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包男主带球跑啦(女尊):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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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萧家,真正的名门望族,清流门第。

    不过最后那番话,她倒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这位萧小公子眼中有坑蒙拐骗前科的奸商了。

    现在看情况,她可以在这里待到伤养好,也算是避避外面风头了。

    只是才躺下去片刻,宋裳就忍不住又坐了起来。

    她还从来没睡过那么硬的床板。

    薛宝代记得自己本来是在陪着李桢写公文,可实在是太困了,不知不觉就在她怀中睡了过去,当他醒来时,李桢已经去上值了。

    他将脸颊贴到她的枕头上,又躺了一会儿后才起身。

    洗漱过后,薛宝代坐到梳妆台前,小檀为他挽发时,发现他的耳垂上有一圈浅浅的痕印,薛宝代闻言用手去摸时,才看到他的手腕处缠着李桢的发带。

    他的肤色本就白,胳膊又都被长袖裹着,四季都不见阳光,更是白得恍人眼,在被黑色的发带缠住后,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薛宝代试图将发带解开,却发现最后系住的结很复杂。

    可真是奇怪,他对这些竟都没有一点记忆,而且李桢的发带在他手腕上,她又是怎么出门的呢?

    问过小檀后才知,她今日用了玉簪。

    眼看着请安的时辰快到了,薛宝代便没再管了,反正系的力道也不是很紧,不会影响到他写字和拨算盘,至于耳垂上的痕迹,他当是被蚊子咬了,让小檀帮他戴上耳夹挡住。

    在给纪氏请完安后,薛宝代又在明净堂待了一天,他已经快将库房的名册都看完一遍了,纪氏见他熟悉得差不多了,便将钥匙也给了他。

    薛宝代伸手去接的时候,袖子往上到了腕处。

    幸好纪氏并没有问他为何会绑着李桢的发带,否则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今日也是打算去接李桢下值的,没想到从明净堂出来,距离大门还有一半的路程时,就正好碰到了李桢,她穿着红色的官袍,黑发用玉簪挽了起来。

    若是仔细瞧,还能看到她肩处的料子有些皱。

    至于是谁抓皱的,再也没有人比薛宝代更清楚的了。

    李桢牵着薛宝代回了小春院,一进屋子里,就见他垂着脑袋,咬着唇问她。

    “妻主就这样穿到衙门里,是不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

    虽然没有被文武百官看到,但被吏部的官员们看见了,也是一样难为情的。

    李桢轻笑道:“我待在公房里,就只有两个主事来寻过我。”

    薛宝代听后放了心,却不知李桢还有话没有跟他说。

    姜善这个眼睛尖的家伙,可是抓着这个,调侃了她整整一日。

    她唇角泛起了微不可察的笑意,紧接着就看见薛宝代抬起手腕,问她是怎么回事,那双清澈的漂亮眸子里满是疑惑,完全对昨晚的情况一无所知,就等着她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桢将他细腻的手腕握入掌心,“你睡着后,有些不老实。”

    只见她指尖挑了几下,就轻而易举的将结给解开了。

    发带又回到了她的手上,但与薛宝代紧紧相贴了一整天,早已经染上了少年的味道——

    作者有话说:带个新预收

    《小君后(女尊)》

    郗芽出身后族,是族中生得最好看的一个,长辈们都说,他这样的好容貌,日后定然是要入宫侍奉贵人的。

    十六岁那年,他在宴会上被嫉妒他的世家子推入水中,可预想中的寒意并未沾身,一双温暖的手最后稳稳接住了他。

    鼻尖传来了淡淡的龙涎香,他抬起眸子,映入眼底的是一片明黄。

    竟是陛下救了他。

    这是郗芽第一次见圣颜,事后,他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这位高高在上,如同孤月般的九五至尊。

    可对方却始终将他当作晚辈看待,宫中还传出消息,说是陛下有意亲自为他和太女赐婚。

    ——

    李微十二岁登基,已经在皇位上坐了二十余载。

    她手腕雷霆,朝臣畏惧她,百姓却夸她是位英明的君主。

    后宫空悬多年,为稳国本,她过继了宗室女到膝下,并立为太女。

    本以为此生都不会涉情爱,怎料有一日少年披夜而来,借着贪杯醉意,跌跌撞撞抱住她,袒露对她的爱意。

    ‘陛下,我喜欢您……’

    抚摸着他漂亮的脸蛋,李微忽然发现自己原来也是有欲念的。

    就在此时,她想要郗芽,想要这个乖巧的孩子常伴君侧。

    ——

    太女不明白,郗芽迟早是她的太女夫,她在他的茶水中下药,只不过是想要将婚事早点定下来,获得郗家的支持而已。

    可母皇却命金吾卫将她关入宗庙,甚至还要废掉她的太女之位。

    直到她看见郗芽坐在母皇的怀中撒娇,向来冷情的帝王却对他极尽宠溺……

    【阅读指南】

    1.男生子,女宠男,男女主相差16岁,私设后族男子拥有易孕体质。

    2.双洁,1v1,不拆不逆,本质上是个无脑甜宠文。

    第54章

    这个理由的确让薛宝代没有底气反驳, 他是知道自己的睡姿有些不安分的,而且还有踢被子的习惯,但就在他要问李桢为何只缠住了自己一只手腕时, 却感觉耳垂被碰了一下。

    “今日怎么想起来戴耳夹了?”李桢嗓音温润,问他。

    男儿家多爱打扮, 特别是世家中的公子们, 像是钗环首饰, 绫罗绸缎制成的华贵衣裙, 都是一样不落的,但薛宝代怕痛,光是看到银针都害怕得要哭出来了,更别说打耳洞了,因此首饰盒子里就只备了几副珍珠耳夹。

    但他素日里更爱各种漂亮的簪子,很少会拿出来戴。

    薛宝代一下子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提起这个,他看起来既惊讶,又有点气愤, “我正要跟妻主说呢, 没想到冬天居然还有蚊子,都把我的耳垂都给咬红了, 还是小檀提醒我才知道的。”

    “院子里种了不少花草, 堆积些蚊虫也正常。”李桢话说的轻声细语,还贴心道:“晚上我让下人撒些驱虫的药粉,短时间内应当就不会再有了。”

    “那便好。”薛宝代一颗心安了下来, 顺势搂住了李桢的胳膊,将脑袋靠在了她的肩膀上,嗅着她身上淡淡的冷香, 忽然感觉自己现在好像比刚嫁进来那会儿,更喜欢她了。

    李桢也跟那时候不一样了,要知道他刚开始还有点怕她呢。

    而在李桢眼里,薛宝代此刻就像是一只爱亲近人的娇矜小猫,不仅肤色白,嘴巴也红嘟嘟的。

    她心里一动,正欲俯身时,外面却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隔着门,门房下人气喘吁吁的通报说,宫里来了人,看着架势不小,加上随行的宫中侍卫,足有二十多个人,为首的内监手里还捧着圣旨。

    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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