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龙崽崽决定抢走公主: 第72章 七十二只龙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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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大手死死攥紧,在捏碎的边缘痛苦挣扎。

    “绵绵”

    “不要叫我!!!”

    少女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

    她难过又生气的时候就是这样,会飞快地抹眼泪。而以前,如果小孩只是单纯的难过,就只会委屈巴巴地,任由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哗——

    外套被摔在了男人脸上,下一秒,车门一开,她就跑出去了。沈谬呆滞两秒,立刻跟下去追,连车门都没来得及锁。

    晚上九点半,s市中心灯红酒绿。经过十年的发展,这里几乎繁华到让沈谬感到了完完全全的陌生。

    绵绵其实不知道她要往哪里去,她从来没喝过酒,除了五六岁的时候,绵绵用筷子头沾过一点点爷爷酒杯里的,抿了抿被辣到之后,就再也不碰。酒心巧克力更是最最讨厌的东西。

    酒吧最昂贵的,度数最高的酒,足够将一个滴酒不曾沾的少女喝醉。

    绵绵觉得大脑昏昏的,可还存留着三分理智。她知道,自己该回家了。回到爸爸妈妈,还有妹妹在的地方。

    可是她摸了摸衣兜,没有找到手机。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什么都做不了,不过目前最主要的是,给爸爸打不了电话,也打不到车。

    正当绵绵努力思索着要怎样回家的时候,手腕忽然被一只大手抓住。微凉的掌心几乎瞬间让她意识到了对方是谁。

    “别碰我!”

    她力气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异于常人的大。沈谬根本拉不住。于是他只能拦住少女的去路,

    “江绵绵,我送你回家。”

    “你好烦!”

    她脸上的眼泪已经没有了,只是小脸因为酒精的缘故还有些微微的醺红。绵绵皱起眉,

    “你是谁,凭什么送我回家?”

    “”

    简单的两个问题,让男人僵在原地。

    是了,沈谬从来没有想过,或者说他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自从当年凌晨在机场,江绵绵说他再也不是她心爱的小公主了之后,那沈谬对她而言,又算什么呢?

    他们现在,不是朋友,也没有亲属关系,最多最多,只是算勉强认识过的陌生人而已。

    沈谬没有立场,没有资格影响她的任何行为和选择。

    绵绵不理他。她在原地转了一圈,辨认出爸爸的方位,然后走。不过鞋刚刚被踢落在车上了,她只能穿着一双有着恐龙涂鸦的短袜,往前走。

    沈谬看着她踩在地面上的脚,目光落在少女下意识蜷缩起来的脚趾上,忽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小孩还在医院天台上的时候,也是这样,没有穿鞋,小巧的脚趾微微蜷缩着,看着紧张又可怜。

    不过,这样不行。

    男人眉头皱起,只能再次挡住绵绵的去路。他抿了抿唇,语气流露出明显的妥协,

    “那你记得你爸爸的电话号吗,我让他来接你。”

    “为什么要告诉你?”

    绵绵冷哼一声,再次绕过他。

    “江绵绵,”

    沈谬又再次挡住她的去路,绵绵一个没刹住车差点撞到对方的胸口上。

    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身姿纤细单薄的少年,稚气不再,精致昳丽的眉眼逐渐生出了男性的冷冽锋锐。

    但语气,比起从前可软了太多太多。

    “你能不能先穿个鞋。”

    “”

    少女愣住,她低头,眼睛微微张大,这时候绵绵才后知后觉注意到自己没穿鞋。怪不得走起路来冷冰冰的。

    她猛地抬头看向男人,语气有点恼地责问,

    “喂,我鞋呢?!”

    沈谬:“”

    鞋刚刚被你自己踢掉,当然在距离这里两三百米的车上啊。

    在把人哄回去穿鞋和就近买一双之间,沈谬选择了后者。毕竟市中心最不缺的,就是商场。

    可就算商场再近,也得走过去。

    “要不然,我背你去买?”

    沈谬可不敢让她留在原地等,说不定眨眼,对方就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去。

    “我不要你背!”

    绵绵拒绝得特别冷酷。沈谬没办法了,只能问她,

    “那你想怎么办。”

    少女皱起眉,

    “你质问我?!”

    “没有。”

    沈谬总算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了。他现在连一个字都要小心翼翼,斟酌半天。

    “我只是想问你想你觉得或者说,你喜欢打算怎么,回去?”

    绵绵当然也不想光着脚回去,她已经习惯穿人类的鞋子了,而且,虽然身体素质好,但只穿一双袜子在大街上走,还挺不舒服的。

    于是,她想了想,又低头看了看,然后把目光落到对方的鞋子上。于是少女踢了踢沈谬的小腿,颐指气使道,

    “脱下来!”

    沈谬:“”

    十分钟后,金发的漂亮男人光着脚跟在她后面走。

    这样的一幕吸引了很多路人的注意。有的惊艳于两人过分出色的容貌,有的讨论着这大概是情侣吵架,不然怎么会女孩穿着明显不合适的男款鞋,而让男朋友光着脚在后面走。

    不过,沈谬已经习惯于每次跟江绵绵在一起,都会出现这种社死的行为。他甚至能够很坦然地处之。

    沈谬其实特别特别爱干净,虽然不到洁癖的程度,但基本也快到那个临界点。

    比如,衬衫要熨烫地一丝不皱,贴身衣物和鞋袜一天一换,有条件以后,他还挑剔地,要是专门的某个小众品牌。

    可如今,衬衫被对方抓得皱皱巴巴,还要赤足踩在被无数人踩过的大街地面上。沈谬感到尤其地不适。

    细碎的石子嵌入肉里,磨出红痕,或者有些别的什么尖锐的东西,也会划破些许细小的伤口。

    但没关系,这不算什么,他欠她的。

    沈谬安静地跟在绵绵后面,就好像小时候,小孩总也这样,紧紧地追着他后面跑。

    他看着少女纤细的背影,哪怕踩着不合脚的,男人的鞋,她依旧漂亮得像一枝玫瑰花梗。

    不过,江绵绵把他们原来种的玫瑰花都拔了,一枝都不剩。

    小孩子的感情,或者不能那样笼统地说,应该是江绵绵的感情,就像一场大火,热烈而灼烫,仿佛要将所有的黑暗都燃尽。

    但是当她熄灭之后,就只余下一堆冰冷的灰烬,再也生不起半点火星。

    漂亮的金发男人逐渐意识到,江绵绵已经不再是个小孩,而她对他的冷漠和抗拒,或许也不是小孩子随便哄哄就能好的小脾气。

    她或许,已经不记得他了。

    沈谬分不清,分不清现在她到底是记得一点他,才会用这样冷漠的态度,还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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