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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山野归鸿(种田)》 80-90(第5/17页)
溜达达走进已经长了不少的麦田里,摸摸碰碰后,谨慎地掰下过密的秧苗,让剩余的能够有充分的营养,从而长得更好。
摘下的秧苗则会聚成一堆后,转身喂给等待已久的银霜。
他对这几片麦地付出了很多辛勤劳作,也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就像他不再回首过往,渐渐朝前看的目光。
戎峰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他有时候觉得边鸿是飘在天上的,自己拼命地伸手也抓不住,即便抓紧了,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飘走。
有时候又觉得边鸿像一只落在自己肩膀上的蝴蝶,他动也不敢动,屏住呼吸,只怕惊飞了他。
每当夜晚的时候,他总在拼命索取,似乎一遍又一遍的加深自己留在怀中人身上的痕迹,以此来确认,边鸿是切切实实搂着自己的。
所以他喜欢看边鸿充满干劲儿,认真生活的样子。
或是捧着他的脸,说你的眼睛很漂亮;或是咬着他的肩膀,沉醉于爱情与欲望;或是像现在这样,刚刚俏皮地逗完自己,就本着对生活的热情,去田地中,像个国王一样巡视他的领土。
这样澎湃而深厚的情感,对于戎峰来说,是第一次,有时候或者还会因此而无法控制自己或不知所措。
但他已经努力认真地,以求做到最好了。
在这样那样的思绪中,戎峰转身回去,迅速把洗干净的被单拧干,晾晒。他也要去梯田中,把重活都先干完,好让边鸿只溜达着就行,身上不舒服的人,得休息。
但初来乍到的小山君,可不知道人类弯弯绕绕又缠缠绵绵的情感,它的天性令它在人类狭小的屋舍中不能久留,于是就领着一只胖熊在附近的山林里到处乱晃。
而这种乱晃,在人类的理解中,叫做巡视领地。
附近的山林还算不错,虽然没有它出生的地方那样植被茂密且种族众多,但也能栖身。
没几天,附近松散的动物们,就都被收归到了小山君的麾下,边鸿甚至每天清早起来,出门就能看到山坡上堆成一小片的各种小鲜花、小野果,或者是一块小骨头。
一个叼着一嘴嫩草的鼠兔还没来得及离开,正和边鸿看了一个对眼,随后迅速放下嫩草,飞奔离去。
戎峰浑身热气腾腾地走到边鸿身后,他只披了一件外衣,也瞧了一眼撒腿就跑的鼠兔,就对疑惑的边鸿说,大抵都是献给山君的。
风一吹,原本被摆放整齐的花草散落得到处都是,边鸿就转身,进屋拿了一只小草篮,把“礼物”都捡回来,摆进篮子里,这样就不会被风吹散了。
好歹是人家的一番心意。
戎峰就披着衣服倚在门口,异色的双瞳在山间升起的朝阳中,温柔地注视着在地上一根一根捡草叶的边鸿。
最后也走过去,侧脸轻轻亲了一下边鸿被晨风吹得微凉的脸颊,弯腰和他一起捡。
不过这一天,直到了晚上,装花草的小篮子也没被动过,因为小山君没有回来,连带着每天晚上自动定时去接元定和官宝,还有闵家三个孩子的银霜和小熊,也不见踪影。
戎峰脚程快,他先去接孩子回来,边鸿则打算到后山去找一找。
戎峰本来是不放心的,想叫边鸿等自己回来再一起去,边鸿则一笑,而后抽出了小腿上别着的弯刀。
刀刃寒光闪闪,映着边鸿那双黝黑的眼眸。
他本来就不是柔弱的人,等闲二十来个人,拼起命来,不是边鸿的对手。
能从十几万人混杀在一起的战场上,四肢俱全的活下来,并熬到三年后离开边军,就没人敢小觑他。
更何况,他军功累累,但凡打开虎贲军的兵卷,就能看到,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小兵,还是个郎君的户籍,是怎么在三年中,层层越级的升到小校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但边鸿志不在此,他厌恶战争,厌恶到几近自毁的程度。
人类求生的本能让他放弃一切,远离了刀光剑影,最终在这一片灭蒙山下的土地上,于一个戍山卫的怀抱中,得以喘息,得以安歇,得以重新构筑自我。
因此,他爱屋及乌的,热爱这片大山,这片土地,并能再次坦然的举起刀来捍卫。
他握刀的手不会再抖,于是在戎峰离去之后,边鸿横刀在胸,进了山林。
第84章
灭蒙山凶名在外,不仅本地人会绕着走,即便是路过的商旅或官兵,也不会进山。
戎峰居住的这一片小山头,正斜立在灭蒙山外围,既不靠近野兽横行的地界,又能依托地势,与山中起伏的峰峦遥遥相望。
这片山坡后,不但没有人,就连动物的都没有太凶猛的种类,所以戎峰和边鸿才放心让家里的几个小家伙到处去玩。
树林里,小山君脚垫柔软,悄无声息地走在最前头,小熊则颠着身上颤巍巍的肚腩开心地跟在后头。
若是寻常它自己进山玩,可要时刻小心,有一次差点就被野猪给拱啦。现在多好,跟在老大后边,真是很有安全感。
眼下戎峰与边鸿那一家子不在它身边,那就天老大,地老二,前边的金色野兽老三,它肥熊老四。
要是那一家子在身边,就边鸿老大,戎峰老二,元定老三,它肥熊老四,至于官宝,那小崽子屁也不懂,自然排到最后了。
只是昂首挺胸大步往前的小熊没细想一下,无论怎么排,它也是万年的老四,有什么可得意的呢。
银霜则更显成熟,既不和它们靠得太近,也不离开太远,只缀在后边,适时的跟着。
战马从小就经受训练,生命中大多时候,都是与人相伴的,野性的基因恐怕已经渐渐褪去,唯有与主人同生共死的信念根植在心中,所以它虽然畏惧也敬畏前面的金色野兽,但并不会盲从。
人,尤其是长久相伴的主人,才是它服从的第一对象。
所以,在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银霜心中严密的生物钟告诉它,应该回去,在正确的时间,和前面那只谄媚的熊一起奔跑到临镇的河流小桥边,接孩子下学堂了。
但这时候,金色的野兽忽然凝神驻足,而后抬足飞奔。
那速度之快,身形之矫健,银霜甚至都没太看清,只觉得一眨眼,那位就躬身隐藏在一片石林上了。
小熊太胖,也跟不上,它野外生存的经验有限,只得在原地抱着石头瞎蹦,银霜则警醒地绕路过去,而后隐在树林之后,朝着那位警戒的方向看去。
树林中的一小片空地上,三个人坐在篝火旁,边喝酒,边烤着一只鹿腿。
火堆旁边的树上倒挂着一只被大卸八块的母鹿,鹿下的草地上都是血,可见是先放了血,再杀了卸开烤炙。
而血旁,还扔着一只从母鹿腹中生剖出来的鹿胎,样子已经足月,再晚上几天,或许就出生了。
火堆旁的一人用刀割下了鹿腿上暂且烤熟的肉,随即塞进嘴里,“谢头儿,您说,咱们这趟能找到金么,我可先说啊,这片山邪的很,不容人。”
被叫谢头儿的眼中闪着光,灌了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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