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少爷今天也在做热心市民: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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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舟。”

    沈晏舟:“你想的没错,我们是因为追查一桩命案才来到这里的,死者年龄在二十六周岁左右,身高一米七二,她住在哪个房间?”

    女人并没回答,她旁边的女孩突然开口,“在六楼,602,上楼后左边的那个房间,就是嘉嘉的房间。”

    “刘姐有每个房间的钥匙,”女孩的眼中难掩嫌恶,“就是你们刚刚找到我们的那个房间,钥匙在她的枕头底下。”

    沈晏舟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对着女孩示意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就没这群人什么事了,刑警们得先确认,这里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如果确认她们口中的“嘉嘉”和微笑女尸是同一人,她们才能作为证人被市局传唤。

    依照那女孩的提醒,宋鹤眠率先在枕头下面翻到了钥匙,他藏东西也更喜欢往边边角角藏。

    那是一串钥匙,每一个钥匙上都贴了小纸片,上面写了房间名。

    还好威震天同志带队支援的时候把出现场要用到的东西带过来了,比如最重要的手套。

    沈晏舟轻轻捏着钥匙尾端,抵着钥匙将木门旋转开来。

    一开门,清新的桂花香气顺着秋日夜晚的寒风直直往人鼻腔里冲。

    他们打着手电筒,很快找到了电灯开关,室内摆设一览无余。

    宋鹤眠感到淡淡的心悸,那股异样感让他不由自主伸手捂住了胸口。

    无论是第几次,以人的身份重临动物视野里看见的场景,还是会让他感到痛苦。

    他下意识看向让鹦鹉逃出生天的那扇窗户——凶手走的时候把窗户打开了,可能是为了通风,屋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血腥气了。

    田震威兴奋的声音将宋鹤眠从回忆中唤醒,“老大,地上有血!”

    这点倒让宋鹤眠有些意外,进来时地板看上去很干净啊,他低头看去,才恍然大悟。

    这个小区实在是太老旧了,而且这套楼似乎已经被人买下了,里面的原始设备没有做过任何改动,比如地板。

    当时在鹦鹉视角里,女尸整个躺在地上,将地板缝隙的整体挡住了,所以宋鹤眠才没注意到。

    这地板没有经过美缝,而且很可能当时的设计师将地板边缘的黑条当做了一种设计,两块地板相接的边缘非常粗糙,里面有很多微小的缝隙和截面,血液根本清理不干净。

    这么看,凶手当时,其实并没有想要完全清理现场。

    也是,尸体都大喇喇埋在发电厂这样的公共场所了,完全没必要做掩饰。

    沈晏舟和宋鹤眠对视一眼,心内都松了口气,沈晏舟做了小小的深呼吸,立即给技术支队打去电话。

    沈晏舟:“苟赢,派人过来,我们发现了第一案发现场。”

    现场不需要那么多人在,田震威便先带着几个队员回去了。

    宋鹤眠站在窗户旁边,静静注视着那个精心抠出来的小玻璃窗。

    之前在鹦鹉视野里,他以为受害者只是独居,但如果加上她人身自由受限这个前提,这扇小窗的存在便显得弥足珍贵。

    而且……宋鹤眠盯着窗外桂花树看了会,这也是可以追查的一个点,女生的地位,在这个团体里,是比较高的,因为她可以提要求。

    他预备收回实现,目光却落到小窗旁边的一个东西上。

    这东西装在小窗外面,体型非常小,而且有窗户围栏挡着,不认真看根本看不见。

    他半蹲下来,伸手把玻璃小窗推的更开一点,借着手电筒的强光,他看清了那是什么。

    是一枚小巧的铃铛。

    这明显是被人安装上去的,宋鹤眠微微皱眉,沈晏舟见他在窗前待了很久,上前揽住了他的肩膀。

    沈晏舟:“窗户前面风大,怎么了,你想到什么了吗?”

    宋鹤眠被他手碰的一激灵,电光火石之间,他对这铃铛的用处有了个猜想。

    宋鹤眠:“你看这里的铃铛,我很怀疑是给那只鹦鹉设置的。”

    那只鹦鹉最后受了惊吓,险之又险从凶手手中逃脱后不知道飞去了哪里,沈晏舟私下让人去找了一些鸟类专家,都没在他们推测的鹦鹉可能出现的地方,找到它。

    现在他们可能有个好消息,或者有个坏消息,它要么躲得很隐秘,要么就是已经被凶手那边的人抓住了。

    它是宠物,有人喂养,觅食能力将会大大减弱,而且它一般会回自己依赖的地方,但现在这里没有。

    宋鹤眠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天空实在是太大了,有翅膀的动物,哪里都可以去。

    但他还是试探着拨响了那个铃铛。

    叮铃叮铃,虽然这铃铛在外面风吹日晒了那么长时间,音色却一点没改,众人耳中都是它清脆的声响。

    宋鹤眠一连拨了三次,但窗外辽阔视野,黑漆漆的天空下,依然没有看到什么会动的东西。

    说不抱希望,但真没奏效,果然还是没人能做到真不失望。

    他们转身的功夫,技术支队的人赶到了,苟主任这次亲自出马,连带着实习生脸上都带着自信红光。

    苟胜利踏进房间后,这里就是技术支队的主场,其他人自觉往房间边缘站。

    就在这时,宋鹤眠听见了轻轻的敲击声。

    他循声回头,讶然发现,窗外站着那只通体黄绿羽毛有些乱的鹦鹉。

    它歪着脑袋,黑黑的小豆眼盯着灯火通明的房间,似乎在疑惑为什么没人给它开门。

    宋鹤眠立刻朝苟胜利竖起大拇指,“苟赢,苟主任,你这个绰号真是起得名不虚传。”

    怕惊到那只鹦鹉,所有人又离宋鹤眠也远了些,宋鹤眠小心翼翼拉开窗户,那只鹦鹉直接顺着钻进来,然后站到了他手上。

    屋子里有好多人,气味也不对,但是,但是场景是熟悉的。

    主人很喜欢让自己出去飞,只要天亮前回来就可以,叫叫听她说过好多次“晚上好长啊”。

    叫叫不知道晚上是什么意思,但它喜欢亮的东西,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它很快就领悟了主人说的那些话代表什么。

    灯亮,代表着要回家了,主人会站在窗户旁边,三次三次地拨响那个由自行车铃铛改造成的东西。

    时间长了,叫叫根本不需要主人多拨第二次了。

    它从小就在这房间里长大,肚子会准确在天黑的时候自己饿,所以只要主人拨响,它就会飞回来。

    这房间的灯在它飞出去后的确每天晚上都会亮,也会有人喊它的名字,但那个铃铛,却一次都没响过。

    叫叫其实就在那颗巨大的桂花树下栖息,它望着灯,总疑惑,为什么听不见三次响了。

    到今天,它才又听见。

    鹦鹉在宋鹤眠手上挪了好几下,依旧歪头看着他,然后张嘴发出了一声粗糙响亮的“嘎”。

    作者有话要说:

    宋小眠并不知道,这晚名不虚传的,其实是他的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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