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的幼崽全成反派了: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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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辞看着她:“你很喜欢他吗?”

    莉莉丝点头:“当然了,沈哥是我父亲在我小时候捡来的孤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除了我以外绝对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沈哥了。”

    想到这里,莉莉丝又更加愤愤不平了:“沈哥怎么可能喜欢一个人类,他一定是受骗了,在此之前他从来没对人类表现过兴趣。”

    偶尔也会有狼人选择和人类结婚,不过那在整个族群中都属于极少数,毕竟人类的寿命太短了,对于狼人这种忠贞的生物而言,后来的日日夜夜都要在痛苦的怀念中度过。

    莉莉丝是个极其传统的狼人,她认为狼人一定是要和狼人在一起的。

    “我不想看到沈哥痛苦,我要那个人类滚。”莉莉丝攥紧了拳头。

    季辞坐在沙发上有些拘谨,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莉莉丝:“所以你有什么好办法让沈哥爱上我吗?”

    季辞摇摇头:“我都没见过他。”

    传说中的狼王,他只在异端处理局的时候听过他的基础资料。

    从古至今最年轻的狼王,是让不少势力都为之忌惮的存在,也是从他上位后,狼族加速了“弃暗投明”,但也只不过是从黑色地带转化为灰色地带。

    人类政府很难管,只能由异端处理局多盯着一些。

    莉莉丝想了想:“这还不简单,明天沈哥就出差回来了,到时候你假装我朋友跟我一起去见他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季辞幽幽在心里叹了口气,想着101刚刚的话,最后还是接受了。

    如果只是远远地去看上一眼,对于他的任务来说也是好事。

    要找到狼崽,比起埃尔斯和小温都要麻烦。

    他并不知道狼崽的名字,狼崽不像小蝙蝠的原型是不变的,他的原型现在大概也从小团子变成一只威风凛凛的成年狼了。

    捡到狼崽的时候他还不会化人形,只会嗷嗷乱叫。

    季辞就这样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嗷呜。

    嗷呜嗷呜,你到底在哪里。

    ……

    飞机落地。

    沈景喧的个头哪怕是在人满为患的机场,也是十分显目的存在。

    男人身上一股带着肃杀气息的土匪气,走在人群中很快就形成了一道自动分流,所有人都避着他走。

    在看到他身上明显的狼人特征后,更是避让不及。

    等待的司机看到他过来后拉开了车门:“沈哥,要回别墅吗?”

    “嗯。”沈景喧坐上车后摘下了墨镜,露出那双异色瞳孔以及眼尾上的那道疤。

    司机:“您才走了一天,莉莉丝差点就要闯进去把您养的那个人类生吞活剥了。”

    沈景喧手一顿,改为散漫地敲了敲座椅:“那个人类受伤了?”

    他都差点忘了,还有那个人类。

    长得什么样记不住了,味道倒是十分好闻。

    只是他到现在还回忆不起来,这股味道是不是曾经认识。

    难不成是他失忆前的事情……

    不可能。

    沈景喧很快在心中将这个念头否定。

    他确实失忆过丢失了一段幼时记忆,不过那也是百年前的事情了,人类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

    一想到失忆的事情,沈景喧就下意识因为脑中的疼痛皱起眉,不愿再深想下去。

    反正能够被遗忘的,大抵也不是什么重要的记忆。

    想到这里,脑中那根不断躁动的神经才慢慢缓了下去,变得平静起来。

    司机很快将他送到别墅门口,天色已经黑下,别墅里一个人也不剩。

    狼族都有强烈的领地意识,沈景喧知道他们崇拜自己,允许这些交好的狼人白天时过来,却绝对不允许他们任何人过夜。

    不对,还剩下一个人。

    沈景喧抬起头,幽深的绿色眸子看着站在楼梯上,只穿了一件浴袍的人类。

    被对方突然抬头凝视过来的动作吓了一跳,陈烟下意识屏住呼吸,手指抓紧成拳头直到刺痛传来,他才回过神赶紧开口:“沈先生……”

    沈景喧抬脚往上走,眼神锁定在他身上:“跟他们一样,叫我沈哥就行。”

    忽略掉那颗有些死板的蓝色义眼和右眼的疤,这张脸完全是符合大众口味的英俊,年轻又健硕的□□哪怕被包裹在西装之下,也充斥着强烈的荷尔蒙气息。

    大概是不习惯穿正装,那领带在来之前就被扯不见,露出明显的锁骨和里面均匀的小麦肌肤,就连喉结都充满一股优质成年男性的欲气。

    陈烟的脸开始红了,他原本的性取向就是弯的,决定勾引狼族的时候还多做了些心理准备,现在看仔细后却变得迫不及待起来。

    不管能不能得到名分或是财富,能和狼王真的有过一段感情,他未来的人生都会变得十分顺利,而且对方这个外在条件,实在是太优秀了,让人感到躁动。

    他往下走,故意让走动的弧度把身上浴袍弄得更加散些,特意涂了身体乳的身体散发着淡淡香味。

    沈景喧果然不出他意料地在面前停下了。

    男人注视了他几秒,突然毫无预兆低头,尽管没有真的接触上,但距离已经打破了正常的社交距离。

    陈烟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做出这么亲密的举动,脸上的表情从惊慌失措开始转变为得意:“沈、沈哥?”

    他刚想伸出手抚上沈景喧的胸肌,突然就拉开了距离。

    沈景喧眉头皱紧,身上原本就重的匪气又更加清晰几分,用着习惯性的命令口吻:“身上多余的香味太多了,去洗干净。”

    那些味道对于他来说,都是多余、庸俗的。

    感觉到头又开始隐隐作痛,沈景喧眯起眼睛,这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心里还一直挂念着在陈烟身上闻到的那股香味。

    陈烟脸色瞬间从红转为了白,有些呐呐道:“好。”

    这下他更加确定,自己就是沾了季辞的光才能住在这里,拥有现在表面的一切。

    陈烟攥紧手,心中有着不甘和庆幸来回转接。

    他必须庆幸,幸好那个叫季辞的人类看起来是和血族交好,他绝对没有机会踏入狼族的地盘甚至是见到狼王。

    要知道这两个种族可是出了名的互相厌恶,季辞选择了其中一方作为立场注定要被这一方排斥。

    陈烟跑上了楼回到自己房间快速洗掉身上所有护肤品的味道,而后擦干身体抱着季辞之前递给他的那件外套不松手,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多沾染上一些味道。

    尽管他已经闻不到外套上的气味了,可狼族的嗅觉比常人要敏锐,只需要沈景喧能闻到就行。

    确定了时间差不多了,陈烟才放下外套藏好后走出去。

    他轻轻敲门,听到里面一声没什么感情的进来后才一脸羞涩推门而入。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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