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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凭什么你当主角啊[穿书]》 260-270(第1/24页)
第261章 夜幕降临,该去庙里杀神了
慕千昙看她。
这次沉默的时间有点久。裳熵轻眨了下眼,也答非所问:“你想问什么?”
灯仙苦恼道:“我说出来你可别笑。我吧,的确就是那个灯仙,但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做一位神仙,所以我想知道,那些常常祈求的人,到底希望神仙为她们做到什么程度?在她们心里,神又是什么怎样的形象?”
“我苦苦思索不得答案,所以想问问信徒,我看中了你,但你居然不是,好吧,我果然没什么眼光。不过,我还是好奇,你不信神,为什么还要祈祷?”
裳熵道:“祈祷的目的只是祈祷,我没指望祈祷能为我带来什么结果,所以也无需信什么。”
灯仙似懂非懂地点头,她弄不明白的事情又多了一件。慕千昙蹙眉:“你不知道该怎么做神仙?那你又是怎么变成神仙的?”
灯仙道:“我本来不是神仙,就是个普通人而已。曾经我们家族逃难到灯城,被光所迷恋,就开始做灯,卖出去好多,他们都喜欢来我们这。”
“后来我家人一个个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活得格外久,怎么都死不掉,只好继续活,然后某一天就发现,我突然不再是人,我变成我不能理解的东西了,而他们管我叫灯仙,所以我是灯仙。”
说是神仙,准确来讲,应该是由人们的信仰异化成的妖。但就算是妖,那也是力量的一种,比凡夫俗子强,要是让外头苦苦追求道的人听见,这有一个无知无觉就变强的家伙,怕是要让一大堆人吐血。
慕千昙道:“你们家族的人为何会迷恋灯?”
灯这东西说白了,就是火,谁长那么大没见过火?人怎么会被自己从小就能看见的东西迷恋住?还要为之着魔?
回忆浮上心头,灯仙苍老的面容晕出红色,眼中也充满了敬仰:“我们家的人原本生活在黑暗里,无边无际的黑暗,比你们没戴帽子时看到的还要黑喔,后来家乡被毁,不得不外逃,出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灯城。”
“这里有光,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我们第一次看见那么清晰的世界,当然如痴如醉,沉迷于留住那样的光”
不愧是系统运行的裂缝,作为bug,这位灯仙的话语漏洞实在太多。
从小就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姑且不去考虑有没有这种地方,就算有,眼睛也该出现问题了,在见到灯城辉煌灯火的一瞬间就会瞎掉。没见过光的人,第一次见光,只会被刺痛,而不是迷恋,除非他们是对痛苦迷恋。
慕千昙认为她的说法荒谬,但并不会戳穿,她早在李碧鸢的铺垫下接受了bug可能会有的奇形怪状,于是总结道:“所以,你们靠卖灯得到了信仰,而你又靠信仰得到了妖身,稀里糊涂被推成了灯仙。”
灯仙道:“可以这么说。”
慕千昙问:“除了你刚刚展现出来的,你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本事?”
灯仙惊讶:“我方才的本事还不够吗?”
把灵魂分散到灯笼里四处乱飞,那只是游戏般的捉迷藏,和“本事”这个词的关联并不大,硬要说,把灯城消失那种才算是。灯仙说完,也意识到这点,叹气道:“我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几乎做不到任何事,所以我这个灯仙做得非常不称职。”
想到刚刚庙里发生的事,她何止是做灯仙不称职,连判断最基本的善恶恐怕都没有,只要有人念叨一句灯仙,都能得到她的“庇佑”,哪里会有仙愚钝到这般地步。
不过,转念一想,其实她根本没有这样的职责,又何来不称职一说。
慕千昙问道:“给百姓托梦的人是你?”
“是啊。”
“目的呢?”
“就像我刚刚说得,我只是想彻底弄清楚那些信徒的想法,让我这种无法给出回应的伪神日子快点结束而已。”
慕千昙沉吟:“你不想听,捂住耳朵不就行了?”
灯仙道:“大多数人的祈祷,并不是真的想要什么,而是单纯的倾诉痛苦,如果连我都捂住耳朵,还有人愿意去倾听吗?”
想起河面上的跟踪,以及邀请,慕千昙明白了:“你找我们过来,是想让我们杀了你?”
灯仙道:“如果误会要一直这样持续下去,那就杀了我吧。”
“但你死了,岂不还是没人去倾听了?”
“世人能推起我,就能推起其他人。”
她糊里糊涂被推举成神,而她不贪恋这份力量,又不忍心消失隐退,也就只能以死亡的方式让出这个位置,等待下一个有能力上位的神,去解决大家的苦难了。
到现在为止,慕千昙都觉得顺利,便多问了几句:“你之前还说救你,那是什么意思?”
灯仙靠上凳子:“杀我,解答我,都是救我的一种嘛。”
冷不丁的,裳熵突然开口:“你不介意消散吗?”
灯仙摆手:“有光才有暗,有生才有死。对我而言都没什么差别。”
裳熵不知在思索什么,抿了抿唇。
李碧鸢拨动腕间手表,低头抬头来回看了几次,凑近慕千昙低声道:“可以确定,灯仙就是她。”
慕千昙动了动手腕:“那就这样吧。”
以为她要下手,灯仙欣慰点头,又想到了什么,忽而叫停:“等等!我的本体不在这,你杀了我没用,要等到晚上”
她看了眼天色,日光被吞噬,所剩无几,红霞染遍天际:“现在就算是晚上了,你要去庙里,等我的神相出现,再去解决她吧。”
妖有不止一副躯壳是常有的事,壳子作用很多,或派遣到各处,分。身办事,或迷惑敌人,类似那些需要断尾求生的动物。但无论有多少躯壳,最重要的都是本体,躯壳被砍坏可以再生,本体可不行,是直接与生命挂钩的,需要用最大的那一部分力量来保护。
根据她方才所说,这具人类身体就是她生命的本源,她却直接放弃了。慕千昙有些疑惑,不由得问道:“你的壳就不要了?”
灯仙不以为意,手掌摸向花朵:“这件事值得惊讶吗?”
在人们普遍的认知和故事里,世间小妖都崇拜人,开始修行的第一件事往往也是修人形,接着才是修成仙,就好像人的概念凌驾于其他一切之上,需要先成人才能拿到成神的入场券似的,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慕千昙沉默须臾,说道:“不值得。”
她不再多说,转身往外走,踏出小巷时,天色彻底擦黑。灯城亮起人的光点,灯的光点,妖的光点,像是血管泵动着,游走于大街小巷之间,汇成灯光的河流。他们目标都相当一致,灯仙庙。
夜幕降临,该去庙里杀神了。
三人混合人流,往庙的方向走。
身边人脚步微快,擦着她们而过,都聚集交谈着,或讨论托梦的内容,或猜测着灯仙的相貌,或说着自己的愿望,还有人特意盛装打扮,擦了胭脂抹了粉,其他人见状,害怕输阵,也纷纷整理装扮起来。
晃眼的光不断经过,慕千昙没有眨眼,而是盯着虚空的一点,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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