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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宋婉的周目人生》 260-270(第14/14页)
,被春巧扶着,只用一只脚,在上面落下了一个靴子印。
她脚上是鹿皮靴,绣了花还带着毛球的那种,内里还有一层衬,又加了棉,固然显得有几分粗笨,却像极了现代的雪地靴,让宋婉感受到了一种从下而上的温暖。
这也是她不多的几个创新之一了,赶在天气更冷之前,就用这模样粗笨的靴子刷了一回宋二夫人和宋老太太的好感,当然,也没少了司马修。
“洛阳子爵,听起来就很不错的样子,你说,他高兴吗?”
宋婉不是很懂司马修的心态,若是单论男女之间,她大抵还有拿捏的心思,毕竟你进我退这种恋爱游戏,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不至于半点儿不懂,但若论事业上的心思,她就不是太懂了。
按照常理来说,福胜寺长大的小沙弥,就算不是什么万事皆空的佛子类型,也不当有世俗的执念和欲望,司马修固然眉眼沉郁,可也的确少有那种追名逐利的表相,但……他若是真的什么都不求,又如何会去巡边呢?
抖落残雪,举目望明月,一张如花似玉的面容沐浴着皎洁月光,平添一丝清冷,唯有那红唇极艳,若雪中梅花,又似灼灼烈火,欲与月光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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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宋宣就是好哥哥!单纯的好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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