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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综英美]哥谭农场主日记》 60-70(第3/23页)
现,自己无法离开下水道了……
法官顺着那条熟稔至极的路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总是回到起点。就像下水道变成了巨大的迷宫,就像……被投入猫头鹰迷宫的那些受害者一样。
它现在开始理解博物馆里的谜语人为什么会如此绝望了。
这怎么可能呢?哥谭到底是谁的地盘啊?猫头鹰法官从一开始的镇定逐渐变为迷茫,迷茫变为愤怒,愤怒变为恐惧。它在下水道里徘徊,走了一圈又一圈,但永远找不到出口。
最后,猫头鹰法官意识到了,米勒的邪恶不是它可以仅凭自己对抗的。它在喷泉池边跪了下来,割开手腕,对黑暗之神献上鲜血。黑暗之神悦纳了它的奉献,在黑暗的指引下,猫头鹰法官爬出下水道,喜极而泣……
……然后它在阳光下开始因剧痛而尖叫。法官不可置信地抬起头,在灼烫中跌回下水道内。法官感觉自己也永远跌落了下去。这不对劲,这不对劲,这不对——
“呀!星之果实!”邪恶恐怖的农场主说,“来……”
她付了钱,然后捧起那包裹在第九金属中的能量核心。从猫头鹰们获得它以来,这枚核心一直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它泄露出的一丝能量足以让利爪起死回生,它会从持有者的灵魂中汲取能量,让他们陷入无尽的幻觉和循环中,直到灵魂被核心完全吸收殆尽……
接着,喀嚓喀嚓的脆响声传来,猫头鹰法官眼睁睁地看着农场主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把它给吃了。
【你吃下了一个星之果实!这很奇怪,但它的味道让你想起了自由。 】
————————
猫法:史上最大最恶恐怖邪神
猫:会被坏男人骗的傻宝宝
桶:百特曼干嘛制造那种东西? !
第62章
【亲爱的咕噜西,
你和蝙蝙最近在哥谭做了不少大事!好样的,哥谭都快变成你们的农场乐园了! (粗体字)你们已经把我忘了,对吧?
没关系,你和蝙蝙偷偷在一起玩也没关系,忘了我也没关系,让我一个人寂寞也没关系,我永远永远会准备好笑话等着你们……乐园里可不能没有点小游戏,对吧?你懂的,明天就是蝠活节庆典!
所以尼,好心的小丑给你们准备了一些特别的彩蛋,就藏在这破城里。找!到!它!们! (粗体字)你不会想错过这个超级好玩的彩蛋寻宝游戏吧?彩蛋里有我特别准备的惊喜!
到了12点,游戏就正式开始!午夜12点时,一切就结束啰。记住,别让彩蛋们爆了(粗体字),否则乐趣可就少了一半。你是个聪明的小蛋糕,我赌你能找到全部!不过别忘了,时间可是在滴答滴答地走着哦。
等着你的好消息!嘎嘎嘎嘎!-
你忠实的,可爱的,有趣的,小丑
PS小心别被什么奇怪的东西抢走你辛苦收集的彩蛋! 】
这是昨天早上起来时,格蕾西收到的信件。农场主读完这封错漏百出的信件(小丑把"Easter"写成了"Batser",害她猜了半天),琢磨了一下自己到底有几天没去阿卡姆那里和小丑打招呼,不由得感觉有点心虚。
好像她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没去阿卡姆了……之前阿卡姆居民还很多的时候她经常去,但现在只住了一个人,难免忘记。
虽然她上次还睡了小丑的床铺,可第二天,她完全没看到小丑的人影,就被蝙蝠侠赶出了阿卡姆疯人院。不知道这么久没打招呼,小丑的好感度掉了多少。
但小丑即使被忘记了这么久,也没有心怀怨恨,甚至还记得给她送来一封节日邀请函,这是怎样一副热心肠啊?她当然不能辜负这份好意。格蕾西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小丑这次没有突发恶疾,她绝对不能和小丑说着话顺手就拔出剑来砍他几下,或者揍他一拳了。
等到周日早晨,格蕾西一起床就穿好装备,抓起弹弓,把背包腾出空来。克拉克一大早就来农场门口等她,给她送了个和恐龙蛋差不多大的大彩蛋。
格蕾西幸福地摇了摇那个用彩笔画上了波点花纹的蛋,问克拉克它能不能被孵出来。堪萨斯的农民的眼神游移了一下,然后坚定地回答:“不行,格蕾西。”
“为什么呢?”格蕾西有点失望地说,抱着那个质地粗糙的蛋,黯然神伤。这难道不是恐龙蛋或者鸵鸟蛋吗?
“因为这是个恐龙蛋化石。”克拉克说,“我昨晚连夜去挖……我是说,这是我托我某个擅长考古的朋友,弄来的一个……呃……工艺品。就是普通工艺品。我想你可能会喜欢这个……你喜欢吗?”
格蕾西双眼放光。什么工艺品?她看到这个蛋上浮起的提示【可以把这东西给爱德华看看,让他告诉你细节】了!这就是真的!
农场主开心地大叫一声“特别喜欢!”,然后飞扑上去,紧紧拥抱了一下克拉克——那个硕大无朋的恐龙蛋硌在他们之间,克拉克本人大为后悔没送个普通的小鸡蛋——然后她松开手,蹦蹦跳跳地冲进鸡舍里,把那个彩蛋端正地摆在了孵化器上面。
“它孵不出来的,西西。”克拉克无奈地说,“现在已经没有恐龙了。”
“万一呢?我就试试……”格蕾西笑眯眯地说,“谢谢,克拉克。我得送你一点好东西……啊!对了!”
克拉克一句“不用”还没说出口,就见格蕾西又冲出鸡舍,埋头在箱子里开始翻来翻去。他轻轻叹了口气,忍不住露出微笑,跟了上去。
农场主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一屁股坐在了农场木屋门口的台阶上,对着克拉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拍了拍身边的台阶。
克拉克走了过去,自然地和她并肩而坐。格蕾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物件,递给了他。
“这是什么?”克拉克笑着说,接过那个小巧的挂饰,仔细打量。
这是……哦……一只兔子的脚护身符。金属链子穿过“爪子”的地方,它毛茸茸的触感和米白色的兔毛显得格外柔软。
身为超人,他原本应该对任何带有神秘学特性的东西都保持警觉,不过这个天真无害的可爱护身符实在是让他忍不住微笑。可当他捏了捏挂饰,发现里面有类似骨骼的东西时,克拉克的笑容就有些稍微凝固了。
“这个……是你上次和我说过的,兔子的脚,对吧?”克拉克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我昨天才捡到一个。据说它可以给佩戴者带来好运。”格蕾西愉快地说道,“是我们的兔子自己做的。看它多聪明……来,正好谢谢小兔。”
那只被克拉克送给格蕾西的兔子正好从鸡笼里出来,后腿有力,前爪灵活,一溜烟地冲进鸡舍外面的草丛里大啖食粮。很明显,它的身上没有缺少任何一根骨头——而且,此兔也没有无缘无故脱落一只脚。
……也许兔子真的会遗落手工艺品。克拉克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放下了心。格蕾西的身边总是有些不能用常理解释的事,他一向乐于接受她那些令人捉摸不透的奇思妙想。
堪萨斯农民轻轻捏着兔子的脚,虽然心里觉得有点古怪,但脸上的微笑却怎么也降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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