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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娇气包男主带球跑啦(女尊)》 60-70(第6/14页)
这还是薛宝代第一次收到金元宝做压岁钱,既新奇又惊喜。
这还是宋裳那边的风俗,家里的七姑八姨都拿金元宝给小辈当压岁钱。
李桢问道:“可还喜欢?”
“喜欢!”薛宝代高兴的抱住李桢的腰,其实只要李桢给的东西,他都很喜欢,他举着金元宝,仰头问她,“这个宝字是妻主刻的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盯着看了半天,漂亮的眼睛里都像是闪着小星星,更是忍不住想,要是再小一点就好了,他就可以戴到脖子上,但又想,这样容易丢,要是真的不见了,他肯定会特别伤心的,还是好好的收到匣子里好了。
但薛宝代将金元宝收到匣子里后,却没忍住又拿了出来。
他这个小匣子里装了很多东西,都是他的珍爱之物,其中大部分都是跟李桢有关的,就算是一开始以为没关系的,到最后也都发现了与她的联系。
对于这点,他是极为开心的,因为他喜欢李桢,自然也喜欢与她的一切东西。
李府没有要守岁的规矩,像是纪氏就早早的歇下了,明净堂也熄了灯。
薛宝代却是想拉着李桢陪自己守一回岁的,因为他听说妻夫一同守岁的话,可以得到恩爱美满的祝福,但还没到子时,他就连续打了好几个哈欠,眼角也挤出了几滴泪水,他身上还来着小日子,不能过于疲累,李桢将他抱在怀里,轻声让他早点休息,她守着就好。
薛宝代听到这话,强撑着困意,坚持坐了起来,瓮声瓮气道:“不好,不能让妻主一个人的。”
李桢觉得他这个样子格外可爱,用指尖点了点他的脸蛋,少年这会儿已经卸掉了胭脂,李桢只觉得触感十分光滑,就像是一块软糯可口的糕点。
薛宝代窝在她的怀里,眼皮却又开始打架了,李桢干脆将他抱到床榻上,俯身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亲,道:“先睡吧,等子时再唤你。”
薛宝代闻着她身上好闻的冷香,有些不舍得的用胳膊环住她的脖子,央她也陪自己一起睡下来,正好等子时,两个人再一块起身。
李桢闻言也宽去外衣,躺到了他的身侧。
她将薛宝代搂进怀里,却并没有合上眸子,反而还有种没由来的兴奋,就这样看着少年,近到都能看清他面颊上的细小绒毛。
这是她明媒正娶回来的夫郎,十五岁就嫁给了她,转眼之间都快两年了。
放到两年前,她根本就不敢想,自己以后会娶一个这样漂亮娇气的夫郎。
不知睡了多久,薛宝代忽然感觉脖颈处有股热意,还有东西蹭得他痒痒的,当他悠悠转醒时,发现李桢还没有睡,他刚软声询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就听见外面响起了一大片的炮竹声。
李桢及时抬手捂住了他的耳朵,将他护入怀中,所以薛宝代并没有被惊吓到,而这股动静也让他知道除夕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新年的第一日。
“妻主。”他喊了一声李桢,由于意识还是迷迷糊糊的,顿了一下后,才继续道:
“新年好。”
李桢也低声回了他一句新年好。
与此同时,距离京城三百里的运城,一道身影正骑着马疾驰在官道上,在看到天上绽放的烟火后,并没有任何要停下来观赏的意思,而是默默的勒紧了缰绳,加快了速度。
第65章
新春伊始, 李桢一早跟薛宝代一起去明净堂给纪氏请了安。
薛宝代穿着颜色明艳的红色袄子,衣袖上嵌着一层白白的绒毛,发髻上插着金钗, 眉眼未散的稚气,更显得他气质纯净, 如果不说的话, 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他已为人夫两年。
李桢则穿着一袭蓝白色的衣衫, 长身玉立,温润如玉。
纪氏看着女才郎貌的两人,颇感欣慰,道:“桢儿忙了那么久,总算可以趁着春假在家好好歇息了,你们妻夫正好也能好好团聚一阵子。”
纪氏继而看向薛宝代, “明日是大年初二,合该是你回门的日子,给亲家的礼我都备好了, 就先交给你和桢儿看看, 若是有什么要添的,随时与我说。”
薛宝代从冯掌事手中接过礼单, “谢谢父亲。”
纪氏随后又叮嘱了几句, 今日的庶务格外多,等会儿田庄和铺子都会将账本送过来,他还要忙着理账, 便让李桢带着薛宝代离开了。
以前回门都是薛宝代自己准备的礼物,安国公府不缺银钱,阿娘和阿爹只盼着他过得好, 并不会计较这些,这次纪氏亲自帮他备下,他已经很高兴了,因为这说明妻家对他这个女婿是重视的,但他没想到会这般重视,礼单摊开后不仅足有一米长,而且上面都是十分贵重的礼品。
“父亲就是这样的性子,看着严肃了些,但喜恶分明,喜欢谁,便会待谁好。”李桢见薛宝代都看不过来那么长的礼单了,干脆将礼单按下,把人拥入自己怀里,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笑道:“这下总该相信,父亲很喜欢你了吧。”
薛宝代刚进门的时候,纪氏因计较着他逼嫁的事,待他并不亲厚,还有些冷淡,任凭这个女婿百般讨好,都并不受用,为此薛宝代很是苦恼。
但李桢曾经就对他说过,像他这样乖巧听话的孩子,纪氏一定会喜欢的,其实她还有后半句话没说,她是父亲的女儿,薛宝代是她喜欢的夫郎,假以时日,父亲肯定也会爱屋及乌的。
而且像是这般漂亮温顺,又至纯至孝的少年,没有长辈会不喜欢的。
事实证明,在慢慢了解到薛宝代的秉性后,纪氏也渐渐的接纳了这个女婿。
薛宝代点了点头,终于获得了公爹的认可,他感觉高兴极了,同时忍不住偷偷去打量李桢,因为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想让李桢也喜欢他。
李桢漆黑的眼瞳,如同浓墨一般,在察觉到少年的目光后,她轻笑道:“与我说说岳母和岳父的喜好吧,明日去安国公府,我也得单独备一份礼,料表孝心才行。”
薛宝代动了一下身体,小声道:“阿娘和阿爹最喜欢的就是我了。”
“这个不行。”李桢道,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安国公府的小公子是国公妻夫的掌上明珠,但现在这颗明珠既然被她给摘走了,岂有归还的道理。
她眉梢微抬,低声道:“得换个我舍得的才行。”
上次回门,李桢自觉有许多地方都还做的不够周到,既有了经验,这次须得弥补回来才行,于是她拉着薛宝代,再次细细询问了起来。
只是女子低沉沙哑的嗓音骤然在耳畔边响起后,薛宝代的心就一直跳得厉害,他躲闪不敢去看李桢的眼睛,都没注意到自己的耳垂都红透了,话也说得软糯磕巴。
距离薛宝代上次回来,已经有段时日了,元氏虽然很想念儿子,但深知京城那么大,李府离安国公府也并不近,来回一趟并不容易,因此格外盼着他初二的时候带着儿媳回门。
安国公也从西郊大营赶了回来,她满身灰尘,褪去银甲,沐浴过后,还特意换上了干净的新衣,与夫郎一起翘首以盼儿子的身影。
礼物早在头天晚上就已经都装到了马车里,出发的时间也得以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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