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4、粉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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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挽云笑道:“将锅里火烧大,要下菜了。”

    她将蒜末和生姜干辣椒花椒丢入热油里,激起一阵呛人的气息,用锅铲扒拉两下,倒进土豆丝。

    热火烹油,油涧食材,这是江挽云做饭时候觉得最解压的时刻。

    她很喜欢做饭,很享受做饭的过程,也很享受别人吃她做的饭的情景。

    快速翻炒着,待所有土豆丝都裹上油,倒一点清水进去防止糊锅。

    此时院子里也有动静了,几个下地干活的人扛着农具光着脚回来,一进院子就闻见一股肉香。

    这香味里夹杂着花椒大蒜辣椒的香味,瞬间勾起了他们几个月未开荤的馋虫。

    “娘!你做了什么?隔一里地都能闻见了!”

    陈氏从堂屋里走出来,道:“哪儿是我做的,今儿是老三媳妇做饭,做的粉蒸肉,肉也是她买的。”

    柳氏闻言道:“看见没,我说了弟妹在江府受过大厨指点,你们还说我吹牛,这下见识了吧。”

    其他几个人没理她,他们的关注点都在粉蒸肉身上。

    天,那可是好久好久之前,在宴席上吃过的。

    自从陆予风病了,他们也不怎么吃席了,一是没钱随礼,二是有传言家里有病人去参加婚礼啥的不吉利。

    且这粉蒸肉还是江挽云买的。

    他们不会听错了吧?

    “她哪儿来的钱买肉,分家就分了两百文,去一次街上全花了?”

    陈氏道:“是我们以往小心眼了,她是把嫁妆里的衣服卖了换的银子给予风买药,还说要去摆摊赚钱,想她也不过十六岁,又是在富贵人家长大的,乍一来到我们这种穷人家,换谁也受不了不是。”

    老大媳妇王氏点头,“是哩,总要让她适应下,也是我们做大哥大嫂的太小心眼了。”

    柳氏却不说话,显然她是拉不下脸的,从前她与原身的矛盾最多,就差挽起袖子掐架了。

    几个人正洗着手,江挽云已经把土豆丝炒熟了,放入调味料,再倒一点醋进去,翻炒几下,醋溜土豆丝出锅。

    家里人多,又都是能吃的,炒了满满两大盘,再将灶堂里的火熄了,揭开蒸笼盖子,瞬间热气上涌,整个厨房院子里都是粉蒸肉的香味。

    趁热撒一把葱花,直接将整个蒸笼都端上桌。

    两个小家伙已经摆好桌子盛好饭了。

    大米饭也不常吃,只有农忙时候才能吃一两回,光是白饭就咸菜就算是好伙食了。

    江挽云端着蒸笼迈进屋里,笑道:“粉蒸肉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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