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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救命!天幕害我,我?千古一帝》 40-50(第1/15页)
第41章
窗外, 除夕的烟火仍在零星地绽放,映照着千家万户的团圆与喜庆。
京城,王主事府邸的后院, 一间陈设简单、甚至有些清冷的书房内。
“跪下!”
一声压抑着怒气的低吼从王主事喉中挤出。
他面色阴沉,带着明显的酒意, 眼神浑浊地瞪着垂首立在面前的王瑾。
王瑾依言沉默地跪下,背脊习惯性地挺直, 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一幕。
地上冰冷的寒意透过薄薄的棉裤渗入肌肤。
“逆子!”
王主事猛地将手中的茶盏掼在地上, 瓷片四溅, 温热的茶水溅湿了王瑾的袍角。
“今日张侍郎家的管家过来送年礼,你那是做的什么礼?!啊?!”
“腰弯得不够深, 话也不会多说两句!木着一张脸, 是给谁甩脸子看?!”
原来是因为这个,不过就是寻个由头,冠冕堂皇真是可笑。
王瑾心中一片冰冷麻木。
他自认言行举止并无差错, 规规矩矩, 只是不曾像他那兄长那般谄媚逢迎, 堆满假笑罢了。
就这, 也能成为他父亲发作的理由。
“我王家虽门第不显,但也容不得你这般不知礼数, 丢人现眼!”
王主事越说越气,仿佛王瑾那不够热情的态度,折损了他天大的颜面。
他猛地抄起早就放在手边的那根细韧藤条, 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我看你就是欠教训!跟你那上不得台面的娘一样,骨子里就透着股不识抬举的劲儿!”
话音未落,藤条带着风声, 狠狠地抽在了王瑾的背上。
“啪!”
清脆而凌厉的声音在寂静的书房里格外刺耳。
王瑾身体几不可察地绷紧了一瞬,牙关紧咬,但哼都没哼一声。
棉袍上瞬间多了一道清晰的折痕,底下的皮肉火辣辣地疼起来。
“商女生的贱种!若非主家抬举,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在九殿下身边行走?别带累了殿下的名声!”
王主事一边骂,一边又是几下狠狠的抽打,每一鞭都蕴含着他对自身境遇的不满、对往事的怨怼,以及那股无处发泄的戾气。
他不敢对主家、对上官如何,便只能将所有的负面情绪,倾泻在这个他视作污点的儿子身上。
王瑾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眸底深处翻涌的冰冷与嘲讽。
他对这个父亲,早已没有了丝毫期待,更遑论感情。
母亲在世时那点模糊的温暖,早已被这些年无尽的冷漠、苛责和眼前这般的无端打骂消磨殆尽。
他紧紧攥着袖口内的拳头,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用这自残般的痛楚来分散背后的灼痛,也提醒自己保持清醒。
“滚回你的院子去!好好反省!别再让我看见你!大过年的,真是触霉头!”
王主事打累了,喘着粗气,将藤条扔在一旁,厌恶地挥挥手,像驱赶什么秽物。
王瑾默默地,对着地面磕了一个头,动作标准得像是在完成一项与己无关的仪式。
然后,他艰难地站起身,背后的伤痛让他动作有些滞涩,但他依旧极力维持着良好的姿态。
他没有丝毫犹豫,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院子里积着未扫的雪,在月光下泛着清冷的光,一如他此刻的心境。
他屏退了那唯一的小厮,独自一人站在院中。
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他背上新鲜的伤痕,带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却也让他混乱的头脑异常清醒。
他抬起头,望着夜空中那些为别人绽放的烟花,璀璨,喧闹,却与他毫无关系。
他憎恶一切节日,这些象征团圆和温暖的日子,只会将他与这个世界的隔阂衬托得如同天堑。
他的母亲,那个来自江南、眉眼温柔如水的女子,是当地一个颇有名气的绸缎商独女。
当年王主事,还只是个屡试不第、家境贫寒的秀才,为了重振家业,主动求娶,许下诸多诺言。
外祖父看中他读书人的身份和潜力,将母亲嫁与他为贵妾,带着足以让王家脱胎换骨的丰厚嫁妆。
起初,或许还有过短暂的、因金钱而带来的虚假温情。
但随着时间推移,王主事那点可怜的文人清高和自尊心开始作祟。
他觉得自己娶商女为妾是折节辱身,仕途的每一次微小进步,最终也只熬到从六品主事,都仿佛带着铜臭的印记,让他在外抬不起头。
他将这种憋屈和自卑,隐秘而持续地发泄在了母亲身上。
母亲在世时,为了年幼的王瑾,尚且忍气吞声,努力维持着表面的平和。
王主事也愿意做点面子工程,至少不会在明面上过于苛待他们母子,毕竟那时母亲的嫁妆还在支撑着这个家的体面。
可这一切,在母亲在他五岁那年郁郁而终后,彻底变了。
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和那份持续的经济贡献,王瑾便成了父亲眼中那桩“不光彩”婚姻的活证据,一个提醒着他曾经不得不依靠妻族财力的耻辱象征。
父爱?那是奢望。
正室夫人所出的兄长更是视他如眼中钉,动辄欺辱。
每年的除夕,前厅再怎么简陋也会摆上一桌,父兄与正室夫人围坐,勉强算是个团圆。
而他,总是被有意无意地排除在外,或者像今晚这样,被寻个由头打发了。
在自己的小院中,对着冰冷的墙壁,听着远处自家那点微薄的喧闹,品尝着被至亲厌弃的滋味。
要不是王家主支偶然发现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是个可造之材。
为了家族长远投资,将他选入宫中给九皇子做伴读,他在这府中的境遇,只怕连这点表面的容身之所都没有。
看着屋外的飘雪,他想到了九殿下。
那个看似顽劣跳脱,实则心思剔透的小殿下。
知不知道自己的伴读如此不堪?
什么为国为民?舍身取义?
王瑾觉得自己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怀。
真论起来他还不如李锐。
自己所作所为,不过是因为殿下喜欢,李锐喜欢。
殿下信任他,将他视为肱骨。
李锐尊重他,将他视为好友。
在殿下身边,他感受到的是被尊重、被需要。
李不言应该是第一个看穿他伪装的人,他的确跟那些狗官一样,心思不纯。
不过不要紧,反正他也不喜欢李不言。
看穿了又能怎么样?
至于他这个目光短浅、志大才疏的父亲,他自己足以应付,他有的是手段让他吃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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