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已至: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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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可以走了。”

    她下了逐客令,程朔却置若罔闻,在屋里踱步,四处打量,像是在确认这个家里还有没有温岁昶的物品。

    幸好,清理得还算彻底,没剩什么脏东西。

    “他搬出去了?”

    “嗯。”

    “什么时候?”

    “一月中旬。”

    程朔推算着时间:“财产分割做好了?”

    “嗯,房子留给了我。”

    “不需要。”程朔眉头皱得很深,表情严肃,重复道,“把所有他的东西全还给他。”

    “为什么?”

    太匪夷所思,程颜声音都拔高了几度。

    她很清楚这套房子的价值,市中心顶级地段的大平层,由日本知名设计师亲自操刀设计,这里有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夜景和最好的教育资源,光是衣帽间大小的地方,就是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数字。

    “他这么慷慨,我为什么要拒绝?”

    程朔扭头看向她,神色认真:“因为,我可以给你。”

    “这个理由,够不够?”

    30  ? 第三十章

    ◎《lover》◎

    室内鸦雀无声, 安静得落针可闻。

    程颜确确实实被吓了一跳,看向程朔的眼神除了探究,就是惊恐。

    那一瞬间她想起了某句经典的歇后语——黄鼠狼给鸡拜年。

    她实在无法理解, 程朔到底在做什么。

    “你发烧了吗?”

    憋了半天,程颜只问出这一句,程朔没好气地笑, 半眯起眼睛逼近。

    “你在骂我?”

    程颜没吭声。

    “我不是在开玩笑,”程朔眼神变得柔和,但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以前我们彼此都有一些误解。”

    误解?

    程颜在心里发笑。

    他们之间从来不存在误解, 因为那些伤人的话,每一句都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能有什么误解?

    但她没有揭穿, 只敷衍地应了声:“哦。”

    有时候解释比敷衍要花费更大的力气。

    “既然温岁昶和你已经离婚了, 我作为你最亲近的人, 理应要照顾你。”

    程颜鄙夷地看着他,她实在不知道他演的是哪一出。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在这里住得挺好的。”程颜望向餐桌上的馄饨面,直接明示, “你要走了吗, 我的面要坨了。”

    程朔望向墙上的时钟,时候不早了, 他朝程颜开口:“嗯, 送我下楼。”

    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主动要求别人送的。

    程颜不耐烦地撇嘴, 但还是拿起沙发上的大衣, 搭在臂弯处。

    “走吧。”

    这个时间点, 电梯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红色的楼层数字在不停地跳动,程颜一直低着头,没说话。

    程朔看到她被包扎过的左手,眉心拧紧:“手怎么回事?”

    “前两天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

    “去医院看了没?”

    “没,”程颜一脸平静地说,“担心还没去到就愈合了。”

    程朔愣了愣,反应过来,被气笑了。

    她确实是变了。

    以前三竿子都打不出一个屁,现在说话倒是绵里藏针冷嘲热讽的。

    车停在小区外面,两人走出电梯,今晚北城降了温,呼吸间都有了白气,地上的落叶被风吹散。

    程朔放慢脚步,语气稍有迟疑:“谢敬泽说,是你提出离婚的。”

    “嗯。”

    “为什么?”他追问。

    外面风大,程颜裹紧了身上的大衣,面无表情地说:“没什么,只是不想那么过了。”

    说完,她等着程朔挖苦她。

    想起从前她在程朔面前说的那些话,她自己都觉得可笑——

    “我和他结了婚,就意味着这一辈子我都会和他在一起。”

    “像你这样的人,从来没有被人真心喜欢过,所以你才会嘲笑别人得到幸福。”

    “温岁昶对我那么好,他关心我,照顾我,还陪我一起给妈妈过生日,所有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为什么要不开心?”

    “我喜欢他,为他做什么我都乐意,和他待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比呆在这个家里看到你开心多了。”

    像是被人扯下一直以来伪装的面具,程颜脸颊滚烫,不愿再回想,寒风中,衣角被风吹得簌簌作响,她低着头,等着那些恶毒难听的话落在头顶。

    眼角余光看到程朔抬起手,以为程朔要打她,她反射性地瑟缩了一下,身体立刻往后仰。

    然而,她猜错了。

    他只是摸了摸她的头,对她说:“做得好。”

    程颜身体僵硬得像冬天雪地里的雕塑,思绪凝滞,她诧异地抬头,对上他的目光。

    “不要回头。”

    “什么?”

    程颜这会脑子钝得像生了锈,下意识回头看了看。

    后面什么都没有,寂静的夜,空无一人,只有路灯在发着光。

    似是感到无奈,程朔轻笑了声,把她的脑袋转回来。

    “算了,你回去睡吧。”

    直到程朔上了车,程颜这才想明白。

    他说的是另一种意思——不要回头,不要再沉湎在过去了。

    *

    程颜没想到手上的伤口会好得这么慢,许是那日刀口划得深,已经好几天了,还没完全愈合。

    连带着打字都不太方便,每次敲击键盘不小心按到食指,她都疼得直吸气。

    也正因如此,她有时会想起住在楼下的周叙珩。

    他会不会也和自己一样?

    担心影响到他的工作进度,某天下班回家的路上,程颜点开他的微博看了一眼。

    刚进入主页,程颜就目光一顿,她看到一张照片。

    窗外晚霞绚烂,落日熔金,一杯气泡水静静地放置在桌面上,细密的水珠沿着杯壁缓缓滑落,点开live图,还能听到背景里慵懒的爵士乐声。

    那杯气泡水很眼熟。

    程颜特意看了眼发布日期,并不是她给他送气泡水的那天,而是他们“成为朋友”的那一天。

    心底掠过一丝异样,程颜还没捕捉到那细微的情绪,就被同事的喊声分了神。

    那日后,她常常能在附近的一家书店看到他。

    可能是习惯,他时常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书,桌面上放着一杯咖啡,左手边是一本绿色封皮的复古笔记本,钢笔放置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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