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朝的一年四季: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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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再带你去逛别处。”

    七月太阳毒辣,若是此时在外面闲逛,容易中暑。

    阿朝“嗯”了声,走在谢临洲身边。

    不多时,墨香斋的木牌便映入眼帘,朱红色的漆皮在烈日下泛着温润的光。

    推门进去的瞬间,一股混着墨香与纸张气息的凉意扑面而来,原来掌柜的在屋角放了盆刚湃好的井水,还搭着几片新鲜荷叶,暑气顿时消了大半。

    留着山羊胡的掌柜正摇着蒲扇算账,见了谢临洲,立刻放下账本笑着拱手:“谢夫子今日怎的有空过来?这七月天里,出门可得多当心暑气。前段时日,国子监学子好几个中暑晕了过去,现在还没上学呢。”

    日头是真的晒,无论是干农活的农人还是娇贵的大户人家都有不少在外头中暑的,这段时日药堂、医馆多的是人家来买避暑的药。

    “带我未婚夫郎来裁些软纸,他要练笔用。”谢临洲说着,引着阿朝走到摆放纸张的柜台前,还顺手拿起掌柜放在桌边的蒲扇,轻轻给阿朝扇了两下,言:“今年却是晒一些,胃口都不大好了。”

    “胃口不好,吃点酸的,去城北张家铺子哪儿买酱菜回去,保管你能吃一大碗饭。”掌柜一语刚停下,又道:“夫郎啊,夫子这是要成亲了,那到时候老夫就不请自来了。”

    他想,原来坊间传闻是真的,谢临洲当真要‘以身相许’。

    谢临洲摆手,笑言:“哪能这般说,到时候请帖肯定送到掌柜的手上。”

    掌柜连忙应下,目光落在阿朝身上,笑着点头:“这孩子看着就机灵,大热天里还想着练笔,难得。练笔用软纸好,不伤手,还容易出笔锋,写久了也不费劲儿。”

    语气一顿,又夸阿朝样貌好,瞧着就是好相与的,最后真切了夸赞两个人般配。

    阿朝不好意思笑笑,不知该如何言语。

    谢临洲拿起几张不同质地的软纸,递到阿朝面前:“你摸摸看,喜欢哪种触感?选张吸墨快的,免得天热墨汁干得慢,污了你的字。”

    阿朝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纸张,有的细腻如丝绸,有的带着淡淡的纹理,指尖触到那张米白色、带着浅浅竹纹的软纸时,还能感觉到一丝不易察觉的凉意。

    他斟酌了好一会儿,小声说:“这个摸着舒服,还凉丝丝的,写起来应该不热。”

    谢临洲见他选好,便对掌柜说:“就按这个质地,裁五十张,再劳烦您帮着叠整齐些。”

    掌柜的应了声,转身去取裁纸刀和尺子,动作娴熟地裁了起来。

    等待的间隙,阿朝被柜台旁摆放的一方小巧的砚台吸引了目光。

    那砚台呈淡青色,像块刚从井里捞出来的凉玉,上面雕刻着几株小小的兰草,叶脉纹路清晰,连草叶上的露珠都雕得活灵活现。

    他忍不住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眼里满是喜爱。

    谢临洲注意到他的目光,轻声问:“喜欢这个砚台?夏日用这种青石砚好,磨墨时能聚凉,握着也不烫手。”

    阿朝猛地回过神,连忙收回手,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不用啦,我有夫子送的砚台就好。”语毕,他凑到谢临洲耳边,低声道:“这砚台看着就贵,莫要破费了。”

    这时,掌柜的已经把裁好的软纸叠整齐,用棉线捆了起来,还特意找了张油纸包在外面:“裹上这个,免得路上沾了汗湿。”

    谢临洲接过软纸,看了眼阿朝,又拿起那方小砚台,对掌柜说:“这个砚台也一起算钱。”

    阿朝急忙摆手,那点话脱口而出:“夫子,真的不用,太破费了,我那旧砚台还能用呢。”

    他都没学会几个字呢,要那么多砚台作甚。

    谢临洲轻笑着,没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指尖触到阿朝额角的汗,又顺手帮他擦了擦:“拿着吧,好的砚台磨出来的墨更匀,写出来的字也会更好看。你这么用心学,值得用好东西。再说了,有这凉砚台,你练字时也能少受点暑气。至于,我送你的砚台,你往后挑着用。”

    说着,便付了钱,将软纸和砚台一起递给阿朝,还把自己的折扇塞到他手里:“拿着扇着,别中暑了。”

    阿朝接过东西,紧紧抱在怀里,怀里的砚台带着凉意,心里却暖暖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热。他抬起头,看着谢临洲,认真地说:“夫子,我以后一定好好练字,不辜负你给我买的这些东西。”也不辜负你这么疼我。

    十六岁的人了,他都没想过自己能有这么一天,笔墨纸砚在手,身在学馆,未来相公又是国子监出了名的夫子。

    他想,阿娘和爹在下面看到肯定会为自己开心快乐的。

    谢临洲看着他认真的模样,眼底满是温柔:“好,我等着看你写出一手好字。等你练出模样了,咱们再去买新的字帖。”

    买完东西,二人走出书斋,直接往醉仙楼去,坐在之前的雅间,他们点了最近特别出名的招牌菜,还点了餐前小食。

    小食是些酸辣开胃的吃食,先上来,招牌菜稍后上。

    阿朝吃了口酸辣的黄瓜,想起点什么,把嫁妆一事一说,有些担忧:“到时候不知我能带多少嫁妆过去。”

    谢临洲把嘴里的白菜咽下去,喝了口茶水,安慰:“无事,你能离开王家便好。”

    小哥儿的那点嫁妆于他而言,不过是凤毛麟角,他没什么好惦记的,即使小哥儿什么都不带来,他也不会说什么。救命之恩,就足以他对阿朝好一辈子。

    阿朝舔舔下唇,“嗯。我到时候自个看着办。”

    在醉仙楼用过膳食,日头已往西斜了些,先前灼人的暑气散了大半,风里裹着几分清润。

    谢临洲擦了擦嘴角,见阿朝正捧着茶碗小口啜饮,眼神还时不时瞟向窗外,便笑着问道:“刚听你说戏里的祝英台可怜,这会儿可有精神跟我去个地方?”

    阿朝眼睛一亮,立刻放下茶碗:“夫子要带我去哪儿?”

    “去城西的荷池边走走,”谢临洲原想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领,但想一想不太合适,手指指了指阿朝的衣领“这个时节荷花开得正好,风也凉快,还能看看池边书铺新到的小人书,你还不认识几个字,话本看不了,小人书总能看的。”

    阿朝闻言连连点头,眼珠子一转,直接握住汉子的手腕,把人的手搭在自己的衣领。

    是很奇怪的感觉。

    谢临洲指尖触到少年温热的脖颈,他看看着哥儿的小表情好像懂了点什么,替人理了理衣领。

    阿朝的手指一下一下点着谢临洲的手背,“夫子,我听别人说,快成婚了,是可以牵牵小手的。”

    这动作对谢临洲来说,有些亲密。无论是现代还是现在他都没谈过恋爱,于他而言,目前为止,任何一点亲密的举动都能让他的CPU烧坏。

    他咳了一声,不舍将手收回来,问:“谁说的,这是骗你的。”

    阿朝疑惑:“可他们都这样说啊。”

    他对自己产生怀疑了,难道他的行为真的不可以吗?

    谢临洲说:“我是夫子,你该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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