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少爷他求我复合[重生]: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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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个人情价。”

    “就这么便宜沈祚君了?”秦绍不服,“我要去打劫。”

    程之卓笑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赶紧说:“我已经向朱瑞芝采购了几台,过段时间就运到协安。”他手指在秦绍胸口画圈,“不过咱们也不能逗留太久,药协马上就要重新选举,留着打家劫舍的精力,用在竞选上更好。”

    “你不想当会长?”秦绍吻他,舌头在湿润的口腔里翻搅。

    程之卓摇头。

    于是秦绍说:“那我也不想当。”

    程之卓看向秦绍,如今少了李代钊和雷德厚,秦绍和沈祚君就是最热门的人选,如果硬要他在其中选,

    他肯定选择重色轻友。

    “为什么?”程之卓问。

    因为秦绍对这些本来也没什么兴趣,他原来也只是想爬得更高一些,好护住程之卓,只是程之卓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脆弱,现在也已经在他之上,秦绍就觉得为程之卓镇守脚下也不错。

    “这种高危职务还是留给别人吧,沈祚君当了更好,”说着秦绍把人抱紧了,“这样她就没时间来搞我了。”

    程之卓欲言又止,到底没说什么。

    良久,久到夕阳沉海,周围亮起路灯,秦绍忽然问:

    “你把证据都交给朱瑞芝了?”

    当时程之卓通过朱瑞芝的手机后台,监测到绑匪的部分通话,得知雷德厚约见洛杜隆,所以紧急联系郝泰来收集证据,郝泰来偷录下与华国基因图谱有关的关键对话,虽然最后被洛杜隆的人发现,但在被抓前他就已经发送备份给了程之卓。

    两人联系的方式被程之卓加密隐藏,两人也提前串好口供来应对洛杜隆的盘问,这些洛杜隆都没有察觉,程之卓也没有在对方的地盘上戳破,这不仅是因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程之卓也想让郝泰来有机会活着回来赡养父母。当初他被迫背井离乡,劝说父母跟他一起去H国无果,他父母是很传统的华国人,直言不想客死他乡,也不喜欢H国,多年来就是不点头。也正是因此,程之卓才能说服郝泰来再次冒险。

    程之卓点头,“财团之间的恩怨咱们插不进手,但基因图谱这件事还不算完,哪怕他们已经准备收手。”

    血债要用血来还,原谅罪犯不是他的事,他要做的就是帮助警方,让罪犯绳之以法。

    秦绍沉默片刻,“其实我还有个疑问。”

    “怎么?”程之卓打了个哈欠,又有些困。

    秦绍就一下一下拍他后心,“既然高桥反水,当初他为什么特地告诉朱瑞芝,自己遇见雷德厚的岳父,就是当年的同事?”

    “高桥一直知道朱瑞芝在追查陶彦钧的死因,”程之卓声音蚊子似的,“他是在引诱朱瑞芝重启当年的调查。”

    秦绍不解,“那既然高桥已经投靠洛杜隆财团,这不就又给了对手可乘之机?”

    程之卓低笑,嗅了下秦绍胸口的味道,又窝回去,

    “你忘了高桥还有儿子。”

    这次大选高桥的儿子虽然落败,但换个角度想,洛杜隆其实也给了他们父子出现在上流社会视线的机会。

    “可他们人在H国不得不低头,”秦绍说:“除非洛杜隆倒台——”

    “对,所以他野心勃勃,”程之卓抬头看向秦绍,眼睛亮晶晶,

    “也想分一杯羹。”

    第129章

    又过几天,早上秦绍从健身房回来,程之卓正望着枫林发呆,秦绍气息微喘,深色衣领已经湿透,侧身的动作勾勒出明显的肌肉线条,随呼吸时起时伏,以至于程之卓愣了一下才说:

    “最后一天还健身?”

    “这不是怕你手感不好?”秦绍直接脱下上衣,露出汗涔涔的肌肉,金边全身镜照出他优越的身材,他扫了眼,仍旧不太满意,“最近确实躺得久了。”

    因为他发现程之卓好像是个肌肉控,但又不喜欢虎背熊腰,胸部的肌肉要恰到好处,紧实又不能太硬梆梆,要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之前有几次看到秦绍脱光上衣,程之卓就走不动道,总要若无其事地多瞄两眼才肯罢休。现在他干脆不加掩饰,还会像小动物似的凑上来嗅嗅。

    每次程之卓凑上来,浓密的睫毛因为闻气味而不经意扫过胸膛,秦绍也会走不动道,这样的程之卓也让他欲罢不能。

    为此秦绍特地摸索过几次,看程之卓究竟喜欢哪种肌肉厚度,最后确定下来就一直严格按照标准训练,半点不敢懈怠。

    最近几天秦绍的训练强度很大,昨天他还想叫上程之卓,程之卓看了眼就说不去——他觉得去了应该也是心不在焉,搞不好最后两个人都会事倍功半。

    程之卓脸红,“躺得久的明明是我。”

    哪个好人家被秦绍这样的禽兽翻来覆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折腾,

    都会散架的。

    “腰还酸?”秦绍笑,“洗完澡给你按按。”

    说着他要把衣服扔进衣篓,见状程之卓就过来抢,“你把衣服给我。”

    秦绍衣服脱手又绕圈卷回来,意味深长地交给程之卓。程之卓的洁癖很重,衣服脏了不穿,运动服出汗最多容忍三次,一年下来不知道要换掉多少床单被套。但最近几天程之卓忽然就对湿运动服免疫,甚至还会帮秦绍手洗,秦绍简直受宠若惊,

    “等下我自己洗,你别沾手。”

    以往每次事后,换床单、清理以及更衣都是秦绍的活,他做惯了也甘之如饴,程之卓忽然提出帮忙,他老觉得这是在抢他的饭碗,剥夺他身为人夫的安全感。

    他们才刚结婚,还在蜜月期,距离七年之痒遥遥无期,秦绍绝对不容许程之卓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他的底线。

    “知道了,”程之卓牵起嘴角摆摆手,“快去。”

    秦绍百思不解地进去洗澡,温水迎头淋下,他闭上眼,挤出沐浴露的时候,一股香味扑鼻,冰凉的液体触及皮肤,他忽然想到什么——

    此刻卫生间外的客厅,程之卓正窝在单人沙发里,肘撑扶手,细细嗅着秦绍的运动服。秦绍平时用和他一样的香水,天长日久,两人腌出同一股奇楠香。唯独运动后,秦绍身上添了股独特的汗味,味道倒是不重,和香水混在一起香香臭臭,却意外地让程之卓上瘾。

    他一定是疯了。

    程之卓这种时时刻刻将仁义礼智信刻在脑门上的正人君子,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怪癖,他怕秦绍笑话,更怕秦绍用怪异的目光看自己,于是硬生生装出一副贤妻良母,还给洗了好几次衣服。

    “在干什么?”“啊!”

    程之卓浑身一抖,汗毛倒立,衣服掉在地上啪嗒一声,站起来的时候还差点摔了,活脱脱一个大写的手忙脚乱。秦绍自然也没好哪儿去,他出来得急,打着赤脚,头发上还沾着水,只用一条长浴巾包住腰胯,浴室花洒还在淅淅沥沥,所以才能遮掩住秦绍刚才夺门而出的鬼动静。

    “你你是要拿衣服吗?”程之卓来回打转,热锅上的蚂蚁一团糟,“我去给你拿!”

    秦绍就笑着走过去拉住程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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