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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克星[娱乐圈]》 200-210(第4/13页)
,怎么能直接过来那样说呢!”
一时之间竟然还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声音,只有一个姨母突然站起来,对着讨论八卦的那群人说道:“我看乐栖说的倒是没什么错,谁说女孩就得乖巧听话了?你们家里乖巧听话的女孩还少了?儿子去外面混日子,女儿在家做家务,可真是乖巧啊!”
阴阳怪气的一句话,把这群八卦小团体镇住了,他们互相看看,有人站起来说“要回家做饭了”,有人站起来说“好像我家儿子也跟着乐栖那姑娘呢,我得回家问问去”,把背后说人坏话的人彻底隔离开了。
乐栖一副山大王的做派,回家之后,直接在缸里面盛水喝水,喝完便直接冲进去,三个哥哥都在书房写作业呢,听到姜乐栖回家的动静,三哥眼疾手快地直接把房门上锁。
小屁孩回家转了一圈,发现爸妈都不在家,于是朝哥哥们的卧室走去,用力推门,竟然被锁住了,她运气之后,大喊,“大哥!二哥!三哥!我回来了,快给我开门。”
二哥姜志焕拍拍小弟的头,“唉!锁上门也挡不住小妹的尖叫声啊。”
“大哥,你去开门呢?”
大哥姜志勋选择性耳聋,似乎根本没有听到弟弟的话,也没有听到门外姜乐栖的喊叫声,八风不动地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作业。
定力不足的姜志焕和老三姜志旭站起来,万般无奈地打开了那扇门,姜乐栖和个小炮弹一样飞快地冲上来了。
“二哥,三哥!我马上就有漂亮的老公了。”
“哦!是吗?粗卡啊,要办婚礼吗?我们也要去参加吗?邀请阿爸和偶妈吗?”
姜乐栖猛然摇头,“不用不用!他表现好的话我再给他身份,要是不会哄我开心的话,我就把他抛弃掉。”
向来一本正经听不惯姜乐栖这些话的大哥,扶了扶鼻梁上面的眼镜,很有大哥风范地低声喊道:“姜乐栖,你给我过来?”
姜乐栖看着大哥的脸色,又看到二哥三哥幸灾乐祸的表情,从小就很会看大人脸色的姜乐栖往后不断地退着,想要逃离。却被二哥三哥一人一只胳膊捉回来了,把姜乐栖按在大哥面前。
姜志焕和姜志旭没有一点兄妹情意的对大哥说道:“大哥,罪人已经到案,你骂她吧。”
姜志勋没好气的看了两个弟弟一眼,这两个弟弟是比妹妹可爱多了,但还是很不省心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小妹的事情,“你从哪绑架了别的男人?”
姜乐栖眼神左右飘来飘去,就是不回答问题。前人经验:事以密成,语以泄败!都怪她太兴奋了,忘记家里有个正经人,把自己明天的计划全部暴露了。但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她肯定不会把所有的情况暴露出来的!绝对绝对不会告诉大哥,要抢的是隔壁村那个金家的小儿子。
“不说?”大哥捏着乐栖的脸蛋,“那明天就不要出门了!”
姜乐栖苦着一张脸,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一定记得谨言慎行,事情没成功之前不能暴露出来。
大哥说好的看着乐栖不让她出门,实际上已经读高中的学生,哪里有小学生自由啊,他早上要去上早自习,晚上回来已经很迟了。只能在前一天晚上和爸妈说了乐栖要去抢男人的事情,告诉爸妈看好乐栖别让她出门祸害别人。
结果爸妈一脸不以为然,还十分骄傲地说道:“我家乐栖真聪明啊,这么小就知道找上门女婿了?”
一看姜爸姜妈这样子,就知道姜乐栖这种窜天猴、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是怎么培养出来的,父母不管教才会有这种小孩!
长兄如父,姜志勋气得不行,一脸严肃地说:“阿爸!偶妈!”
爸妈只得点点头,“知道了知道了,不会让乐栖在家里闯祸的。”
但其实,他们大人在家,又要做家务,还得做农活,根本管不过来孩子们。忙完一天回过神来,姜乐栖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那孩子刚才不是还去地里给我送水了吗?”姜爸奇怪,乐栖那两条小短腿,倒是倒腾的挺快,一会儿就跑不见人了。
别的不说,孩子虽然调皮了一点,但到底还是听话的,你看,多孝顺啊。
……
一群气势汹汹的小孩跑来别的村里,其实并没有引起大家太多的注意力。
狗腿子小男孩凑在姜乐栖老大的身边,开始进献谗言,“老大,我都打听清楚了。金道镇今天上午一个人在他们村头玩,我们几个人直接把他掳走就行。”
姜乐栖拦住狗腿子,“诶?我们得先礼后兵。”
狗腿子没听懂,但还是谄媚地笑着,“老大英明,都听您的。”
一般的男孩很难找,但金道镇不一样,从小长得就帅气,和别人站在一起都不是一个图层的,狗腿子指着那人,“老大,怎么样?”
乐栖仿若看到了骨头的狗,哈喇子都要留下来了。里面端正表情,摆出自己在黑帮片学得帅气的面容,吊儿郎当地走过去,“靓仔?”张口说出来的还是粤语,看起来更有黑帮老大的范儿了。
金道镇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这谁?又由又装!
姜乐栖一甩头发,“跟我回家吧,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金道镇只以为自己碰到了神经病,理都不理想要离开,结果却被几个小屁孩团团包围住,他对着里面的老大问:“你干什么?”
“我看你长得帅,想要让你做我的压寨丈夫。明天我们就办婚礼!”是的,姜乐栖就是这样一个以貌取人的人,没见到帅哥本人的时候还想要考验考验他,现在见到本人直接色令智昏,这么帅气的哥哥,得带回家藏起来,可不能让别的女子发现了。
“神经病!”金道镇想要推开身边围着的人离开,却被阻拦住了,姜乐栖从来没遇到敢拒绝她的人,就算被拒绝了,打一顿就好了。
可是,帅哥实在是过于美貌,姜乐栖舍不得打,直接拽着人的胳膊直接把人掳走。还不忘安慰对方,“我家三个哥哥,我家还有果园和养殖场,放心,你跟着我回家,肯定能吃香的喝辣的。”
可姜乐栖忘记了主场优势,这是金道镇的村子,村里的人都认识他。他打不过一群人,难道还喊不来人吗?一声大叫之后,在村头的几户人家立马出来了,看到金道镇的局势,都站出来维护自家孩子,“你这孩子哪来的?要把我们道镇带到哪里去?”
姜乐栖看到七八个人高马大的叔叔站出来,有点心虚,可又立马理直气壮起来,“我要他做我的老公,我要拉他去成亲去!”
萝卜头大的小孩,说要拉着成亲,大人们一时间也发觉这并不是什么霸凌,问金道镇,“你认识她吗?你的小女朋友?”
金道镇猛地摇头,“不认识不认识!她说我长得帅,要我做她的老公。”委委屈屈的,把叔叔们都看笑了。
姜乐栖理所当然地说:“我厉害,一个人能打十个人,是老大,肯定得配个貌美如花的老公啊。”
“我不跟你结婚!”
“不行,你必须跟我走。”姜乐栖很霸道的,拉着金道镇的胳膊就要跑。
拉扯之间,姜乐栖和她的小弟们被一群叔叔拽起来,“不许强迫我们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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