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无cp男主表示不约[快穿]》 290-300(第3/17页)
他也觉得开心。
开心于清从来没怨过自己。
作为大公的儿子,只要一直待在大公府邸,清将来就算再差,也该有个男爵的身份,以及配套的领地才是。
而不是因为各种因素,和他这个父亲一起被扔到偏僻小镇。
没一会儿两人就到了住房处,那是一栋和周围连起来的二层建筑,阳台栽种着几朵玫瑰,不过没花,还蔫巴巴的,在冬季里只剩干枯叶片。
罗素动作迅速地将行李整理好,并将祝奚清带到了有着一扇大窗户的房间。
内里装修非常符合祝奚清对西式风格的刻板印象,厚重又花纹繁复的地毯,蜡烛落地灯台,手工编织的流苏装饰到处都有,椅子套、沙发套、床单、窗帘……恨不得把所有的布艺上都添加流苏。
墙上也挂着几幅印象派油画,色彩鲜亮明媚。
罗素看到这些的时候,一边将祝奚清的行李挨个挂进衣柜,一边高兴地说:“不愧是我花了大价钱才弄出来的效果。”
哦,对了,就连衣柜上也有沙幔形式的柜帘来着。
这个房间除了显得很值钱之外,也必然有很多来自罗素的爱,才能填得如此之满。
祝奚清从一个符合他身高,方便他拿取的书柜上取下一本书,轻叹了一口气。
知识,在这个世界中,是掌握在贵族手中的特定之物。
书籍价值不菲,二手的都需要一枚银币,而这放满了柜子的全新书籍……
兴许要比罗素行李箱里的那堆金币还要值钱。
祝奚清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一般的吟游诗人确实赚不到这么多钱,但罗素已经将吟游诗人形成了规模化。
他除了是一位吟游诗人中的明星之外,也掌握着一座镇子的税收。
再就是,罗素将吟游诗人这一群体形成规模化以后,也成为了这一势力的幕后存在,早就干起了分成的操作。
要按照祝奚清的习惯说法来看,罗素算是在这么个西方背景的世界下,搞出了经纪公司的模板。
为诗人们提供各种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然后毫不客气地拿走他们一半的所得。
罗素有很多金币。
但在金币真正多起来的时期,是祝奚清从系统中拿出了一枚金币,打算用来补贴家用的那会儿。
罗素不听自己儿子的解释,不问金币的来源,只当作那是那位女性诗人的临别馈赠,实际上心里却暗暗下定决心,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为了金钱的缺失而感到烦恼。
如他所愿,没人追究那枚金币的来处,也如他所愿,他有了很多很多的金币。
能保证祝奚清可以看任何喜欢的书的金币……大概。
罗素看见拿着书坐在床铺上的祝奚清,很是遗憾又大逆不道地想着,“什么时候能把皇家图书馆弄过来就好了。”
他的孩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不要太累了哦,待会就会有管家男仆来,三天后你就得去滕尔森学院报道了。”
“如果这两天你想在首城逛一逛,可以让男仆跟着,他会明白怎么做的。”
祝奚清没有问,但父子俩都心照不宣,管家和男仆大概都是大公安排来的。
祝奚清猜,那位女大公派人过来,大约只有百分之一的部分,是出于担心他在首城中闹出乱子,没有贵族仪态什么的。
另外百分之九十九可就复杂了。
最简单的疑虑就在于,被另一位大公看上的罗素,明明被流放了,却并没有被那位大公带走。
其中没有女大公的庇护,是不可能做到这点的。
也就是说,罗素怪模怪样装出来的一点点埋怨和不怠,其实也是心照不宣的一种表态。
他大抵要装一辈子的恋爱脑了。
除非说有朝一日罗素手中把握的权力和财富,能够让他成为女大公的政治伙伴。
但目前来看的话,还不太行。
所以他还得继续在自己的道路上走下去。
首要表现出来的就是,在管家和男仆到达以后,第一时间从这栋房子里消失,出去办事了。
祝奚清将目光放在诗琴上,那东西被罗素放在了他房间的床头柜上,看样子今后也都不会被带走了。
祝奚清后来才知道,管家和男仆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罗素说的也是管家男仆,是不是管家“和”男仆。
嗯……就很合理。
这栋房子也确实不大,住四个人会显得有些拥挤。
老父亲天天在外,不知道忙碌些什么。
晚上,祝奚清泡了澡,收拾好自己,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时,房门被推开了。
老父亲的脚步声一如既往地明显,然后祝奚清就感觉到身前有个阴影伏下身,亲了他的额头一口。
每晚必备流程罢了。
祝奚清睁开眼睛,罗素正好与他对上的视线,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本封皮漂亮的童话书籍,眼含笑意地说:“需要爸爸给你读一读童话吗?”
刚来首城的第一天,他迫于工作必须离开。
这对于成长期的清可一点也不友好。
如果还缺失了晚安吻的话,清一定会感到失落的吧。
祝奚清却面无表情:“我让纪伯伦从晚饭里提前预留了一部分,现在应该正放在厨房的台面上。”
纪伯伦就是那位既当管家又当男仆的打工人。
长得非常有精英气息,和罗素身上常带的故事感和忧郁感不同,纪伯伦管家制式的长款燕尾服上,平整到连一丝褶子都没。
祝奚清看见他的时候就在想,也许纪伯伦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睁眼,而是去厨房弄一个烧开了水的平底锅用来熨衣服。
罗素很高兴地看着祝奚清。
也没给他读童话,反而自己去厨房,将留下来的食物端到了祝奚清的卧室。
一边吃,一边絮絮叨叨地说起了白天发生的各种事。
他出门以后,就去了吟游诗人聚集的酒馆,那里是罗素的产业之一。
然后便遇见了一位当年熟悉的贵族。
“那家伙看到我的时候,一脸不愿意接受的样子,还出言嘲讽我说:‘你不是应该一辈子都待在偏僻的坡山脉吗?没想到竟然还能回来。’”
“我告诉他说:‘亚尔维斯,你以前还说,世上没有比苹果更美好的果子,要卖一辈子的苹果呢。’”
罗素笑着说。
显然,那位亚尔维斯并不是他的仇人,而是他过去的朋友。
“然后我就去了亚尔维斯家的水果店,里面最多的却是香蕉。”
贵族们相比用餐刀吃苹果,还是更乐意用柔软的香蕉来表示优雅。
罗素去酒馆的路上就看见那家店了。
熟悉的店名,熟悉的水果摊摆放位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