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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 170-180(第9/17页)
菲丽丝闻言立刻往右走,又拐了几个弯才在小巷中扶着墙面停下。
“……反正我暂时是不会去酒馆找商队了,你们觉得……哦□□!”
发现手上的触感不太对,抬头一看自己居然正站在一个突出小屋的正下方,菲丽丝赶紧一边掏水囊洗手一边跳开地上的秽物往前走:“你们觉得朝圣者的队伍会不会好一些?至少今早叫醒我的那位看起来还挺友善的……”
“可朝圣者哪有去乌姆城的啊?”派勒乌索教授有些气弱地小声道,“不是往北去阿格隆,就是往南走……朝圣完返乡的倒是有可能会往东走,但哪有那么巧能遇到……”
这话足够丧气,却也是事实。
那几名住在她隔壁的朝圣者都是往西走,准备去罗拿城的,与她的目的地完全相反,看来一时半会是真的很难找到同行的朝圣者。
看着那些朝圣者离开,菲丽丝又在修道院休息了两天,没有等来其他朝圣者却先等到了修士关切地问询。
菲丽丝明白这是一种委婉的表示她该离开了——毕竟朝圣者不但可以免费住修道院,每天也能免费得到食物,所以一名朝圣者居住的时间越长修院的支出也越高,时间长了谁都不乐意。
没有办法,菲丽丝最后只能选择再次独自上路。
在集市补充了些缝纫线并找了个铁匠铺磨了磨刀后,为了给自己的出行弄点保障,她决定临走前去集市买一匹代步坐骑。
只是她现在身上能用的钱除了那20枚阿斯卡金币外只有一些波拉萨卡银币和铜币。
沿路不一定都能遇到修道院,住宿吃饭外加过路过桥费花费不会少,还要考虑有可能会遇到劫匪,她不能将所有的钱都用在买坐骑上,甚至连行李都要减到最少。
看着市价高达五十金币的战马,菲丽丝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之前派勒乌索教授在看到她放走马的时候那么肉疼了……她现在也很肉疼。
不过疼归疼,那匹马在当时能给她带来的麻烦大于作用,就算是再来一次她估计也只能选择将其放走。
最后,她在马商推荐下选择了一匹矮种马,外加马鞍、缰绳等一整套附件,一共花费一枚阿斯卡金币零五枚波拉萨卡银币,谈好明天一早就来提马。
「……对了,我在路上遇到一个人,让我去德雷格给他的家人送一封信,只是他还没说清楚路线就去世了……」顶着市场嘈杂的声音和臭气,菲丽丝捏着鼻子对马贩打探起路线,「听说那是在乌姆城附近,您知道怎么过去吗——」
「乌姆城附近?那要从东门出去,顺着东南那条大路一直走到图廷根再乘船就行了。」
好不容易听清她的问题,年轻的马贩大声回道:「我没听说什么德雷德,但既然在乌姆附近那肯定是威登堡侯爵的领地吧!等你到那边再问就行,这里谁知道那种小地方!」
很好……看来这个“德雷格”确实是个不太重要的地方,她这两天在外面趁机问过的商贩居然都不知道。
不过他们对怎么去乌姆这个大城市的路线倒是都很清楚,再结合派勒乌索教授这些天的情报收集,她已经大致确定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了。
所有准备停当,第二天一早,菲丽丝客气道别了修士,从市场接到了属于自己的小矮马后便走出了阿根堡的东门。
而刚从城门出来时,菲丽丝其实还遇到了看上去也往东走的商队。
与之前在酒馆遇到的那个商队头领不同,这个商队里的人看上去相对干净些,这让菲丽丝再次生出“跟着蹭一下”的想法。
然而不等她靠近,守在马车旁的守卫便拔出了武器,大声警告她不许再向前,即使她表示自己只是想同行也遭到了拒绝。
“要同行为什么不在城里签合同?”那守卫声音铿锵有力道,“现在已经出城了,你要是再靠近我们只能把你当成强盗派来踩点的奸细处理!”
面对这么有道理的质问,菲丽丝都觉得自己找不到理由反驳。
没办法,阿根堡实在太大了,她在这里既人生地不熟,又怕暴露身份不敢多说话,打探消息都不方便,连对方口中那能“签合同”的场所都不知道。
“没事的,至少我们已经知道路线了……也许路上的土匪看你一个人都没带什么东西,反而会更安全呢!”
看着那车队彻底与自己拉开距离,冉娜转身安慰起菲丽丝:“而且再走四五天就能到一个河港城市,运气好我们也许能直接乘船到乌姆呢!”
菲丽丝摸摸小矮马的侧颈,抬头看向无垠的天空。
今天的天气很好。
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如一块完整的蓝宝石,阳光落在身上时带来些许暖意,干燥的泥土气息和草木香气一起吸入肺腔时让人格外心情舒畅。
似乎很久以前,也有这样一个好天气。
她同样坐在马上看向天空,身边有人大声朝她打着招呼……
“……其实这样也好,至少路上我们还能继续说话。”
她朝太阳的方向仰起脸,闭眼深吸一口气,喃喃自语:“这么好的天气,值得一个笑容……”
第176章 别路7 “属于你的
真正到不得不独自上路的时候,菲丽丝反而不是那么慌了。
就像冉娜说的,她现在全身上下都是麻布衣服,外加十几天没洗澡,看起来落魄得很。
只要不漏出钱袋,此时她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大概就是身下这匹市价不到一金币的小矮马……既然强盗都出来抢劫了,总不至于连这种小矮马都要抢吧?
带着警觉的心态,一人二鬼在走出阿根堡的前两天确实没遇到什么事。
而且有了明面上的身份后,菲丽丝终于能合理进入路过的客栈或修道院住宿,再也不需要露宿野外,这让她的精神在不自觉中放松了不少。
等到第三天,因为路上没什么人,菲丽丝不由一边牵着小矮马一边跟身边的同伴聊起天,同时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他们现在可是已经走到帝国境内了,虽说周边的商人也会一些罗兰语,贵族间依然会用通用语交流,纸面文件也还在用通用语,但大部分的民众都只会说本地的帕鲁本语。
菲丽丝和派勒乌索教授没有语言上的困扰,可冉娜可是一点都没学过这种语言。
于是,生物学意义上已经死亡的冉娜不得不再次开启对一门新语言的学习。
“这有什么办法嘛,你总不能一直依赖教授在旁边给你做翻译。”菲丽丝板起脸,一本正经道,“要是他又出去乱逛,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而我又不能当着别人的面翻译,你说你会不会着急?”
“…………你要是刚刚没有笑出声,我还能相信你说的理由。”
冉娜不满地噘起嘴:“承认吧,你就是因为自己不用学,在那里幸灾乐祸!”
菲丽丝:“怎么能这么说呢!你至少只需要学口语就行,我当年可是被教授念叨着默写教经,拼错一个字母他就在我耳边不停拼读,那才是真正的折磨!”
“通用语的拼写那么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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