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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陛下捡到雌虫后》 9、第 9 章(第1/3页)
这哪里是人力能办到的?
别说投降的俘虏,玄铁军自己都傻了,他们见过各种各样的尸体,千奇百状的死法,死亡早已撼动不了他们,但眼前这种真的是头一遭。
到底什么样的力量才能把人的身体踢成这样?
他们都是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正因为杀过人,才知道人体结构有多么坚固。
再好的兵刃与骨骼多撞几次,就会发脆、卷刃、变形,长剑飘逸,效率远不如匕首或者狼牙棒,人体的致命点很多,都是一代一代人慢慢试出来的,对于有家学渊源的人,有些知识根本不会外传。
一些粗糙的杀人手段还为人所不齿,刀劈斧凿,或者重锤击打,人体会变形、肢体会脱落,但要想彻底粉碎,得靠时间慢慢磨,那是笨功夫,没多少人乐意。
可这位...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定义,那一脚下去,山都能踢裂吧?
这些杀惯了人的武将神经麻木片刻,直到被冲上去文官重新激活,那些家伙这样说:
“恭贺大王得天庇佑,此贼触犯天颜,罪该万死,业已伏诛!正所谓天威浩荡,神武昭昭,天人临凡,尽摧魑魅!雷霆之怒,摧枯拉朽,日月之辉,朗照河山!
此战大捷,此城既复,非将士独勇,更是我王恩泽四海之功感召昊天,臣等不胜惶恐,惟愿吾王福泽绵长,旌旗所指尽荡八荒,龙威所至靖定山河!”
杜隆兰不愧是杜隆兰,那么瘦的一副身板,能喊出千军万马的气势,脸涨得通红,完全不怕爆血管,他这一嗓子嚎完,身后其他文官呼啦啦跟着伏倒,齐声颂道:
“惟愿吾王福泽绵长,旌旗所指尽荡八荒,龙威所至靖定山河!”
哎呀妈呀,这还等什么?
李清几个不敢呆滞了,赶紧跟着趴下,充分发挥武将中气十足的优势,喊得震天响:
“吾王福泽绵长,旌旗所指尽荡八荒,龙威所至靖定山河!”
他们这一跪,端的气势磅礴,密密麻麻的玄铁军单膝触地,甲胄相击撞出一片铁铸的潮声,声如洪涛,齐颂王恩——
霎时间,整个广场,除了裴时济和雌虫,再没有任何直挺挺的生物。
“他们又在说什么?”
【啊,一些很无聊的话,你不要学。】智脑兴致缺缺。
“济川看起来有些高兴。”雌虫有点想学。
【这就高兴了,那他应该一直都是个挺高兴的人。】
雌虫本能地想要反驳,但又不知道从何驳起,只得冷声冷气道:
“早晚把你的情绪模块删掉。”
【尊敬的虫主,对人类这种脆弱的生物来说,保持心情愉悦是件好事!心血管舒张、内分泌调和都需要情绪辅助,我在夸他!】智脑的谄媚浮夸又虚伪。
雌虫恼怒,但心神很快被勾走,裴时济在不远处唤他:
“原,你过来。”
他刚刚还思考要不要把手上的脑袋送给他,又觉得这血糊糊的东西可能弄脏他光洁的铠甲,现在不用犹豫了,听到他的声音,他神色稍缓,循声走过去。
那一幕其实相当悚怖,高大魁梧的甲士扯断脖颈的血肉,提着滴滴答答淌血的头颅,在一群恐惧到极点的羊羔面前留下一条血河,多少人今日过后将被噩梦缠身。
裴时济不这么觉得,臣属那番话固然是动听的,却比不上原弗维尔只言片语,他很清楚此时心头涌动的愉悦源于何处,眼眸因此柔亮,身体仿佛沐浴在暖阳里,周身气息也变得温和。
怪物——
蔚城曾经的主人们不知道该用这个词形容谁,是那个□□实力强悍的男人,亦或者驯服了他的雍都王?
他们颤抖的目光顺着那条血河看过去,河流尽头立着的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他竟然还在笑——
裴时济笑着把住那个怪物,牵着他走到几位族长面前,虽然昏了一个严学礼,但没昏过去的还剩几个。
他居高临下看着两眼无神的宋氏家主:
“劳请宋公替孤之锐士拭履。”
锐士?
宋云年过半百,自诩见多识广,城府深沉,自以为普天之下再没多少事情可以动摇他的心智,但现在依旧忍不住目眩——严宋周三家同气连枝,严学礼都昏了,他醒着干嘛?
宋云呆呆地盯着深到眼皮底下的战靴,想到上面猩红的血肉曾经的归属,呼吸骤然不畅,两眼翻白,在意识即将陷入黑暗前,脑袋顶上冰冷的声音警告说:
“宋公不乐意吗?”
言语朴素,也非厉声威胁,可就这么轻飘飘几个字竟有着手成春之效。
宋云的晕厥症状生生止住了,硬挺挺地撑大双眼,抬起颤抖不止的手,用袖子擦掉那双战靴上附着的血肉碎块。
雌虫不自在地动了动,宋云骤然一僵,惊惶地抬起头,浑浊的眼中已有水光。
雌虫不动了,裴时济握住了他的手,比以往更近的是,这回十指交扣,亲昵得让他也僵硬成一个木头虫,可这人毫无所觉一般,直勾勾盯着身前的老头,直到他将鞋子彻底擦干净。
然后又把眼睛转向另一个瑟瑟颤抖的老者:
“周公可愿替他拭甲?”
那老头砰砰磕了几个响头,一言不发膝行过来,同样颤巍巍地用袖子替他擦拭甲胄下摆的血污,他断不敢站起来擦胸甲和肩甲上的血迹,最后只得卑微地抬起眼,祈求地看着裴时济。
裴时济这才大发慈悲地抬了抬手,露出菩萨一样悲悯的笑容:
“让周公劳累了。”
“不敢,不敢!谢大王...恩德!”他说都后面,声音都有些哽咽。
【你真是个听话的吉祥物。】智脑无精打采地点评。
雌虫皱皱眉,但很快舒展开,裴时济正用不知道从哪拿到的软巾替他擦脸,有些无奈地嗔怪:
“下次小心别沾到脸上,丢了吧。”
他说的是他手上的脑袋,雌虫依言把它往人堆里一甩,立竿见影地撞出一片尖叫,他们分海似的露出一块白地,但很快又被填上,细细的呜咽被压到最低,微不可闻。
雌虫不解这番行径的用意,但让做就做了,智脑没说错,他的确听话——但不是吉祥物。
这事儿了毕后,他下来悄悄问裴时济:
“他们又不会擦,为什么让擦?”笨手笨脚的,抖得像帕金森晚期。
彼时裴时济带他出了城,登上城郊鱼泉山,在山顶俯瞰全城。
他们身着常服,只带些许扈从,留武荆随侍,提着食盒、酒酿,状若寻常好友结伴出游。
武荆跟着裴时济的时间不算长,却已位任中郎将,忠勇善战,生性勤谨寡言,军中多粗莽武卒,他是难得多思善虑的武将。
他不远不近地缀在两人身后,若是往常,他应该随侍左右,可现在——他想不出有哪个胆大包天的贼人能越过那位“天人”对大王行凶,也想不到如果贼人真的做得到,他自己又能起什么作用,于是就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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