子放在枕下。脱了靴,闭上眼,大概是枕下盒子里的桂花露的缘故,他总能闻到一股桂花香,不算浓郁,淡淡地,连带着他做了个梦。

    梦里也是一团团的桂花,开得旺盛热烈,金的白的橙红的黄的。陆则行在桂花林间,面前是一团金色的光,他被吸引,仿佛被什么催促一样,他疾步走去,随手拂开挡住他视线的花枝,花枝轻颤,零零散散的桂花落进他的袖子里、落在他的肩上。

    终于,他拂开最后一支,视野瞬间变得开阔了。

    阿芙坐在桂花树下,微微低着头,面上笑吟吟的,她穿着云白的袄子,脖子上一圈绒绒的毛,衬得她脸颊白得几欲透明。她的怀里,坐了个穿着明黄颜色常服的小郎君。四五岁的样子,脸颊肉嘟嘟的,很亲近地贴着阿芙。陆则甚至清楚地看见,那孩子的五官,眼睛鼻子嘴巴甚至睫毛,生得很像他,大约有七八分。

    这是他和阿芙的儿子吗?陆则虽打心底更想要个小小娘子些,但儿子也无妨,都是阿芙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他挑剔什么呢?

    抱着这样的遗憾,陆则疾步走过去,树下的母子俩看见他,阿芙便笑眯眯朝他招手,甜甜喊夫君。

    陆则忍不住伸出手,走进那桂花树下。一直玩到天黑,小郎君在一边拣桂花,他则一直拉着阿芙说话,阿芙笑眯眯地听着,眼睛亮亮的,像月牙一样。

    陆则感觉自己像是高兴坏了,以往他跟小娘子在一起的时候,多数时候是阿芙说,他安安静静地听,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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