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母生存指南: 18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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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她半分怜……

    他悄悄将身子又朝她那边靠了靠,几乎要伏到她膝上。

    祝明璃伸出手指,极轻地抚过一道鞭痕。

    沈绩浑身骤然紧绷。

    她的指尖温暖,落在他背上,却格外分明,酥酥麻麻的,仿佛那些早已愈合的伤口又悄然裂开,教他极不适应,心也揪得发慌。

    祝明璃从思绪中回神,替他拉好衣衫,又见他头发半湿半干地垂着,便道:“发尾还是擦干些才好烘。”

    说着取过搭在一旁的巾子,顺手将他的湿发拢起,轻轻擦拭发尾。

    沈绩心念微动,索性再试探着低伏身子,就这么枕在了她膝上。

    祝明璃并无推拒之意,任由他趴着,手下依旧耐心,慢条斯理替他拭干发间的水汽。

    室内一时之间只剩下巾子摩擦头发的簌声响。

    可在沈绩听来,却只有他巨大的心跳声。只恨自己生得高大,不能更方便地缩在她膝上,犹如缩在她怀里。

    早知道能有这份待遇,当时春猎时,多受点伤就好了。

    沈绩胡思乱想着,只希望此时此刻的安宁光景能多停留一会儿。

    第189章 第 188 章 球赛总是宣传的好时候

    次日是马球大比的日子, 这赛事虽属民间,并无奖赏,却是长安城一桩盛事。

    人山人海的, 想占个好位置, 非得早早去不可, 毕竟来往皆有高门, 让仆役去占,未免显得跋扈。

    这热闹喧腾的劲儿,跟后世民众看球赛也无甚分别。

    因为祝明璃要来,沈府一大家子,除了在学堂的沈令文来不了, 沈令仪、沈令姝连带着沈绩全来了。

    沈绩春猎回来, 得了一日休整,便将这宝贵的一日拿了出来, 亲赴赛场, 给足了沈令衡面子。

    像沈令仪这样对马球一窍不通的小娘子,主要就是来瞧个热闹, 顺便吃吃喝喝。

    沈令姝却琢磨着, 或许叔母的食肆会在球场外设摊?

    结果到了地儿一看, 外头小摊密密麻麻, 人声鼎沸, 偏偏没见着最眼熟的那一家,这可不像叔母的作风。就算真心来给令衡助威,顺手照应下自家生意, 也不矛盾呀?

    她张望着,祝明璃也在往外瞧。

    她今日没在这儿设食摊,是因为赚钱的心思没放在这儿。

    沈绩已许久未经历这般热闹的场面了, 感觉比清明还热闹。

    马车刚停稳,他就将马靠过来:“三娘,可要喝什么饮子?”

    放眼看去,摊子上有杏酪、五色饮、乌梅浆、蔗浆……因为天儿开始热了,好些摊主还吆喝着“井水里镇过的,冰凉解渴”之类的话。

    祝明璃只道“随意”。

    沈绩看出她有心事,无奈地笑了笑,转头问马车里两个正探头探脑的小娘子:“你们想喝点什么?”

    两人跟三叔相处总有点别扭,不太习惯他和和气气的模样,但也能感觉到他在试着亲近,便也慢慢放松了些。

    沈令仪道:“想喝蔗浆,要井水镇过的。”说完才意识到像在使唤人,有点紧张地瞟了眼沈绩。

    他却面色如常,只笑着点点头,又问沈令姝:“你呢?”

    沈令姝忙道:“我跟阿姊一样。”

    沈绩便翻身下马,把马交给仆役拴好,亲自买饮子去了。

    两人觉得挺稀奇,又不敢当着叔母的面小声嘀咕,只好互相使眼色。

    祝明璃完全没留意,心思仍飘在外头。

    庄上修缮的进度已完成了大半,前院和住的寮房都弄好了,大部分酿酒的家什也搬上去了。酿酒的雇工们上下山不方便,住处也得往那边搬,只是修起来费时日,但之前酿的存货还在,便可以正式开始卖酒了。

    眼下既然有热闹赛事,祝明璃自然不会放过,早给阿青那边递去了口信,只是不知可有交代清楚……

    祝明璃没见着和尚,本来有点担心是不是出了岔子,转念一想,寺里那位执事性子跟她类似,定将下山可能耽搁的时辰、路上驴车会有的状况都考量进去了,应该不会出岔子。

    她把目光收了回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况且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祝明璃只是一次趁势赚钱的机会,但对那位执事,却是维系全寺上下生计、救治重病住持的机会。若论上心,那位执事只会比她更甚。

    她们先往看台上去,寻了个好位置。

    不多时,沈绩就端着饮子、果脯回来了,一点也不嫌麻烦。

    见祝明璃在那儿,他连忙快步过来,把东西一放,先把饮子递给府里两位小娘子,又把那杯蔗浆递到祝明璃面前:“三娘,井里镇过的,摸着还沁凉。”

    祝明璃顺手接过,二人相处得极其自然。

    三叔这般殷勤周到,连府里两个年纪还小,对情爱之事尚懵懵懂懂的小娘子看了,也知道他俩的关系肯定又近了一步。

    沈令姝朝沈令仪挤眉弄眼,沈令仪吓了一跳,生怕三叔一个眼风扫过来发现她们的小动作。

    两人偷偷笑闹,沈绩压根没在意,只等祝明璃喝了一口蔗浆,才问:“可还要别的?我瞧那边还有卖石榴羹的。”

    祝明璃摇摇头,沈绩这才安下心来,跟她一起看向场内。

    这时双方球队正陆续进场,尚未正式开赛,气氛还未至剑拔弩张。

    按例,球队得先亮亮相,显显精神头,所以看台上一片喧嚷。

    可当沈令衡和他那队人出场时,看台突然安静了一刹那,紧接着爆发出更大的议论声。

    大家望过去,明明离上回比赛隔了没多久,怎么那队小郎君今日像换了个人似的?

    个个精神奕奕、神采飞扬,虽说打马球向来有穿类似颜色衣裳的习惯,以便在场上辨认队友,可像他们这样在衣服上花这么多心思,样式又完全跳出寻常款式的,还是头一回见。

    裁剪和颜色配得极巧,带着点胡风的洒脱劲儿,可又不是胡服,只是把那些元素融得恰到好处。配上各自腰间系的毛织佩囊,混搭出一派别致韵味,把一群常在日头下奔跑,晒得黝黑的小郎君衬得眉目英挺,俊气得很。

    这边的喝彩声一大,场内的对手自然也听见了。

    朝这儿一看,入眼便是他们齐整醒目的装束,一时竟有些怔住,随即唾道:“真不嫌臊!本是比球技的时候,怎么把工夫花在穿戴上?”

    其他人嘴上跟着骂,心里却忍不住打量自己身上毫无新意的胡服,暗想:要是我们也能这么穿就好了……

    这种比赛,赢了就是面子,就是光彩,他们这般年纪,正是爱俏爱俊的时候,谁不想打扮得精神点?

    沈令衡一边往场中走,一边抬头往看台上瞧。

    叔母既然答应了会来,那就一定会来。

    他先往女眷堆里瞧,眼神扫过来扫过去的,幸亏年岁还小,倒也不会太奇怪。

    找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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