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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童磨不做人很久了》 40-50(第1/14页)
第41章 药商鬼王
狂风席卷着砂石,朝夕正处于暴风的中心,差点吐出来,她伸出手,试图抓住不死川实弥的羽织。
不死川实弥身上的伤很多,有的是童磨造成的,有的是他自己放血造成的,即便已经到了濒临极限的时刻,他也没有抓住朝夕的手。
直至狂风停止,两人一同跌入水中。
朝夕挣扎着爬起来,扶着岸边吐了一会后,赶忙去查看不死川实弥的情况。
“不死川先生,你还好吗?”她拍了拍不死川实弥的脸,失去过多,从高处摔下来,让他失去意识了。
她怕不死川实弥在落入水中的过程中呛到水,所以第一时间采取了紧急措施,一只手掰开了他的嘴,另一只手伸进去抠挖,防止进入口中的杂物堵塞气管。
朝夕正扣的起劲,手指被咬了一口,随即被一股巨力掀开。
“滚开,不要碰我。”不死川实弥咳出了肺里面的水,一双雾气朦胧,犹如盛开紫藤的双眼盛满了怒气,血丝弥漫,感觉下一秒就能一刀把她的脑袋砍下去。
朝夕被推开后也没有反抗,任由膝盖被碎石碾坏,“不死川先生,请您冷静一下,我先处理一下你的伤口吧,你身上的伤很严重。”
“你在做什么啊?”
胸口的衣领被扯住,不死川实弥将朝夕硬扯过去,面对面盯着她,鼻尖几乎触到了一起,“竟然和恶鬼纠缠不清,背叛我,背叛了大家,还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若无其事的面对我,可恶!可恶!你实在是一个毫无人性的恶毒女人!”
“我要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他嘴里说着恶毒的话,眼睛像是含着泪一样。
朝夕也很无奈,她也想哭,失忆这种事情又不是她能控制的,而且她也努力了啊,就算失忆了也把责任放在了第一位。
“不死川先生,我知道你现在很讨厌我,不想再看见我了。”
“抱歉,我对你造成了困扰,以后我不会出现在你的面前了。”
不死川实弥愣住了,瞪大的眼睛里蓄满了水汽,汇聚成大滴大滴的泪珠顺着脸庞落下,那张脸有些狰狞,朝夕也分不清他是在哭还是在笑。
朝夕:“我,我先替你处理伤口吧。”
不死川实弥用气音问她,“你是被逼迫的,对吗?”
这声音仿佛浸泡了酸水,酸涩的让人眼眶发酸,朝夕也很想让不死川实弥先生舒服一些,可是一个谎言的背后,需要更多的谎言去掩盖,她已经厌倦了撒谎。
所以,她才会给炼狱杏寿郎的那封信上,详细记录了她是如何遇见上弦的恶鬼的。
朝夕叹了口气,“我刚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没有钱也没有住所,是上弦贰给我提供了这些东西,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鬼。”
“后来,我失忆之后,我还以为和你有什么特殊的关系,所以才会格外关注你,抱歉,不死川先生。”
至于脚踩两只船,划分一号二号这种事情,被朝夕刻意隐瞒了,这事太丢人,她说不出口。
朝夕对不死川实弥的称呼从实弥又变回了不死川先生,这个细微的转变,自然被不死川实弥发现了。
“你滚吧,下次见面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他突然冷静下来了,冷冰冰说话的时候,像寒冰一样。
从前和不死川实弥相处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朝夕感到很忧伤。
但她注定走的不是忧郁少女,伤痛文学的路子。
只见她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趁着不死川实弥没有力气往他嘴巴里灌蒙汗药。
“我只是想救你啊,如果你因此讨厌我也没关系的,我不介意的。”朝夕吸了吸鼻子,忍住了要落下的眼泪。
不死川实弥开始挣扎,但他伤的太重无法反抗,只能徒劳得发出喘息,“唔唔哈啊,滚开!”
白皙纤长的指尖沾上药面,朝夕压制住不死川实弥,把指头捅到他喉咙,确保他咽下。
“混蛋!你这个家伙”
生理性的干呕让他眼中溢出泪水,饶是如此,他还恶狠狠得用牙齿咬住朝夕的手指,两只手抓住朝夕的一只手,动作激烈,导致伤口崩开,流出了很多血。
朝夕神情未变,“看起来伤的很严重啊,力气这么小。虽然把我手指要流血了,但这也不错呢,这样不死川先生吞下药面的时候不会太困难。”
“你是变态吗!”不死川实弥震惊的吼道。
恍惚间他想起初次见到朝夕的那一天,她也是用强硬到无法反抗的姿态,似乎她想要完成事情,无论过程如何,也绝对会完成。
他的挣扎逐渐减弱,蒙汗药的药效上来了,唯有那双眼,灼热似太阳。
对方无法动弹事情就好办多了,虽然用这里中草药制作蒙汗药的药效和她家乡那里略有不同,起码也短暂的起效果了。
朝夕撕开不死川实弥的衣服,将伤口清理好后,自觉离开。
她离开的时候,不死川实弥的身体无法行动,他那双盛满怒火与痛苦的眼睛因为劳累终于闭上了。
他的鎹鸦飞走了,应该是通知鬼杀队的成员前来救援。
朝夕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她方才算了一卦,童磨的方位正在距离她不算太远的位置。
如果继续回到鬼杀队,会对鬼杀队的大家造成困扰。
她大概能想明白一些,为什么童磨明知道她无法变成鬼怪,但是还是执着的往她嘴灌入大量的鲜血。应该是为了掌握她的位置吧,和他同宗同源的血液,可以让他知道她的大体位置。
接下来的一周,朝夕过上了白天跑路晚上跑路的日子。
也得亏小日子地方小,童磨身为鬼无法在白天出现。所以,根据种种情况来看,目前童磨要是想追上她还是费些力气的。
逃跑的路上,朝夕做起了医生赚钱。
俗话说得好,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以一位来自遥远国度,救死扶伤,神明下凡的白衣天使就这么诞生了。
朝夕不会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停留太久,也不会用自己的真实名字,而是选用了久菜合子作为化名。没办法,离开家乡太久,就想念那一口。
她本来只行走于乡村,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有一位药商对她发出了真挚的邀请,据说他家的小儿子患有怪病,希望她能救治。
朝夕本来不想去的,奈何对方给的太多,她也只能为五斗米折腰。
这位药商是一位极其富有的人,家里面有的许多服侍的仆从,他们都称呼药商为老爷。
这似乎是大正时期的普遍叫法,朝夕也入乡随俗,友善询问:“老爷,请问您的小儿子的怪病是指什么?有没有家族遗传史。”
药商有些遗憾得叹气,他搂着身边温婉的妻子,“这孩子并不是我亲生的,而是我领养的。”
夫人拿起手帕抹着眼泪,“这个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虽然很聪明,但身体很差,天生就有一种怪病,他无法在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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