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写文日常: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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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章

    “你们……干啥呢……嗝儿!”

    鲁大醉醺醺的走到笔墨店门口, 看到好几张熟悉的脸,一边打着酒嗝一边问道,有认识的人看了鲁大一眼, 知道他刚从酒馆回来,也不起冲突,便简单说了说文曲大盛的前因后果。

    喝醉以后思考能力下降的鲁大听得迷迷糊糊, 就明白他们在买纸笔,虽然不知道这些有什么用,但还是从口袋里摸出剩下的钱, 也凑趣似的要来一份。

    说来也巧,他今个儿赌赢了钱,去吃了两碗酒, 买了一盘茴香豆,身上刚好剩了四个铜子儿,能换一个本子,一根铅笔。

    “我回来了,人呢,死啦?!”

    鲁大攥着东西踹开门, 牧晚霞将自己往角落缩了缩,生怕引起男人的注意,男人吃了酒会打家里人, 上次她没躲过去,现在手上还有一大片淤紫。

    “呼噜噜——”

    鲁大嚷了几句觉得没趣,将纸笔随手往桌上一丢, 自己往床上一躺,发出震天响的呼噜声,女人安静的等了好一会儿, 确定鲁大睡熟了,才悄悄爬出来,继续做针线活。

    “娘,我回……他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牧金银挎着篮子进来,看到鲁大的瞬间便皱起眉,他自从染上了赌瘾,不到天黑一般是不会回家门的,今天怎么……

    “这个你收好。”

    女人悄悄把铅笔和本子递给女儿,珍珠聪慧又能干,要不是鲁大被辞退就没了干活的心气,她女儿应该是个高小毕业的女学生,哪里还需要卖针头线脑补贴家用。

    “他今天发邪了?”

    牧金银一边琢磨着这个全新的本子和笔能卖多少钱,一边低声问到,鲁大回来的时候多多少少会带点东西,一般也就是几颗黄豆半把野菜两张草纸,但就是这些他也是独吞的,但凡瞧见母女两个吃用,便是劈头带脸的一顿打。

    好在只要睡过去,这人一般也不记得自己拿了什么,所以她们都习惯把东西收好,等鲁大不在的时候悄悄吃用,牧晚霞觉得忐忑,牧金银却理直气壮的很——家里的钱都是她们赚的,换这么点东西还亏大发了呢!

    “鲁金银。”

    女人皱着眉头看向女儿,牧金银的脸比当娘的更沉:

    “我姓牧,不姓鲁!”

    在鲁大赌红了眼睛,想把她卖到窑子里的时候,她就不姓鲁了!

    “东西你收好,”

    见女儿红了眼眶,女人也有些后悔,哄了几句没什么效果,想了想终于松口:

    “你嫁的人家要是愿意养我,我就跟你走。”

    以前牧晚霞总觉得自己不能拖累了女儿,但现在想想,她身体不差,能帮着洗衣做饭带孩子,男人那边应该愿意要个不花工钱的老婆子?

    “说好了!”

    牧金银飞快的跟牧晚霞拉钩,激动的就差又蹦又跳,她一直想让娘跟她走,娘说没有女婿养岳母的道理,现在可算是想通了。

    “再等一段时间,我身上来了,找了女婿就悄悄的走。”

    牧金银眼睛闪闪发亮的跟母亲描述未来,好一会儿才出去做饭,然偶就看到小姐妹凑了过来。

    “今天我爹给我弟买了本子和铅笔,说什么今年来了文曲星,让我弟写东西发到报纸上挣银元。”

    逐渐暗下去的天色掩盖了表情,牧金银连引火的禾草烧到手上都浑然不觉,满脑子都是小姐妹的话。

    写字,发报纸,赚银元。

    这是牧金银从来没想过的事,她出生的时候鲁大刚升了管事,专门扯了块布给她做书包,说姐姐要做个好榜样,当个女学生,但她还没到上学的年纪,书包就被送到当铺换了钱,鲁大一天就输完了。

    但牧金银依旧想认字,所以在选择补贴家用的行当的时候,她成了极少的女报童,碰见和善的客人就让他们教一个字,几年下来,硬是将常见的字都认识了,报纸上的故事也都能看懂,但她从没想过自己跟那些铅字有什么关系。

    “我爹还说我弟肯定能光宗耀祖,但哪有男人会叫邱小姐和毛毛兔,要我说,文曲星就算点人,也只会点姑娘家……”

    小姐妹的絮絮叨叨点燃了牧金银心里的火,天有地有都不如自己有,要是她能挣钱的话,男人以后反悔了,她也能带着娘自己过日子。

    只要有足够的钱。

    这么多人都买了本子和笔,她手上的应该很难卖出去,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如果世上真的有文曲星,那也该落在女子身上!

    她想试试。

    ……

    商业的嗅觉总是敏锐的,在一家新开的笔墨店借着算命的嘴宣扬文曲星大盛,引来生意站稳脚跟后,经营着文房四宝生意的掌柜嘴上骂女子果然阴险狡诈,私下却纷纷找了各种半仙儿将这个说法传播开来。

    也就几天的功夫,满上海的老百姓都知道这两年文曲大盛,只要家里有识字的人,便是手头再怎么紧巴,也要挤出四个铜元,买个本子买枝铅笔,让家里试着写点东西出来。

    失败不过没了四个铜子儿,没用完的本子和铅笔还可以给其他人用,成功却至少都是一枚银元进账,三倍的利润就能让人冒赔命的风险,一枚银元可以换一百二十八枚铜元,这可是三十多倍的回报,足够让人疯狂!

    这个人为制造的潮流本应该转瞬即逝,但在一个叫牧金银的女孩儿真的在报纸上发表了豆腐块,她那个院子里的人也亲眼见到那枚闪亮的银元,然后将消息流传出去后,所有人都疯狂了!

    写作,投稿,赚银元!

    在全民写稿的的风潮下,上海能找到的到的编辑两眼一睁就是拆信,双眼一闭就是手稿,裁纸刀磨了好几回,竟然真的在汪洋大海中捞出几颗明珠,等这些作品被一一刊登后,文曲大兴的说法直接违反了从上到下逐渐出现的风潮,开始向上层传播。

    而四倍印刷的,有白玉簪文章的某个杂志也借着这股东风,把供应量从绰绰有余变成了一书难求。

    想刊登文章,总得知道什么样的文章才能被印刷成铅字,家有余钱却没正经书的老百姓们不相信自己的判断水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婆神汉口中公认的五个作品,但找了以后才发现,最好买也最划算的,还是白玉簪的这本杂志。

    刊登苗五妮的故事的报纸很便宜,但每次只跟挤牙膏一样放一点点,而且还在连载中,买一次没几个铜元,多买几次就贵了;兄妹俩和金纹碗虽然是短篇,但因为是完结的,并不便宜,单篇就跟半本金钗叙相当,至于丁娴传……太长了,太贵了,买不起。

    倒是白玉簪,虽然乍一看是配货销售,买这个故事就要将整本杂志都买下来,但杂志的其他文章也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关键是铺货够多,只要稍稍费心便随处可买,而且不用担心溢价问题。

    而且转换一下思维:买杂志给文章听着有些冤大头,可要是将白玉簪看成一个单独的个体,买了这篇故事,就送大半个杂志的其他文章,不就划算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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