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文娱: 2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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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章 捞金海上捞金记

    江掌柜和众伙计听了这名字,顿时都是精神一振。

    “海上捞金记!”

    “这名字听着就好啊!”

    “一会儿定要去买上一本!”

    “为啥要等,这饭食要上还得一会儿,不如现在就去买回来!”

    江掌柜便拍板,让个腿脚灵活又机灵的小伙计去酒楼外头买回来。

    不多时,话本便买了三本回来。

    来上茶的伙计不由得多瞧了这伙人几眼。

    等上完了茶后,回去跟人闲聊,那老伙计便笑道,“你才来没两年,因此不认得他们。”

    “他们本是原家的商队,向来财大气粗的。你不晓得原家,总见过原家货栈吧?”

    江掌柜和伙计们看了十来页话本,那酒菜便依次端了上来。

    众人便先放下话本,狼吞虎咽,一扫而光。

    吃罢结账出了酒楼,这才往原家货栈而去。

    一边走还一边议论。

    “这江州城里,倒真是比栖云城繁华许多。”

    “没了青萍客和采莲客,咱们栖云城里这一年的话本都少了,先前那些写话本子的先生们,不是说还抱怨那两个抢了他们的读者么?如今这二位离开了栖云城,倒不见他们写出多么精彩绝伦的好话本子了。”

    “嗨,那些人也就是寻个借口而已。那二位没出现之前,也不见他们有多厉害啊!”

    “不过咱栖云城如今人心惶惶,好些个富贵人家都寻了由头,不是去了京城,就是来了南边,那些先生们,想必也是心里不踏实。”

    “说到底,这北荒南下,咱们北边的大城都征兵征粮,出人出力的,那战报消息,时不时地就传回来了,老百姓天天都是关心战事,生怕哪一日,那北荒就真的打过来了。”

    “哪里似这边的大城,歌舞升平,好吃好喝,竟是仿佛跟北边不是同一朝般!”

    这些伙计,大多从前都是走的北荒到栖云这条商道。

    北荒动了狼子野心,他们这些人,在北荒边城还差一点就全都折在那里呢。

    “所以栖云城里,看话本的人少了,倒也不算奇怪。”

    江掌柜这般地总结了一句,神情也是暗含隐忧。

    一方艰苦备战,一方安居享受。

    长此下去,岂非……

    岂非什么,他不敢想下去。

    到了原家货栈,他带着伙计们将货物交割完毕,这一忙,就到了傍晚。

    货栈管事给他们都安排了住处,江掌柜这般的,自然有单间可住。

    他点起一盏灯烛,便半倚在床头,细细地看起了那本海上捞金记。

    白日里吃晚饭时,他同这般的管事聊了几句,便知道,这本海上捞金记,就跟当初那本边塞侠影录在栖云城一般,已经是全城闻名,无人不知无人不看了。

    白日在寻鲜酒楼里,他就看了个开头。

    那姓于的小子,一开始上了个海船,就藏在了船中的杂物间里。

    被船员们发现之后,以为他是个偷儿,就要将他扔到海中。

    于小子赶紧表明自己只是无意中上了船的,杂物间里放的吃食和其他物品,他都没有动过一点,实在是规矩得很,他愿意干活来抵他吃的喝的。

    于小子看上去瘦瘦小小,跟个瘦皮猴似的。

    那些海员们就笑话他能干点啥。

    不过嘲笑了一番后,还是把于小子给留了下来。

    没想到于小子看着瘦弱不堪,却是个聪明又机灵的,干起杂活来,又快又好,什么做饭洗衣发豆芽,做两回就能上手,很快就比别人都做得更好。

    于是大伙也都挺喜欢他,于小子又是个嘴甜好学的,一口一个大哥大叔的,慢慢的什么都学会了。

    什么游水,打鱼,射箭,看天向之类这些船员必备的本事,他都是一学就会,没过半年,船长就将他当成心腹来培养了。

    他们这艘海船,原是去往外洋小岛,来回约摸一月的船程。

    那外洋小岛离中土虽然不远,却是名不见经传,那水道很有些弯曲古怪,只有极有经验的海船才能到达,而小岛上盛产珍珠,这种珍珠个头大,外皮更亮,若是能带回中土,便有十倍之利。

    而海船带到岛上的,是在中土购买的丝绸。

    这些丝绸,在本地都不是上等的,而是相当普通的品质。

    但岛上没有桑树和蚕,自然是不可能有丝绸的,用丝绸换他们的珍珠,本地人极为欢迎,岛上天气炎热,穿树皮和草裙哪里能比得上丝绸凉爽舒适又美观呢?

    此外,海船带过去的一些祛暑清凉防虫的药品也很值钱。

    于小子这般身无分文的孤儿,也是在这趟旅途里,眼界大开,技能飞涨。

    他本是私自上船,不像其他船员,还有船东给发的工钱,不过后头见他勤快做事,船长做主,也给了他百来文的钱做零用。

    他见老船员们会把自己随身带的一点私货也拿去交易,又在岛上买些零散碎珠,回去再私下里卖掉或送给亲友们当礼物,这般来回一趟,不但能挣到工钱,还能小挣一笔。

    于小子身上只有百来文的钱,而这钱在岛上也不能用。

    但来了宝山,又怎能空手而归呢?

    于小子便利用空闲的时候,在海滩上寻摸,之前不过是能捡到些鱼虾蟹贝之类,虽然不值钱,却也是美味,不算白忙。

    而那海滩上的贝壳,也是应有尽有,种类繁多。

    于小子就捡了些品相完美回去。

    船员们都笑他尽拾这些不值钱的,而于小子也只是笑笑,并不驳回去。

    忽然有一日,他拾起一只棕色花纹的海螺时,从里头掉出来一颗小珠子。

    这小珠子是桔子红色,外表光滑,倒不像珍珠那般光亮。

    这是什么呢?

    是这种海螺里,就有这种桔红珠子么?

    如果珍珠价贵,这种珠子,值不值钱呢?

    他把这种珠子拿给老海员们看。

    老海员都说这东西他们偶而也见过,拿着玩一玩就扔了。

    毕竟,回到中土以后,那商行里收购的,都是正经珍珠,这种不亮的珠子,又不是珍珠,商行里肯定不收。

    于小子并不死心,又去海滩附近来回搜寻,到他们的大船启动时,他已经是搜集了一小袋子海螺珠了。

    这些珠子,大小不一,颜色也有深有浅,上头还有些纹路。

    于小子跟着大船回到了中土。

    船员们各自都有家,好不容易出海归来,自然是都要回家去跟家人团聚的。

    只有于小子,托船长的关系,在客栈里寻个了柴房借住,只要每日帮着打扫客栈一回就能免了房钱。

    而再有一月,这趟船队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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